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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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自掏腰包“输血”实则掩饰经营风险 得润电子实控人将被处5年禁入罚1200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6-01-05 22:24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深圳证监局拟对得润电子处以700万元罚款 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处以120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其他两名高管合计处以350万元罚款 [1] - 公司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欠款 致使公司现金流紧张 实控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 用于前述主体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 [1][2] - 邱建民指使公司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 间接向公司联营公司提供资金 用于到期归还公司的财务资助款 [1][2]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5亿元 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亿元 少计资本公积3.21亿元 [2]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1年虚构回款1.13亿元 少计信用减值损失0.66亿元 少计资本公积4.34亿元 [2]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0.27亿元 少计信用减值损失0.05亿元 [2]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3] - 公司2022年1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所披露文件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 [3] 行为性质与影响分析 - 实控人行为表面是向上市公司“输血” 但法律和会计本质是通过构造不真实的资金循环 掩饰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 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公平交易权 [1][4] - 该操作虚构了交易实质与资金来源 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来源是实控人本人而非客户、供应商等债务人 导致财务报表中反映公司真实经营活动和信用风险的核心数据“销售回款”严重失真 [5] - 该操作掩盖了公司面临的重大信用风险 包括主要客户经营困难、无法偿债以及现金流紧张的真实状况 使市场无法基于真实信息对公司价值进行评估 可能导致资本错配 [5] - 此类财务造假会误导投资者 让公司报表看起来更好看 让市场误以为公司大客户优质 并可能使股价维持在不合理的高位 从而令大股东或实控人获得贷款、融资、股权质押等更多便利 [5] 公司后续处理与监管态度 - 2024年4月 公司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将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 [3] - 深圳证监局结合公司已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积极配合调查以及相关款项已捐赠给公司等情节作出处罚决定 [3] - 法律专家认为处罚决定于法有据、过罚相当 体现了监管机构对财务信息造假行为“零容忍”的执法态度 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信心 [6]
得润电子(002055) -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6-01-05 16:15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135,700万元,为重庆美达不超13,500万元[3] - 公司及子公司为重庆美达12,150万元贷款担保,余额6,600万元[6] 诉讼情况 - 涉案金额6,621.55万元,占净资产4.92%[10] - 法院2025年12月24日立案未开庭[7] 责任承担 - 公司对重庆美达债务以12,150万元为限连带清偿[9] - 2024年报表计提预计负债6,675.81万元[2] 抵押情况 - 重庆美达等以设备、办公用房为贷款最高额抵押[8] 费用情况 - 罚息复利按执行贷款利率上浮50%算,律师费50,000元重庆美达承担[9]
得润电子(002055)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启动
新浪财经· 2026-01-05 09:27
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核心内容 - 2025年12月31日,得润电子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 - 经查明,公司涉嫌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2][4] 2020年至2021年期间的具体违法事实 - 因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用于其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1][3] - 邱建民未向公司报告上述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4,584,426.91元,2021年虚构回款112,960,100元[1][3]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2021年少计信用减值损失66,393,093.51元[1][3]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少计资本公积321,316,487.76元,2021年少计资本公积434,276,587.76元[1][3] 2022年期间的具体违法事实 - 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公司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间接向公司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到期归还公司的财务资助款[2][3] - 该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23.99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0,996.46元[2][3] 虚假记载涉及的其他公告文件 - 2022年1月11日,公司在完成非公开发行后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因此也存在虚假记载[2][4] 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提示,得润电子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仍在推进中,目前投资者索赔证据已经增加[1][2] - 律师认为,在2020年8月27日到2023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得润电子股票,并在2023年12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2][5]
得润电子被处罚预告 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6-01-05 08:21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晚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5] - 深圳证监局查明,公司涉嫌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的违法事实[1][5] 涉嫌违法事实的具体内容 - 2020年至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用于其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1][5] - 邱建民未向公司报告上述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4,584,426.91元,2021年虚构回款112,960,100元[1][5]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少计资本公积321,316,487.76元;2021年少计信用减值损失66,393,093.51元,少计资本公积434,276,587.76元[1][5] - 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公司子公司以预付货款形式,间接向公司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23.99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0,996.46元[1][5]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及更正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6] -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2][6]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将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2][6] - 更正后,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调增资本公积321,316,487.76元;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093.51元,调增资本公积434,276,587.76元[2][6] 监管处罚决定 - 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得润电子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2][6] - 对实际控制人邱建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6] - 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2][6]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3][7]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暂定在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得润电子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9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3][7]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0年8月1日起至今)及联系方式等[3][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05 05:23
