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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0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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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09 07:06
文章核心观点 奥维通信发布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提示性公告及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告,前者因候选人提名工作未完成延期换届,后者是容诚内部安排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 [1][3] 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5年4月10日任期届满,因候选人提名工作未完成,换届选举将适当延期 [1] - 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应顺延,公司将加快推进换届工作并及时披露信息 [1] - 换届完成前,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职,延期换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1]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4年公司续聘容诚为审计机构,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逸飞更换为黄骁,变更后为黄骁、王玉宝、孙宇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宇 [3][4] - 介绍了项目合伙人黄骁、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玉宝和孙宇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宇的执业经历等信息 [5] - 黄骁、王玉宝、孙宇航及吴宇近三年未受相关处罚,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6] -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7] - 备查文件包括容诚出具的变更函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证照和人员基本信息 [8]
奥维通信(002231) -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5-04-08 16:45
审计机构相关 - 2024年续聘容诚为审计机构[1] - 原签字会计师王逸飞更换为黄骁[1] 人员信息 - 黄骁等四人分别为项目相关人员[1][2][3] - 各人员执业经历及近三年签署复核情况[2][3] 影响及文件 - 变更签字会计师不影响2024审计工作[4] - 备查文件含变更函及人员信息[5]
奥维通信(002231) -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08 16:45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5年4月10日任期届满[1] -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1] - 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管任期相应顺延[1] - 公司将加快推进换届并及时披露信息[1] - 换届前第六届成员及高管继续履职,延期不影响运营[1]
奥维通信(002231)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2-21 16:30
人事变动 - 2025年2月21日会议通过聘任吴伟为副总裁[2] - 会议通过聘任刘大程为证券事务代表[3] 人员信息 - 吴伟1969年生,2023年11月就职子公司[8] - 刘大程1991年生,2024年7月就职证券部[10] 其他 - 刘大程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4 - 83782200,邮箱zqb@allwintelecom.com[3] - 备查文件含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4]
奥维通信(002231)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5-02-21 16:30
人事变动 - 2025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李继芳书面辞职报告[2] - 李继芳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在公司任职[2] - 截至公告日李继芳未持有公司股份[2] -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 - 副总裁辞职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生产经营[2]
奥维通信(00223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1 16:30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7 同意聘任刘大程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专 人传递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长兼总裁杜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 ...
奥维通信(002231)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4 00:0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3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保 证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口头传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 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 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 1 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裴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 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裴非先生为公 ...
奥维通信(00223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4 00:0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
奥维通信(002231) - 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14 00:00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LIAO NING QING LIAN LAW FIR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商会总部大厦B座14层 电话:024-28282868 网址:www.lnqinglian.com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育美 男室 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杨宵律师、骞英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
奥维通信: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27 18:25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因个人 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 2 附件:孙芃女士简历 孙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63 年,毕业于辽宁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辽宁省省直住 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三级专业技术岗等职务。 截至本日,孙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