得润电子(0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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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经审计,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2]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确认意见,监事会审核并提意见[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9]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披露[1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审核后披露,临时报告草拟、审核、审批后披露[23][24] - 重大信息报告、评估、审核后提交交易所披露[24]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组织草拟、审定后报送[2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6] - 办公室是日常工作部门,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26]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等保证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9] - 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监督制度实施[29] 资料保存与保密 - 信息披露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内幕人员需保密[34][36] 财务管理与监督 - 公司建立内控制度,内审机构监督并报告[38] 投资者关系 - 秘书是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办公室负责活动档案[40] 沟通与信息管理 - 与特定对象沟通不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可直播并公告[40] 下属公司信息 - 下属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披露,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应报告[40][41]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4] 股东与实控人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参照办法,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47] - 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交易异常等应答复[47][48][49] 违规检查与措施 - 公司违规被谴责,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措施[45]
得润电子(002055)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控制下属各子公司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业 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控制下属公司。公司所控制下属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 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
得润电子(0020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 ...
得润电子(0020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目的是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9] - 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10]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开展,如官网、互动易等[10] 部门职责 - 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2][15] 投资者说明会 - 提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召开[14][16]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21] - 特定情形应及时召开[16] 人员素质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7] 资料存档 - 接待特定对象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0]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活动[20] 信息披露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19] 业绩说明会 - 可网络进行并提前公告时间、方式和内容[19] 沟通管理 - 与调研机构沟通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9] - 董事会秘书采访和调研后编制记录表并次日开市前刊载[18] - 接受调研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且原则上全程参加[17] 互动交流 - 通过互动易等交流,回复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1] 突发事件 - 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利诉讼仲裁、监管处罚等[24]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7]
得润电子(00205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风险投资审议披露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五千万,股东会审议[5] - 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均及时披露并按最大损失审议[5] 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6] 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等负责运作,董秘负责披露[8] - 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管理,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8] 项目评估与审批 - 实施前评估市场前景,必要时聘外部机构专家[10] - 独立董事就审批程序、内控发表意见[10] 证券投资规定 - 年度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或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专项说明并董事会审议[14]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16]
得润电子(0020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
得润电子(002055) -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 司财产不受侵害,促进和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会计监督,防止和减少错误和舞弊给企业带来损 失和浪费,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信息准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 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单位还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贯彻 落实。 第三条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 内部会计控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使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强 制性和指导性作用; (二)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企业内部涉及经济、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 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三)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 ...
得润电子(0020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总经理任职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4]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部分情况不得担任总经理,如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未逾5年等[6][7] 总经理权限 - 董事会授权内,单次对外投资权限不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9] - 融资审批及资产处置权限不超最近经审计总资产1%[9] -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单次不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或300万元[10] 其他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一般保存10年[17] - 须接受职中和离任审计,未经离任审计不得办离任手续[14] - 薪酬与奖惩方案由薪酬委员会提出讨论,董事会决定[19]
得润电子(0020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 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度结束 ...
得润电子(002055)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监事会设置 -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在年报、半年报前两日开[3] - 三名以上监事提议可开临时会议[3]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提前五日[3]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表决与决议 - 一人一票记名表决,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5] 档案保存与公告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决议公告由董秘办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