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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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6 18:1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 向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航机械")(原诸暨市万强机械厂) 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 2,3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200万元。 (2)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安徽万 安环境生产所需电力由安徽万安变电所提供,安徽万安环境需向安徽万安支付工 业用电费,2024年预计700万元。 (3)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 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4 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4)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 ...
万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6 18:1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万安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6 18:11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 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陈锋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江学芳女士、独立董事谢雅芳女士。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
万安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闫建来)
2024-04-16 18:1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 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63年出生,历任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联营公司(中汽总公司)科员、规 划部长,中央赴豫讲师团教师,北京广丰钢板弹簧厂总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零部件部部长、《汽车导讯》主编等,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兼任 中国科协智能制造联合体副秘书长,中国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中国大学 生方程式汽车大赛组委会执行主任,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独立董事。擅长汽车相关。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
万安科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6 18: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4万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964.6926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964.692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其他特定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4]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并披露[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4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43]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3] - 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处置权限[75] - 董事会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权限[75] - 董事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借贷、委托贷款等权限[75] - 董事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权限[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占三分之一[8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2] - 公司盈利且现金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93] -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3]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4]
万安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6 18:1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 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
万安科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16 18:11
股东相关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的其他股东[2]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高于三百万元且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借款或资金往来需关注[3] - 特定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6]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缺额后方生效[6] 利润分配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有条件可中期现金利润分配[10]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10][1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无重大投资等时,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2]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1][12] - 公司原则上每年分红[11]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偿还[11] - 公司可在保证现金分红和股本规模合理时发放股票股利[11]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3][14]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5][16] - 监事会审核利润分配情况,需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15][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1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0]
万安科技(00259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6 18:11
财务表现 - 2023年营业收入为3,982,528,931.92元,同比增长18.38%[7]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556,794.73元,同比增长346.07%[7]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610,058.98元,同比增长917.00%[7]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9,545,406.00元,同比增长271.84%[7]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同比增长346.67%[7] - 2023年总资产为5,323,904,426.38元,同比增长10.65%[7]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67,656,788.61元,同比增长15.53%[7] - 2023年营业收入为3,982,528,931.9元,同比增长18.38%[30] - 2023年工业收入为3,982,528,931.9元,同比增长18.38%[30]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8252.89万元,同比增长18.38%[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55.68万元,同比增长346.07%[28] - 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39.83亿元,同比增长18.4%[195] - 2023年营业总成本为38.14亿元,同比增长15.8%[195] - 2023年净利润为3.18亿元,同比增长378.6%[197]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亿元,同比增长346.4%[197]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同比增长346.7%[197] - 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1.87亿元,相比2022年的359.3万元大幅增长[19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0亿元,相比2022年的7248.9万元显著增加[200]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0.26亿元,同比增长25.6%[199] - 2023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9.99亿元,同比增长11.1%[200]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5.4万元,相比2022年的-1.85亿元有所改善[200]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相比2022年的1.50亿元大幅减少[200]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6亿元,相比2022年的4622.6万元有所增加[200] - 2023年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133.6万元,相比2022年的5199.6万元大幅减少[200] - 2023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5.46亿元,同比增长20%[200] - 2023年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11亿元,同比增长67.5%[200] 非经常性损益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204,686,017.91元[11]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4,256,261.18元[11] - 2023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为1,000,000.00元[11] - 2023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235,946,735.75元[12] - 2023年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涉及金额40,069,089.86元[12] - 2023年公司所得税影响额为36,276,693.84元[12] - 2023年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36,377.19元[12] 汽车行业数据 - 2023年汽车产销分别为3016万辆与3009万辆,同比分别上涨11.6%与12%[14] - 2023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万辆和260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14] - 