核心事件与处罚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12月25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 深圳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6] - 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邱建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 [6] - 对时任总裁兼董事邱扬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饶琦处以150万元罚款 [6] - 对邱建民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违法违规事实详情 - 2020年至2021年,实际控制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用于其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但未向公司报告资金来源 [3]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458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少计资本公积3.2132亿元 [3] - 导致公司2021年虚构回款1.1296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少计资本公积4.3428亿元 [3] - 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子公司以预付货款形式间接向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 [3] - 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万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10万元 [3] 对财务报告及文件的影响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 - 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1-9月财务数据 [4]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4] - 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调增资本公积3.2132亿元 [4] - 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调增资本公积4.3428亿元 [4] 股票交易处理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8][13] -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5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 [15] - 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股票简称由“得润电子”变更为“ST得润”,股票代码不变 [15]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15] - 公司判断该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7][16] 公司应对措施与现状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 [8][16] -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 [9][17] -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完善内控制度、提高治理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 [9][17] -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需满足自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条件 [16]
【维权索赔】多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得润电子被处罚 维权征集启动
新浪财经· 2026-01-04 20:03
事件概述 - 得润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10] 主要违法事实 - **2020年至2021年虚构回款与财务数据失真**:实际控制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用于其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但未向公司报告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458亿元,2021年虚构回款1.1296亿元[2][11] - **2020年至2021年少计损失与资本公积**: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少计资本公积3.2132亿元;2021年少计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少计资本公积4.3428亿元[2][11] - **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子公司以预付货款形式间接向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万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10万元[2][12] 涉及的报告与文件 - **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12] - **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1-9月财务数据[3][12] - **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将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并对2020年及2021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3][12] 监管认定与处罚 - **违法性质认定**:深圳证监局认定公司及相关报告、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4][13] - **对公司的处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5][14] - **对责任人员的处罚**: - 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邱建民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200万元罚款[5][14] - 对时任总裁、董事邱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5][14] - 对时任财务总监饶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5][14] - **市场禁入措施**:鉴于邱建民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深圳证监局拟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6][15] 投资者维权信息 - **维权依据**:根据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7][16] - **维权征集区间**:平台维权律师认定的可索赔区间为,在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8][17] - **维权方式**:律师采用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无需支付费用,报名后根据指引准备材料即可[9][18]
2026开年2家公司实施ST ,去年超80只A股被立案调查
第一财经· 2026-01-04 13:31
2026年初上市公司风险警示与2025年监管动态 - 2026年开年有两家A股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得润电子自1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得润[1];金通灵同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变更为*ST金灵[1] - 得润电子被查明财务造假,在两年半时间里虚构回款累计超5亿元,导致多份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没逾2000万元[1] - 2025年年底,多家A股公司如铂力特、启迪设计等密集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的消息[1] 2025年A股市场监管概况 - 2025年全年监管严格,共有超80家A股公司被立案调查[1] - 同期有200余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1] - 在被立案调查的公司中,约四成是ST公司[1] - 随着调查结束,多家公司被查明长期财务造假并收到大额罚单,部分公司因此走向退市[1] - 监管趋严体现了自2024年“新国九条”以来证监会一以贯之的严监管思路[1]
