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世联行(002285)
icon
搜索文档
世联行(00228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报告标准 - 非日常重大交易报告标准: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或资产净额占比10%且超1000万元等[8][9] - 日常交易合同报告标准:部分事项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11]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13] -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14] 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事项: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等[15] - 重大变更事项:变更公司章程等,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变化等[16] - 重大事项包括发生重大环境等事故、收到整改等决定、不当使用科技或违反伦理等[18] 报告相关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5][6]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接收信息主要联络人[4] - 重大事项信息含拟提交审议事项、重大交易等[8] - 控股子公司应制定内部信息上报制度[6] - 重大事项报告程序为责任人核对信息、报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审查汇报、按规定披露[20][21] 信息提供 - 公司基本情况等由总经理办公室等提供,董事会等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供[22] - 公司主要资产相关情况由资产管理部门提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提供[23]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办公室等提供,发展战略等由战略投资部提供[23] - 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由战略投资部法务岗提供,劳动人事等由人力资源部提供[23] - 公司会计政策等财务信息由财务部提供,借贷等合同由财务部提供[23] - 非主营业务对外投资由战略投资部提供,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由股东提供[23] 责任与制度 - 违反制度行为董事会将追究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法律责任,未履行职责将追究人员责任[27][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施行,修改后也需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30]
世联行(0022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6] - 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3]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素质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9] 工作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9][11] 人员培训与合规要求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1] - 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情形[12] 信息公布与专栏设置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布[12] - 在官网开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并更新信息[12] 沟通交流方式 - 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3] - 安排人员现场参观沟通并做好信息隔离[13] - 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与投资者沟通[14] 股东会与投诉处理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充分沟通[14] - 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4] 说明会与调研要求 - 说明会结束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4] - 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可采用多种形式[17]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18] - 与调研方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8]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0] 互动平台与制度生效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谨慎发布信息[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经审议批准生效[24]
世联行(00228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归还资金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5] 现金管理与资金用途变更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16][1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内容[17]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应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18][2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披露相关情况[21]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除外[23]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选好新项目,原则上投资主营业务[2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达或超10%,还需股东会审议[26]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6] - 项目终止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1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27] 监督与披露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报审计委员会[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1]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1]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批准及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33] - 其他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按深交所要求公告[33] -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程序参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33] 办法管理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 - 本办法修改由财务部组织,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7]
世联行(00228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会成员,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五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及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职[21]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30] - 发表意见应明确涵盖重大事项[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7][28] 公司支持与机制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7]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9] - 会议通知及资料提供有时间要求[29][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并披露[32]
世联行(0022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关联定义 - 关联法人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情形的法人或组织[3]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自然人[3] 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等原则,关联人表决需回避[4] 定价方式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协商[6] 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不超0.5%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股权投资由投资委员会决定,非股权投资由总经理批准[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人民币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除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等,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9] 资助规定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的除外,该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累计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9] 日常交易 - 与关联人进行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按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0]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13][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人民币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人民币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8] 子公司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制度修改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修改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21]
世联行(00228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理财产品规定 -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投资债权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2] 委托理财审议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委托理财期限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不超额度[6] 净值下滑处理 - 产品净值连续下滑,本金损失超100万,财务总监12小时书面报告[11] 理财监督审核 - 法务审核合同文本,审计负责审计监督[13] - 独立董事可核查理财,必要时聘外部审计[13] - 审计委员会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委托理财[14] 合规要求 - 开展委托理财应知悉规定,不得违规交易[14] - 违规致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分析判断理财信息,达标准披露[17] - 知情人员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情况[17] - 董事会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提交文件公告[17] - 理财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应对措施[17] - 开展理财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有关事项[18]
世联行(00228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1] 股权与治理 - 公司提名或委派的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数[2] 业务与投资 - 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5]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6][7] 融资与担保 - 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授权不得对外融资[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需履行审批程序[8] 财务与审计 - 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财务管理统一协调、分级管理[10]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季度和月度报告,财务报表需接受审计和稽核[12]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3]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时应接受离任审计[13] 行政与品牌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自行管理,接受集团行政部监督指导[14] - 集团统一制定行政和印章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遵照执行[14] - 控股子公司品牌等应与公司协调一致,宣传需经集团审稿[14] 人力资源 - 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自行管理,接受公司人力办监督指导[14] - 各业务板块指导控股子公司建人力制度,报集团备案或审定[15] - 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15] - 公司建立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15] 薪酬与信息披露 - 世联行相关员工按世联行标准发薪[16]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事件,应按制度披露信息[1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
世联行(00228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9]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9] 买卖报告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两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14]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5]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增持计划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20] - 拟增持股份区间上限不得超出下限一倍[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进展公告[21] - 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22]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2]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24]
世联行(002285) -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16
信息披露文件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需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7] - 首次发行前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公告及负责人情况[8]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8]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8][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8][9] - 季度财务报表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9]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及时披露[9] - 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及时披露[10]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及时披露[10] 其他披露 - 更正经审计财务信息,在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3]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募集资金使用前五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用途[13]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兑付、付息安排情况[13] 信息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9] - 研究或决定未公开重大信息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9]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19] - 相关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1] - 董事会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21] - 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立即披露[22]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人员受批评、处罚,违法被追究[23]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24] 资料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人分类存档保管已披露信息资料[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25]
世联行(002285)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8-06 18:15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资产4392412889.66元,2025年3月30日为4240366631.76元[5] - 2024年末负债1455805428.99元,2025年3月30日为1313957254.76元[5] - 2024年营收2444588882.50元,2025年1 - 3月为496600515.89元[5] - 2024年利润总额 - 94075937.45元,2025年1 - 3月为 - 4935606.33元[5] - 2024年归属股东净利润 - 197785783.45元,2025年1 - 3月为 - 10654969.34元[5] 授信担保 - 拟向中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不超1亿元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2] - 2025年8月6日董事会通过子公司为授信担保议案[3] - 本次担保总额22000万元,占2024年净资产7.74%[12] 其他 - 公司注册资本199282.9038万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