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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0024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1] - 相关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1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3] 违规处理 - 内幕交易需2个工作日报送自查和处罚结果备案[17]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 违反制度将视情节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17]
胜利精密(0024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职期限与决策规则 -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5] - 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股东诉讼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12]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2] 审计督导工作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等情况可要求公司自查或调查,必要时聘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委员[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8]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董事及高管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19] 其他事项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21]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
胜利精密(0024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7]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8] - 持股5%以上股东参照短线交易规定[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0]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变更或身份信息[10] 股份锁定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董高实际离任起6个月内锁定股份[12] 减持规定 - 董高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区间不超三个月[13]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重大事项时披露进展[13]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3] 其他规定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秘核查[15] - 离婚致股份减少遵守减持规定并披露[15] - 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公告[15] - 违规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6] - 持股变动达规定比例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7] - 董秘管理股份数据、检查披露、发现违规报告[17]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日起实施[19]
胜利精密(00242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7]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如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等[10]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但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预告[10]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0]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0项内容[7]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7项内容[8] - 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需符合相关规定,董事、高管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6] - 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等,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2] 股东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8,16,18,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16,17,18,1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信息[14]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需及时披露[15]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5] 异常情况处理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需澄清[16] 信息报告与决策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等[20]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合同等需知会董事会秘书[20] - 董事长决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并敦促信息披露工作[20]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制度[18] 文件准备与审核 - 证券部负责准备和制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21] 会议决议报送 - 董事会秘书需在相关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会议决议等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公告会议情况[22] 报告草拟与审核 - 证券部草拟临时公告文稿,董事会秘书审核,涉及经营或财务问题时经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协助[22]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理层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各部门和子公司提供基础资料[23] 定期报告审议与披露 - 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审阅、修改形成审议稿,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核[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将全文及摘要在指定媒体刊登或公告[2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26]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收集重大事项汇报披露[27]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需配合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9] - 担任子公司董事的公司董事需向董事会报告子公司相关情况并承担披露责任[30]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定期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披露检查情况[3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发现违法违规提出处理建议[32]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配合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2] - 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32] 内幕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3] 豁免或暂缓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36] 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人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9] 董事和高管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禁止行为规定[40]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43]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45] 文件资料保管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7] - 履职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应在证券部收到相关文件起2个工作日内归档[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2]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52]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方[5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0]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55]
胜利精密(0024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管理目的包括树立理念、促进关系等[2]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3] 工作与沟通 - 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等信息[6]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会议等[6] - 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首公布[7] 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长是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9] - 董事会秘书为实施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9] - 证券部履行主要职责[11] 沟通要求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3]
胜利精密(00242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对外担保原则 - 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2]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2][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2] 董事会审批担保要求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3] 反担保与风险控制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5] - 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5]
胜利精密(0024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应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4]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并报送材料[1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与交易所及监管机构沟通,处理信息披露事务[6] - 收集整理议案报董事长审核[9]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公告[12][13] - 解聘需有理由并报告公告[14]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14][1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并考核[19] - 违反规定承担责任,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可惩戒[19]
胜利精密(0024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总经理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或董事推荐,董事会聘任[4]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会决议[4] 审批权限 - 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但任一标准达3%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7] - 任一标准均未达3%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7] 其他规定 - 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一月向董事会递交申请,同意后方可离任[5]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11]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2] - 考核总经理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等八项[19] - 总经理任期成绩显著可获奖励,经营业绩突出董事会应重奖[19][22] - 总经理工作失职或失误,董事会有权追究责任[23] - 总经理违反规定所获利益归公司所有[20] - 本规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22]
胜利精密(00242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低于300万元或占比低于0.5%,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21] 其他规定 - 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日常购销或服务类除外)[22] - “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累计计算[24]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审议披露[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5]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规定[26] - 预计金额内主要条件未变可免部分规定[26] - 部分交易可免相关义务,仍需履行披露审议义务[28] - 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30]
胜利精密(0024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2]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1%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会议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10] - 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0][11] 股权登记与会议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优先股股东表决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优先股股东出席并分类表决[15] 董事选举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30%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9]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9]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会议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提案表决方式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19] - 发行优先股审议应就种类和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19] 表决权选择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4] 议题确定与通知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确定议题并书面通知股东[27] 利润分配方案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应决议利润分配方案[28] 董事候选人提名 - 下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或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提名[29] 股东登记与授权 - 股东登记需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31] -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特定内容,经公证文件需备置[32] 会议人员要求 - 出席人员需签到,中途入场需主持人许可[34] 发言规定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发言需先举手经许可[36] 会议休会与散会 - 主持人有权宣布暂时或必要时宣布休会[39] - 全部议案表决结果无异议后,主持人宣布散会[39] 会议实施与披露 - 通过派现等提案,董事会需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相关信息[41] - 会议后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41] 决议执行与监督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公司组织实施[41] - 董事长督促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必要时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听取汇报[41] 议事规则施行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