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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2025 年 12 月)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 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会 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 ...
双箭股份(002381)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 按照该远期结售汇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进 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同意,公司 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公司董事更好地履行勤勉尽 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董事身份、产生方式和工 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聘、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的,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 ...
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 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并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
双箭股份(0023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
双箭股份(00238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5]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履行指导监督制度建立实施等职责[8] -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检查评估,有要求报送资料、检查财务等主要权限[9] 工作汇报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9][11]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1]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1]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出具专项报告[15]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自查机制和年度自查计划[1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董事会声明、评价总体情况等内容[12] - 内部审计机构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3]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多业务环节,重点检查评估对外投资等事项内部控制[13] 审计内容关注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需关注履行审批程序、合同订立与履行等内容[14] - 审计对外担保需关注履行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15] - 审计关联交易需关注关联方名单、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5] - 审计业绩快报需关注遵守准则、会计政策等内容[17]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7]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确定重点、组成审计组等步骤[17]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8] - 审计部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可建议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0]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可由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1]
双箭股份(0023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9:49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8] - 股东可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候选人,不得多于合法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10] 董事候选人要求 - 提名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独立董事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4] - 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书面承诺接受提名、公开资料真实完整并履行职责[6] 选举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按对应应选人数计算[8]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11]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时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11] - 获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1] 实施细则说明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14]
双箭股份(00238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乃秀)
2025-12-12 19:46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丁乃秀作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双 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