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00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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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002372) - 《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筹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行为[3] 筹资部门职责 - 证券部负责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债券,财务部负责向金融机构筹资[5] 筹资审批流程 - 融资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董事长审批[11] - 融资占比10%-30%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融资占比3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审议[11] 借款流程 - 借款由财务部申请、审批、签合同并监督使用[13]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伟星新材(002372)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项目投资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3]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1%,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21] 检查核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资金使用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5]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多项内容,到期归还,无法归还需履行程序并公告[16]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有先后顺序,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16][1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变更除外[20]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审计部检查结果报审计委员会[24]
伟星新材(002372)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董事会权限 - 可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主营业务投资,12个月内累计投入不超该比例[11] - 可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下的非主营业务投资,12个月内累计投入不超该比例[11] - 可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资产处置,12个月内累计支付价款不超该比例[11] - 可审批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重大经营合同(对外担保合同除外),多个合同累计金额不超该比例[11] - 可审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11] - 可审批单次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除需股东会审议批准的)[12] 董事长权限 - 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决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主营业务投资、资产处置、重大经营合同审批[12] - 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超0.5%的关联交易[12] - 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审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非主营业务投资[12]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收益再投资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0] 对外长期投资 - 分为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24] - 需经相关业务部门评估、总经理初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董事会审批,超权限提交股东会审议[26][27][28] -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向董事会及时汇报投资进展,条件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请审议[30]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33][34]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公司派董事等人员参与运营决策,控股公司派董事长等[38] 财务处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对投资进行会计记录和核算,根据情况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并计提减值准备[42] - 公司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41] - 公司可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43] - 公司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对投资资产进行盘点核对[44]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投资公司报告重大事件[46][48]
伟星新材(002372) - 《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29 19:48
累积投票制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3]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4] - 多轮选举时需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4] 投票有效性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则无效[5]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选票弃权[5] 董事当选条件 - 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5] 选举安排 - 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需第二轮选举[6]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7]
伟星新材(002372)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9 1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召集人应提前至少3日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3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6] 独立董事报告与费用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2]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2] 公司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其他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36]
伟星新材(00237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29 19: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16日14:30现场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4] - 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6项提案[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16日9:15 - 15:00[2][25]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372”,简称为“伟星投票”[20]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10月13日9:00 - 11:00、14:00 - 16:00[9] - 登记方式有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9][12]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为章佳佳、陈银琼,邮箱wxxc@vasen.com[19] - 联系电话0576 - 85225086,传真0576 - 85305080[19]
伟星新材(002372)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19: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议案通过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获全票通过,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7][8][10]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10月16日在浙江临海召开,通知9月30日发布[10] 制度登载 - 修订后的制度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3][5][7][9][10]
伟星新材:股价波动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证券日报网· 2025-09-29 16:13
公司经营策略 - 公司正积极通过守正创新、攻坚克难,聚焦核心主业,加大市场拓展力度[1] - 公司加速提升产品力和品牌力,加快商业模式升级,以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1] - 公司推动企业尽快回到长期稳健增长的发展轨道[1] 投资者关系与股东回报 - 公司立体化全方位做好投资者交流沟通工作[1] - 公司积极通过一年多次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自上市以来平均分红率达70%-80%[1] - 公司希望通过长期持续的价值创造和价值经营努力,带给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1] 股价影响因素 - 股价波动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基本面变化与未来发展规划影响[1] - 股价波动受投资者偏好、资本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1] - 公司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疲弱的市场需求[1]
伟星新材(002372)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9-26 17:00
股份质押与解除质押 - 伟星集团本次解除质押2905万股,占所持股份4.81%,占总股本1.82%[2] - 慧星公司本次解除质押1850万股,占所持股份7.92%,占总股本1.16%[2] - 伟星集团本次质押5000万股,占所持股份8.29%,占总股本3.14%[3] 股东持股与质押情况 - 伟星集团持股37.90%,累计质押占所持41.12%,占总股本15.58%[4] - 章卡鹏持股5.18%,未质押股份占75.00%[4] - 张三云持股1.96%,未质押股份占75.00%[4] - 伟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5.04%,累计质押占34.59%,占总股本15.58%[4] - 慧星公司持股14.68%,累计质押占34.24%,占总股本5.03%[4] 股份限售与冻结 - 伟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质押限售和冻结占18.20%[4] - 慧星公司已质押和未质押限售和冻结均为0股[4]
伟星新材:慧星公司累计质押股数为8000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16:58
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 慧星公司累计质押股数达8000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4.24% [1] 公司财务结构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中制造业占比99.08% 其他业务占比0.92% [1] 公司市值数据 - 当前市值为160亿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