得润电子(002055)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6-01-04 13:27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2020年至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及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用于其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但未向公司报告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458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少计资本公积3.2132亿元;2021年虚构回款1.1296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少计资本公积4.3428亿元 [2][8] - 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公司子公司以预付货款形式,间接向公司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万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10万元 [2][9]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与更正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10] -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的非公开发行文件中,引用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1-9月财务数据也存在虚假记载 [3][10]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将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并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调增资本公积3.2132亿元;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调增资本公积4.3428亿元 [3][10] 监管调查与处罚进程 - 2023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查明公司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财务数据不准确 [4][11]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实控人邱建民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4][11] - 2026年1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实控人邱建民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1][7] 投资者索赔相关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得润电子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3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办理索赔登记 [5][12] - 根据相关法律,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4][11]
得润电子虚构回款5亿被罚2000万,6日起变ST得润
财经网· 2026-01-04 12:51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与处罚 - 公司被查明在两年半时间里虚构回款累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 导致多份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具体在2020年和2021年 公司分别虚构回款394,584,426.91元和112,960,100元 合计约5.075亿元人民币 [4]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及2021年分别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和66,393,093.51元 并少计资本公积321,316,487.76元 [4] 造假背景与操作方式 - 造假背景源于2020年至2021年 公司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欠款 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 [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等方式 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及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 用于这些主体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 [4] - 邱建民未向公司报告上述资金的真实来源 导致公司财务记录出现虚构回款 [4] 监管调查与行政处罚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邱建民于2024年12月2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2] - 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 最终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没款合计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1] 公司股票交易变更 - 根据安排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5日开市起停牌1天 [1] - 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 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得润” [1]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 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1]
2026开年2家公司实施ST,去年超80只A股被立案调查
第一财经· 2026-01-04 12:06
得润电子财务造假及处罚 - 得润电子被查明在两年半时间里虚构回款累计超5亿元 导致其多份财报存在虚假记载 [1][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没逾2000万元 并将自1月6日开市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得润 [2] 2025年A股监管与立案概况 - 2025年全年共有87家A股公司被立案调查 其中38家为ST公司 占比超四成 [2][3] - 立案原因以信息披露违规为“重灾区” 截至2025年末 38家公司调查结果已出炉 其余49家仍处于被调查中 [3] - 被立案公司按Wind行业分类扎堆于硬件制造、机械、软件服务行业 [3] 其他公司财务造假案例 - *ST东通被查明在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虚增收入4.32亿元 虚增利润合计3.14亿元 公司被罚款2.29亿元 多名责任人合计被罚4400万元 [4] - ST天圣在2017、2018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220.43万元、2882.3万元 合计1.21亿元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合计超400万元 [4] - *ST高鸿在2015年至2023年累计虚增营收198.76亿元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款1.6亿元 [4] - 东旭集团在2015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约478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超130亿元 并存在债券欺诈发行行为 [4] - 东旭光电累计虚增营收约167亿元、虚增利润超56亿元 其2017年定增构成欺诈发行 [5] - 东旭集团及相关43名责任主体合计被罚17亿元 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财务造假导致的退市情况 - 2025年退市的A股公司达到29家 其中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有退市苏吴、退市锦港、普利退、退市卓朗 [6] - 退市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累计虚增营收17.72亿元 虚增利润7599.75万元 公司及董事长等5人被合计罚款3050万元 董事长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 *ST长药被查明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累计虚增营业收入7.3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8亿元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7] 监管政策与趋势 - 2025年资本市场监管更趋严格 体现了自“新国九条”以来证监会所秉承的严监管思路 [2] - 监管从“事后救火”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变 “行刑衔接”的立体追责体系正在构建 体现了“零容忍”的监管导向 [9] - 检察机关与证监部门正在健全常态化联络、信息共享、案件衔接机制 通过行政处罚、退市预警、市场禁入、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大幅提高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 [9] - 加强对融资者及中介机构的法律约束是股市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 中介机构应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背书 [10] - 近期 中兴财光华被立案调查 永拓所被吊销从业资格 体现了对配合造假方的处罚 [10] - 建议通过协同治理、利用科技化手段精准瞄准违法违规行为 并完善中介机构声誉机制、提高其与上市公司合谋的成本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