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00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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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10 23:10
公司关联交易 -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六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 - 新六百商管公司拟承租商发公司拥有有效所有权的位于衡山路932号物业[1] - 承租物业将以“新六百YOUNG”作为商号进行经营[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1] 行业动态 - “外国人来华就医”话题引发市场关注[2]
徐家汇(002561.SZ):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格隆汇APP· 2026-02-10 20:24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六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 - 交易标的为商发公司拥有有效所有权的位于衡山路932号的物业 [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交易具体内容 - 承租方新六百商管公司计划以“新六百YOUNG”作为商号对租赁物业进行经营 [1]
徐家汇(002561)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公告
2026-02-10 20:17
股权划转 - 汇金百货拟将汇金南站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3] - 划转后汇金南站将由二级子公司变成一级子公司[13] 注册资本 - 汇金百货注册资本为14000.00万[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576.30万[7] - 汇金南站注册资本为3000.00万[8] 其他 - 股权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16] - 股权划转事项已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4]
徐家汇(00256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2026-02-10 20: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汇联商厦拟吸收合并汇联食品,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股东会审议[3][4][5] - 汇联商厦注册资本2000万,公司持股77.20%,34名自然人持股22.80%[6] - 汇联食品注册资本200万,汇联商厦持股100%[8] - 吸收合并后汇联商厦存续,汇联食品注销,资产负债由汇联商厦承继[3][4][11] 其他新策略 - 吸收合并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1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12] - 吸收合并利于内部整合,提高管理效率,不影响公司经营和股东权益[3][13]
徐家汇(0025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2月修订)
2026-02-10 20:1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7]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股东应及时报告[12] 重大信息报告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4]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六种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4]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递交书面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16]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的相关材料包括协议书、政府批文等[1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 证券事务代表收到重大信息后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后者分析判断并处理[16] 其他事项 - 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办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报送资料[1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徐家汇(002561) - 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02-10 20:16
公司会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月10日通讯召开,2月6日发通知,3名独董均出席[1] 关联交易 - 全资子公司新六百商管拟承租衡山路物业,以“新六百YOUNG”经营,构成关联交易[2] - 独董认为交易符战略需求,利于效益,合规且不损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
徐家汇(002561)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2026-02-10 20:16
接待对象 - 特定对象含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接待原则与部门 - 公司接待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2][3] - 董秘办为来访接待责任部门[6] 接待流程 - 接待前董秘办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问题提纲[8] - 沟通前要求对方签署承诺书并建档留存[8][11] - 交流要做好记录并签字存档[9] 信息披露与接待时间 - 特定对象发布文件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知会公司[17] - 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暂缓现场接待[19] 制度与承诺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2] - 承诺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14] - 承诺报告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资料来源[14] - 承诺报告发布前知会公司,违反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14] - 承诺书有明确有效期,经书面授权个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4]
徐家汇(0025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2026-02-10 20:16
内幕信息定义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管理与备案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日常管理负责人[2] - 董秘办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日常工作部门[2] - 内幕信息知情人5个交易日内交董秘办备案[10] - 董事等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2] - 股东等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3] 报送要求 - 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变化或波动需补充或报送[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方案调整等补充提交[11] - 重大事项做好管理,分阶段披露并报送进程备忘录[11][13]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档案[15] - 报送档案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5]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 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15] - 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买卖情况,结果2个交易日内披露备案[16]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依法追究责任[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冲突按法规章程执行[19]
徐家汇(002561) - 《信息披露制度》(2026年2月修订)
2026-02-10 20:1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重大事件范畴 - 重大事件包括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破产、新法规政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等[1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网站披露,摘要在深交所网站和报刊披露[9] 需关注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9][2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披露[19] 交易异常处理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2][25] 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4]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子公司与收购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时公司应披露[25]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28]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9] 发行股票披露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2]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符合条件需上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31]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1]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31] 登记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2] 信息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第一时间告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事项[34]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37] 内部审计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并报告[37] 文件资料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信息披露机构 - 公司董秘办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提供股东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42]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冲突时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42]
徐家汇(0025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2026-02-10 20:16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2] - 任职期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3]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实际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3] 信息申报与管理 - 董事、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等[7] 买卖限制 - 多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9][11] - 遵守短线交易规定[1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7] - 季报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7]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9]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20] - 计划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公告,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20]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并承诺完成[21]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1]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2]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26] 违规处理 - 买卖股份违反制度公司给予处分并配合监管处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