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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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2 18:5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和而泰: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8:56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9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 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汪虎山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 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 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期 ...
和而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2 18:56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9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1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 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 ...
和而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2 18:56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9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22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已离 职或即将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18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31,900,685元减少至931, ...
和而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8:5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和而泰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就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4.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中国境外的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同时,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对本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考核 ...
和而泰:国信证券关于和而泰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18:5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 泰"或"公司")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和而泰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 号文)的核准,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 54,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700 万 ...
和而泰: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22 18:56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9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对各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的初步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 料")、全资孙公司 H&T Electronic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以下简称"和 而泰越南")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 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材料,全资孙公 司和而泰越南和 H&T Intelligent Control (Pingya ...
和而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18:5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为规范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 程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包括但 ...
和而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8:56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9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 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秦宏武先生、黄纲先生、孙中亮先生由于工作原 因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 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
和而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8:56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77 号 黄龙万科中心 A 座 16 楼 邮编:310012 电话:(86-571)2689-8188 传真:(86-571)2689-8189 junhehz@junhe.com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 泰"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和而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