2023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4万辆和403万辆,同比分别上涨26.8%和22.1%[14] - 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9万辆和95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14] - 2023年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14] 公司业务表现 - 公司拥有完整的汽车制动系统产业链体系,具备系统匹配、模块化供货的能力[15] - 气压制动系统产量785.1万只,同比增长4.83%;销售量939.9万只,同比下降0.97%[24] - 液压制动系统产量382.62万只,同比下降3.75%;销售量444.09万只,同比增长16.78%[24] - 副车架产量176.39万只,同比增长1.25%;销售量182.85万只,同比增长12.14%[24] - 新能源汽车液压制动系统销售收入372,484,862.68元[26] - 新能源汽车副车架销售收入1,028,557,919.58元[26] - 2023年气压制动系统收入为1,181,376,701.56元,同比增长17.40%[30] - 2023年液压制动系统收入为947,039,740.70元,同比增长14.55%[30] - 2023年内销收入为3,656,976,938.71元,同比增长22.72%[30] - 2023年外销收入为325,551,993.21元,同比下降15.23%[30] 研发与创新 - 全年新专利申请218项,取得授权专利152项[29] - 获得理想汽车年度价值奖、江淮汽车优秀供应商奖等多项荣誉[27] - 公司与比亚迪、理想、广汽、蔚来等客户建立合作关系[29]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525人,与2022年持平[52] - 研发投入金额为173,224,858.20元,同比增长2.35%[52] - 公司完成集成电子制动系统(EBS)的平台产品开发与试验验证[46] - 公司完成3个客户5个车型装车匹配应用开发,部分车型实现小批量产[46] - 公司完成1个客户2个车型装车匹配应用开发,产品开始小批试用[49] - 公司循环球电动转向系统产品已完成20多个客户30多个车型的装车匹配应用开发,部分车型实现小批量产[44] 公司治理与管理 - 公司已建立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等[77] -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的审议、投票、表决、会议记录及签署程序[78] -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和决策机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实行“五独立”[81] - 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8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78]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与考核、激励结合起来[78]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78] -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78] -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78] - 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81] - 公司各部门与下属子公司、事业部组成了有机的整体,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81]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126]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可靠的质量保证能力,通过了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26] - 公司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MES系统的实施,加强工艺防错及质量追溯水平[126]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1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0][131][13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33]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34] -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136][137] - 公司转让子公司亿创智联(浙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5.97%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亿创智联27.58%的股权,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140] -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万安智驱的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140] - 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单位,支付内控审计费15万元[14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43]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44]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46]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4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4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49]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50]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161] - 公司放弃对瀚德万安(上海)5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将持有的瀚德万安(上海)5%股权转让给浙江璟致[161] -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161][163] - 公司将持有的同驭科技部分股权转让给苏州申祺利纳绿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复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 - 公司以增资形式向载合汽车投资人民币3500万元,持有载合汽车4.1617%的股权[161] - 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1%的股权转让给景睿电子[162]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9,646,92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4,093,287股,无限售条件股份455,553,639股[16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5,96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为59,631[165] - 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9,980,700股,占总股本的45.86%[166] - 陈锋持有公司股份5,985,000股,占总股本的4.99%[166] - 陈利祥持有公司股份7,313,000股,占总股本的1.52%[166] - 陈永汉持有公司股份4,627,192股,占总股本的0.96%[166] - 陈黎明持有公司股份3,207,642股,占总股本的0.67%[166] - 蔡令天持有公司股份3,007,640股,占总股本的0.63%[166] - UBS AG持有公司股份1,452,053股,占总股本的0.30%[166] - 陈君玲持有公司股份1,430,400股,占总股本的0.30%[166]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陈锋为陈利祥之子,陈利祥、陈锋、陈永汉、陈黎明等4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168] 股东大会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率为53.33%[83]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率为53.33%[83]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率为53.45%[83]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率为53.33%[83] -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率为52.44%[83]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无股份增减变动[84] - 陈江董事任期满离任[86] - 江学芳被选举为董事[86] - 江学芳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86] - 叶盛基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86]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和主要工作经历[87] - 陈锋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多家子公司董事和执行董事[87] - 陈黎慕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87] - 俞迪辉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多家子公司董事和监事[87] - 傅直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87] - 江学芳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87] - 谢雅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丰富的财务和会计背景[87] - 郑万青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法律和知识产权背景[87] - 闫建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汽车行业背景[87] - 斯陈锋担任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总经理[8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报告期内的税前报酬总额为707.9万元[95]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94]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
万安科技: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2024-04-16 18:11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106000万元[2][3] - 截止公告日累计担保118800万元,融资42155.98万元,无逾期[15][16] - 公司保证担保金额为10000.00和4453.37[17] 子公司业绩 - 万安智驭2023年末营收83904.90万元,净利润2408.67万元[7] - 万安智驱2023年末营收30923.79万元,净利润3264.30万元[8] - 安徽万安2023年末营收121153.86万元,净利润5473.71万元[10] - 智轩兴2023年末营收2312.45万元,净利润 - 444.98万元[12]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万安智驭100%、万安智驱100%、安徽万安94.2742%、智轩兴80%股权[6][7][9][10]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5日董事会通过为子公司授信担保议案[3] - 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 监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14]
万安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6 18:1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保持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