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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27 21:3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4 日( ...
得润电子(002055)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7 21:37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 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 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得润电子(002055)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7 21:36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 事邱扬先生、陈骏德先生、虞熙春先生、梁赤先生 4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 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 ...
得润电子(00205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归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二)经营类 5. 其他事件。 (三)政策及其环境类 1 1. 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 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 ...
得润电子(002055)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2025 年 3 月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 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 第六章 管理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0 | | | 第一节 | 监事 30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0 | | | | 第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 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4] 会议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委员每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2] 职责与计划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6] - 股权激励和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计划直接报董事会批准[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得润电子(0020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 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 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0] - 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12] 董事会秘书解聘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2] -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制定制度[7] - 筹备会议,负责记录并签字[7]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12] 候选人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提名[5]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5]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21: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 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积极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以及《深圳市得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 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熟悉报告编制的内容、流程和报告的审议批准程序。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年审会计师")的建议,审核年审会计师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