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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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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20:02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5日以通讯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本次 监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卢根旺先生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 会的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 ...
东华能源: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7 20:02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具备从事证券与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的规定,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如期出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意见。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
东华能源: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2024-04-17 20:02
股权与报表 - 2023年12月29日马森张家港完成首次出资实缴,宁波百地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1][2] - 宁波百地年注册资本206241.0579万,公司持股22.64%[5][6] 业绩数据 - 2022年宁波百地年资产负债率65.73%,2023年降至45.94%[9] - 2022年宁波百地年净利润672.05万元,2023年增至1063.58万元[9]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宁波百地年担保金额合计11.24亿元,后续拟按49%比例担保[3][4] -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28.98亿,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11.24亿[15] 其他事项 - 马森张家港、宁波百地年向公司提供反担保[11] - 独董、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关联担保事项[12][13][14]
东华能源: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04-17 20:02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 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 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 规定的情形。 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 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 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 ...
东华能源: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2024-04-17 20:02
业绩总结 - 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2.055367252亿元[1] - 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3411943333亿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股本[2] - 最近3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4] 资金用途 -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5] 审议情况 - 董事会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8] - 监事会认为预案合理,同意提交股东大会[9]
东华能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20:02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营收占比均为100%[6]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表、资产管理相关损失金额划分[7][8]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占资产总额比例划分[9]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0][12] - 无以前年度延续及其他内控重大事项[13]
东华能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湘莲】
2024-04-17 20:02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23次董事会、4次审计等各类委员会会议及6次股东大会[4]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各类会议表现良好,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合规[5][7] - 2023年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发表同意独立意见[8] - 2023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与管理层充分沟通[9][10]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11]
东华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20:0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亚审内〔2024〕17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楼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苏 亚 审 内〔2024〕17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 ...
东华能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20:02
证券代码:002221 股票简称:东华能源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ORIENTAL ENERGY CO.,LTD. 二○二三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 / 13 二○二四年四月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东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 本着恪尽职守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保障了公司、员工与公众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行业概况 (二)主营经营指标及经营情况 1、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 | 27,123,098,303.36 | 29,198,998,605.42 | -7.11% | | 利润总额 | 216,231,535.05 | -5,625,766.09 | 3943.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0,516,687.55 | 42,373,2 ...
东华能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7 20:02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4〕18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苏 亚 鉴〔2024〕18 号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华能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华能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 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