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0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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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9:25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6]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0人,代表股份106,42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05%[7]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6,221,144股,占比99.8042%;中小股东同意57,049,828股,占比99.6361%[1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5,874,709股,占比99.4787%,中小股东同意56,703,393股,占比99.0311%[15][16]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6,011,899股,占比99.9994%,中小股东同意57,257,583股,占比99.9990%[17]
博彦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4-05-17 19:25
股份变动 - 公司注销已回购未使用的417.1006万股[3] - 公司回购注销69名激励对象的199.805万股限制性股票[3] 注册资本变更 - 减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9,151.3588万元[4] - 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8,534.4532万元[4] - 本次减资使公司注册资本减少616.9056万元[4]
博彦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5-10 16:22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1 日 1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据此,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上述情 况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184 名,对应的股票期权共计 346.265 万份。具体详见披露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3)。 ...
博彦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19:25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3),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418,8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1.9300%,最 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2.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1.05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 为人民币 132,365,493.2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
博彦科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8:48
目 录 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页 次 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1-3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二、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 ...
博彦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伏军)
2024-04-26 18:48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4次董事会,亲自出席4次,委托和缺席0次,出席1次股东大会[4][5] - 2023年就多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6][7][8] - 担任四个专门委员会职务并履职[9] - 2023年在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议案并达成一致[10] - 2023年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监督审计[12]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11] 公司运营与治理 - 按时披露2022 - 2023年多期报告[16] - 2023年4月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7] 人事变动 - 2023年2月聘任张杨为总经理[18] - 2023年4月聘任常帆为董事会秘书[18]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多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21]
博彦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8:48
vierits 自德律师事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2]041-5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邮编: 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No.1 Dongzhimen SouthStreet, Dong 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2]041-5 号 致: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 ...
博彦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6 18:47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一、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 2023 年 | 2022 年 | 同比增减 | 2021 年 | |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元) | 6,601,201,346.89 | 6,479,062,973.78 | 1.89% | 5,532,448,753.75 | | 营业利润(元) | 259,527,326.30 | 351,023,004.43 | -26.07% | 479,247,940.91 | | 利润总额(元) | 258,437,686.04 | 346,038,007.77 | -25.32% | 479,671,994.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217,311,504.03 | 309,246,757.29 | -29.73% | 403,968,852.5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6,453,83 ...
博彦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
2024-04-26 18:47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59,151.3588万元修订为58,534.4532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59,151.3588万股修订为58,534.4532万股[2]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市场营销策划等多项业务[2] 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通知涉及提案需披露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3] - 董事任职限制新增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情形[3]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解除职务时间有规定[3] - 相关董事违规履职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3] 委员会组成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7] - 公司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8]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至少保存5年[9]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1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1] - 公司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人召集主持[9]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等保障[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9][10]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9][1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9][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在补选后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代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考虑多因素,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13]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14][15] 其他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若拟选人数多于1人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18] - 以邮件送出表决票,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2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出,发送日为送达日期[20]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相关董事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按规定解除其职务;若出现其他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22]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23]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23]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讨论[23] - 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需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3]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不得担任公司监事[24] -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未届满不得担任公司监事[24] - 违反规定选举监事,选举无效[24] - 监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24] - 监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24] -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3][24]
博彦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8:47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规定了:"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要求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不要求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 求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 溯调整,并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 则解释第 17 号》。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