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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0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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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维(00223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30 18:50
内审内控部管理 - 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 内审内控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5][7]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十年[7]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内控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8] - 内审内控部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9][10][11] 报告与披露 - 董事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7]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 审计委员会、保荐人等对内控评价报告发表意见[17]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7] -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报告时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7] 被审计对象权益 - 被审计对象接受审计并提供便利[13] - 被审计对象享有申请审计人员回避等权利[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ST奥维(0022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0 18:50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管理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者不得担任[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股东会相关工作 - 提前通知并公告股东会召开时间[14] - 协助董事会召集、保证秩序并记录股东会[15] - 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并保存文件[15] 信息披露与细则规定 - 配合深交所核查信息披露[15] - 信息披露应遵循相关原则[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
*ST奥维(0022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18:5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3][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与关联方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11][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2]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应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3] 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已履行义务不再累计[13][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合理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16] 特殊情况处理 - 因公开招标等致关联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8]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0] 制度相关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9]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公司应披露定价依据[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董事会提意见报股东会批准[2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ST奥维(0022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2025-10-30 18:50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等未公开信息[5]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8]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前应填知情人档案并由知情人确认[10] - 董事会及时登记报送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0]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时应填知情人档案[10]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登记[11]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3]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交易所[13] 重大事项管理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2] 自查追责 - 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2]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12]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给予措施并报备[18] - 造成严重后果等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其他 - 奥维通信证券代码为002231[24]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一个事项[25] - 填报知悉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25] - 填报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等[25]
*ST奥维(0022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30 18:50
独立董事定义 -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的董事[2] 会议通知 - 定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定期需提前一日,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4] 会议召集主持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4] 会议举行条件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委托出席要求 - 独立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于表决前提交[5] 事项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会议决议生效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9] 会议安排与记录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应有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10] 资料保存期限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1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12] 会议档案保存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3] 公司保障义务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并提供工作条件[13]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13]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3] 述职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的述职报告应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5] 制度规定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以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5]
*ST奥维(0022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5-10-30 18:50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8]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聘期一年可续聘[9]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要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4] 文件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解聘与改聘 - 解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日通知[17] - 拟改聘应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8]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18]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0] - 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聘用[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ST奥维(0022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18:50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7] - 开展工作应遵守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证券部承办落实[4][2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 多渠道、多平台开展工作[10] 配套措施 - 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并专人负责[10] - 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沟通便利[11] 会议与投诉处理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1]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机制[13] 说明会与调研 - 特定情形及时召开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14][1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接受现场调研[18] 信息交流与人员要求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答复提问[20][21] - 工作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可定期培训[23]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25]
*ST奥维(00223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30 18:50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开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办法的有效 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 ...
*ST奥维(00223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8:50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 理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4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 ...
*ST奥维(00223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30 18:50
子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 - 控股子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2] - 参股子公司持股不超50%且无控制性影响[2] 子公司治理结构 - 子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 - 2名监事[8] 子公司经营汇报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应在会计年度结束30日和上半年结束30日汇报经营情况[8] - 子公司经理层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24] 子公司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报送公司[8]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决议及纪要抄送公司存档[10] 子公司人员委派 - 公司按约定或章程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等人员[15] -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15]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董事会聘任[15] 子公司预算与担保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8]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和互相担保[18]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在第一时间且在1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24] - 子公司重大交易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26] - 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等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26] - 子公司预计损失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26]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24] - 公司证券部为与子公司信息管理联系部门[24] - 子公司应按公司制度制定信息管理相应制度并报备[24]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需通报董事会秘书[25] - 子公司接受媒体采访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