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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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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卫电器板块8月29日跌1.16%,火星人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06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29 16:41
板块整体表现 - 厨卫电器板块当日下跌1.16%,跑输大盘指数(上证指数涨0.37%,深证成指涨0.99%)[1]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1.06亿元,但散户资金净流入1.01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70.13万元[1] 个股涨跌情况 - 火星人领跌板块,跌幅达3.17%,收盘价13.73元,成交量10.72万手[1] - 日出东方跌幅2.45%,成交量45.89万手为板块最高,成交额达5.16亿元[1] - 亿田智能跌幅2.30%,成交额4.57亿元位列板块第二[1] - 奥普科技逆势上涨1.30%,成为板块唯一上涨个股,收盘价12.46元[1] 资金流向分析 - 万和电气主力净流出比例最高达24.03%,净流出1793.29万元[2] - 日出东方主力净流出金额最大,达4468.10万元,占比8.65%[2] - 浙江美大主力净流出占比19.20%,净流出707.68万元[2] - 亿田智能主力净流入288.63万元,是唯一获得主力资金流入的个股[2] 成交活跃度 - 日出东方成交额5.16亿元居首,亿田智能4.57亿元次之[1] - 老板电器成交额2.29亿元(注:原文单位"Z"疑似"亿"的笔误)[1] - 奥普科技成交量3.04万手为板块最低[1]
浙江美大: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2:47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100%来自厨电行业 [1] 注:原文中海底捞加盟相关内容与浙江美大无直接关联,根据注意事项第4条要求不予纳入总结
浙江美大(002677.SZ):上半年净利润1228.21万元 同比下降87.41%
格隆汇APP· 2025-08-28 21:3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同比下降53.7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8.21万元,同比下降87.4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8.57万元,同比下降89.00% [1] 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1]
浙江美大(0026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召开提议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8][9]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或公告通知股东[15]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报告与征集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除特殊原因不得搁置或不表决提案[2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24]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2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27]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会关联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6] - 股东会关联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特殊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需关注[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表决方式限制 - 年度股东会和应股东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35] - 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多项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35][3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审议通过后生效[4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1] 档案保存 - 股东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8]
浙江美大(00267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O二五年八月 | 附 | | --- | | 则 43 | | 第十三章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 江美大实业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345204358。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4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公司社会公众股于2012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Meida Industri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05. ...
浙江美大(002677)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至少一名有会计专业背景[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三种情形三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3] 审计相关工作 - 工作组提供书面资料,含财务报告[9]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5] - 与事务所协商年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17]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核后提交董事会[1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0]
浙江美大(00267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内审人员与职责 - 内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内审计划与报告 - 内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 - 内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8] - 内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内容与要求 - 公司董事等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接受内部审计监督[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审计并形成专项报告[1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报送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16] - 内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意见[16] - 内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7] 内控评价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1]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3]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3] 监督考核与处理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监督考核,有成绩者奖励,违规者处理[25] - 内审部、内部审计人员违反规定,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或处罚[25]
浙江美大(002677) - 董事、高管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8 21: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
浙江美大(002677) - 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为加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 保证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 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等资金支出;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 应收款项、存货。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收预付管理、其他往来管理。 第二条 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发行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引进投资、票据贴 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集项目开发、拓展生产和经营所需的资金,并按规定的权限 分别向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 ...
浙江美大(002677) - 公司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保障生产经营的顺 利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公司结合整体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过合理 预测、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或超过一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事项进行相 关额度、经费的计划和安排的过程,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预算 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及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二章 预算管理的组织 第五条 股东会负责审批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第 1 页 共 4 页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公司内部各个参差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三)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四)保证公司预算的全面完成。 (一)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二)目标控制,分级实施; (三)权责明确,严格管理; (四)注重效益,防范风险。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预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在预算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决定公司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