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002216)
搜索文档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提名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席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选举后报请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召开不受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13]
三全食品(00221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投资需报公司审批[3] - 证券投资部分情形不适用于本制度规范范围[2] 投资资金与额度 - 公司投资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3] - 连续12个月内投资额度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6] 投资审批与期限 - 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不符以规定为准[6][7]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投资不超额度[7] 投资检查与披露 - 内审部门每半年对证券投资检查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0] - 公司拟投资应向深交所提交文件,投资需披露相关内容[12][14]
三全食品(002216)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认定的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 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 ...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证券事务部应当配备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 ...
三全食品(0022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
三全食品(0022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范围,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五条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公司发展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代理人,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 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九)列席董事会议; (十)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协议(包括采购、销售、租赁、委托经营、 受托经营等)的签署; (十一)核销单笔或同一会计年度累计数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坏帐; (十二)决定单项数额或同 ...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 守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合 约标的物 ...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0] 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19] - 于2025年5月修订[1]
三全食品(0022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董事会审议:交易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一定标准[6] - 股东会审议:交易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更高标准[9] 投资预算与处置 - 超支达5%以上或特定金额需报告[16] - 处置前财务部分析提报,核算监督[17] - 特定情况可回收或转让投资[17][18] 监督与制度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投资活动[20] - 制度解释修订由董事会负责[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