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0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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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公司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项[6][7]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9][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15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150万元或占比低于0.2%,由总经理审批[10]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豁免审议 - 与关联人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的交易,应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19]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超预计部分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19]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9] 免予义务 - 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但应披露和审议的仍需履行[19]
双箭股份(0023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聘用、解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审计人员任职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9] 选聘要求与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6]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聘期与续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7] - 续聘同一机构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股东会审议[11]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三十天通知[13] - 拟改聘应披露多项信息,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4]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通报违规、报告严重后果[17] - 公司和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与保密责任[18]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21]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二 ...
双箭股份(00238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顾问[6]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项目论证与实施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完成期限超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1]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六个月内实施[13] - 自筹支付薪酬等,六个月内可置换[13] 资金使用规则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审议后公告[15]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用,达或超10%股东会审议,低500万或1%豁免[19] - 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5] 资金监管要求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请鉴证[24] - 保荐人或顾问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核查报告[25] 现金管理与用途变更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公告相关内容[18] - 按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7]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2] - 部分资金永久补流需满足条件[19]
双箭股份(00238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公司依据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 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 ...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含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 略委员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2025 年 12 月)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 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会 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 ...
双箭股份(002381)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 按照该远期结售汇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进 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同意,公司 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