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
搜索文档
中锐股份(00237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35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5209283元[7] - 2007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为99334454.72元,折为4000万股[13]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孙世尧持股1500万股,比例37.50% [13] - 发起人烟台坤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0万股,比例13.75% [13] - 发起人烟台明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0万股,比例11.25% [13] - 曲维强等5人各持股300万股,比例均为7.50% [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 [1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6]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处理[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账[24]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诉讼[26][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70]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88] - 审计委员会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8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6]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9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5天通知[10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离职手续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中锐股份(00237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后实施[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董事会审议披露后实施[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除担保),披露并股东会审议,附审计或评估报告[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股东会审议[15]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董事会通过后股东会审议,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5] 特殊关联交易要求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溢价超100%,提供盈利预测报告[16] 董事会决策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关联交易原则与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合法合规、必要、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利益[2] - 与关联人就资产盈利不足签补偿协议[17]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适用规定[17] - 非买断式委托销售按委托代理费算关联交易金额[17] - 公开招标等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程序[18] - 与关联人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权责[18] - 董事及高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18] 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审议披露[19] - 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19]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19]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9]
中锐股份(00237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财务资助规定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5种情形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助[7]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 - 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资助操作流程 - 应与被资助对象签协议,约定相关内容[7] - 提供资助前财务部门做风险调查,审批通过后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9] 成本与披露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7] - 披露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未清偿等情形及时披露并说明补救措施[11]
中锐股份(0023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档案与备忘录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发生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报告书期间有变化需补充提交档案[11]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其他规定 - 登记备案材料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 发现违规行为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8] - 进行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0] - 股东等相关主体研究发起重大事项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5]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特定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2] 申报要求 - 董事、高管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需在2个交易日内完成[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0]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0] - 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及挂牌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11][12] 违规处理 - 违反短线交易或本制度,所得收益归公司,严重将处分或处罚[12][15]
中锐股份(002374)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山东中锐产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裁的责 任、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及分工、总裁办公会等内容。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 2 至 7 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 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宜担 任上市公司总裁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 ...
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4] 聘任解聘相关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不符合任职情形等应在规定时间解聘[7] - 原任离职后应在规定时间聘任新秘书[8]
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 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 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 ...
中锐股份(0023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20: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 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