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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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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万吨级碳纤维项目正式开工,首条线预计25年上半年投产运行
海通国际· 2024-06-05 19:00
公司投资评级 - 东华能源的2023年1.9倍PB对应目标价13.19元,相当于73倍PE,维持"优于大市"评级。[3]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正式开工建设万吨级碳纤维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项目一期预计2025年上半年首条千吨线投产运行,2026年上半年项目一期完成建设并达产。[1][2] - 公司采用先进的水相沉淀聚合、DMSO溶解、干喷湿纺、两步法制备工艺,可实现产业化生产T800/T1000碳纤维,具备多方面优势。[9][10] - 公司正积极布局以碳纤维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与山东大学合作开发高品质、低成本的碳纤维,并推动碳纤维下游应用产品的研发。[11] - 公司未来将以丙烯为基,核电为源,在茂名打造万吨级碳纤维及复合材料零碳产业园。[11] 财务数据总结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1亿元、5.11亿元和10.75亿元,EPS分别为0.18元、0.32元和0.67元。[3] - 公司2024年BPS为6.94元。[3] - 公司2024-2026年毛利率分别为5.8%、6.8%和8.8%,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6%、4.4%和8.4%。[5] 风险提示 - 项目建设进展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大幅波动。[4]
东华能源:公司公告点评:万吨级碳纤维项目正式开工,首条线预计25年上半年投产运行
海通证券· 2024-06-03 13:31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3]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万吨级碳纤维项目正式开工,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预计2025年上半年首条千吨线投产运行,2026年上半年项目一期完成建设并达产 [1] - 公司碳纤维项目采用先进的水相沉淀聚合、DMSO溶解、干喷湿纺、两步法制备工艺,可实现产业化生产T800/T1000碳纤维,具备多方面优势 [1] - 公司聚焦以碳纤维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与山东大学碳纤维研究团队合作共建实验室,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品质、低成本的碳纤维 [2] - 公司积极推动以碳纤维为核心、聚烯烃为基材的下游应用产品的研发,涵盖航空航天及军工、低空飞行、汽车和轨道交通轻量化、新型建材等四大产业 [2] 财务数据和预测 - 预计东华能源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1亿元、5.11亿元和10.75亿元,EPS分别为0.18元、0.32元和0.67元 [3] - 参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给予其2023年1.8-1.9倍PB,对应合理价值区间为12.49-13.19元,对应PE为69-73倍 [3] - 公司2022-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9199百万元、27123百万元、29186百万元、30716百万元和33004百万元,呈现增长趋势 [5] - 公司2022-2026年毛利率分别为4.2%、5.6%、5.8%、6.8%和8.8%,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5] - 公司2022-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4%、1.4%、2.6%、4.4%和8.4%,投资回报率不断提高 [5]
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2024-05-29 16:14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东华 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 仓东华")、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 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 10.6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 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 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 ...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16:14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7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全 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 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 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东华")、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 家港新材料")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8.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东华能源:关于万吨级碳纤维项目正式开工的公告
2024-05-21 16:08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6 2024 年 5 月 21 日,"东华能源万吨级碳纤维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由东 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 (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东华能源万吨级碳纤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总体设计为年产能万 吨级高性能碳纤维(T800/T1000)产业化建设项目,具体分两期建设完成。项目 一期新建 2 条纺丝线、2 条碳化线,配套 1 套两步法工艺用万吨级聚合生产线, 并配套建设溶解、回收、制水、制氮、动力等相关生产装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 年产能 4,800 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二期新建 2 条纺丝线、2 条碳化线,1 条两 步法工艺用 3 万吨级聚合线,两期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能 8,000 吨高性能碳纤 维,23,840 吨聚丙烯腈粉料。 "东华能源万吨级碳纤维项目"所采用的是水相沉淀聚合、DMSO 溶解、干 喷湿纺、两步法制备工艺,可实现产业化生产 T800/T1000 碳纤维,该技术先进 可靠、装置运行稳定、生产成本低、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在国际和国内市场具有 很强竞争力 ...
东华能源:业绩有所改善,未来氢能发展空间广阔
长江证券· 2024-05-20 16:3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维持"买入"评级 [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PDH景气度处于历史底部,公司氢气资源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3] - 公司引进霍尼韦尔UOP公司Ecofining工艺技术,利用自产的氢能,将地沟油等废弃油生产为绿色可持续航空燃料,两套产能共100万吨的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减少240万吨温室气体排放 [3] - 公司同中核集团深度合作,联合成立氢能联盟,主攻绿氢制备环节中热化学制氢技术路线,并研发氢气的固态储存材料和装备 [3] - 公司立足茂名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聚焦碳纤维、3D打印、氢能产业等,园区的港口、码头资源国内首屈一指,构筑公司成本护城河 [4][5] 财务数据总结 - 2024年一季度累计营业收入71.13亿元,同比下降0.66%;归母净利润0.56亿元,同比增长7.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亿元,同比增长33.53% [1]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亿元、4.6亿元和5.9亿元 [6]
东华能源: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16:43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一并 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 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2:0 ...
东华能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0 16:43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以公告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 潮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以及 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15:00 ...
东华能源: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2024-05-08 16:17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26)。其中《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提案表决意见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未打勾(√),现补充打勾(√)并披露如下: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2 | | 议案 | | | --- | --- | --- | | 5.00 |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 | | | 议案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 | √ | | | 计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东华能源: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05-07 19: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 立董事林辉先生告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36 号)。其在担任江苏宏图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 科")独立董事期间,宏图高科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据 2005 年《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林辉给予警告,并处 以十万元的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