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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0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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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4-24 16:36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前期 披露了冯志芳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起诉公司、 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及胡皓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公司前 期已收到杭州中院(2022)浙 01 民初 1753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聚力文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冯志芳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共计 128,168.6 元;余海峰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 10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 责任;薄彬、胡皓、姜飞雄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 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 任;禹碧琼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 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冯志 芳的其他诉讼请求。部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2 ...
聚力文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9 18:1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营收、资产损失比例划分等级[6][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营收、资产损失比例划分等级[8][9] 内控情况总结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9]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9] -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0]
聚力文化: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8: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帝龙新材料营业收入94,668.51万元,较2022年上升1.27%[5] - 2023年内销收入78,841.31万元、较2022年下滑1.38%,外销营业收入15,827.20万元、较2022年增长16.91%[5] - 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73,848.54万元,较2022年下降1.75%,毛利率同比增加2.39个百分点[5] - 2023年公司扣非净利润6,721.10万元,较2022年增长35.58%,净利润亏损33,564.89万元[6] 法律诉讼 - 北京腾讯起诉案一审判决天津点我支付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9] - 公司按规定计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损失4.16亿元[10] - 深圳中院划扣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55,844.36元,并裁定拍卖相关股权[10] - 2024年2月公司与北京腾讯签订和谈协议,支付3000万元执行款,和谈暂至2024年5月15日[10] - 北京腾讯同意以本金2.61亿元及利息3800万元总和为限和谈,和谈期间豁免其他债权,未达成和解可恢复执行[10] - 原告冯志芳诉讼案一审判决后相关当事人已上诉,二审未判决,该案及同类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将影响利润[11] 风险因素 - 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与国家行业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国民经济和房地产行业变化会影响收入和盈利能力[13] - 装饰纸行业部分产品投资起点低、同质化竞争明显,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整合将加速[13] - 原纸、三聚氰胺等原材料价格不确定,显著变化会加大公司管理难度,影响经营和盈利稳定[13] - 国际形势不稳定,公司产品出口量增加,出口业务风险加大[14] 未来策略 - 公司将与北京腾讯继续和解磋商,降低案件对公司、职工和股东权益的影响[11] - 公司将关注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变化,提升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13] - 公司将通过研发、技改、管理提升等夯实内功,优化客户结构,拓展市场[13]
聚力文化: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8:11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及议案[2][3][4] 公司评价 - 2023年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5] -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 - 关联交易合理合规[6] 其他情况 - 2023年无新增对外担保[7] - 内控评价报告客观真实[7]
聚力文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宇)
2024-04-19 18:11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担任聚力文化独立董事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聚力文 化《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宇,公司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今任职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审计经理、 合伙人。 ...
聚力文化: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19 18:11
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和意 见。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应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做出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2024 年 4 月 18 日 ...
聚力文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18:11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 2023 年 3 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的审计 工作进行了监督,现将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聚力文化: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8:11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 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与腾讯公司就和谈相关事宜签订了协议:公司向腾讯公 司支付了人民币 3000 万元执行款;腾讯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双方继续和谈, 腾讯公司承诺和谈期间暂缓案件执行;本次和谈期间暂定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 止。公司将继续努力与腾讯公司进行和解磋商,争取能够妥善解决执行相关事宜, 将该事项对公司、公司全体职工和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年审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提 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聚力文化: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8:1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3位监事均亲自出席[1] 审议事项 - 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及预案,部分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3][4] 关联交易 - 通过全资子公司与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认为交易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5]
聚力文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梅娟)
2024-04-19 18:11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聚力文 化《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 会会议。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该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 董事会 | | 股东大会 | | | --- | --- | --- | --- | --- | | 召开次数 | 现场出席 | 通讯出席 | 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 | | 5 | 2 | 3 | 1 | 1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刘梅娟,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