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0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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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至少一名有会计专业背景[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三种情形三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3] 审计相关工作 - 工作组提供书面资料,含财务报告[9]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5] - 与事务所协商年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17]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核后提交董事会[1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0]
浙江美大(0026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 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证监会颁行的有关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
浙江美大(002677) - 董事、高管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8 21:03
离职定义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等情形视为离职[1] 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任期届满前辞任,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2]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任情况[2]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可解除董事职务[3] - 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通过可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3] 离职后续事项 - 离职应工作交接并办妥移交手续[4] - 公司梳理并监督离职人员公开承诺[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不少于12个月有效[5]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5] - 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制度[15]
浙江美大(002677) - 公司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预算范围与依据 - 公司预算涵盖生产、经营、销售和投资各环节,全部经济活动纳入预算管理[8] - 公司预算编制依据包括国家法规、会计准则、市场状况等因素[10] 预算编制与审批 - 每年12月底前下达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完成预算编制[12] - 分子公司下一年度预算12月末报公司审查,应在下达指标15日前上报正式预算[12] 预算执行与考核 - 财务部每月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执行部门每季解释差异并采取措施[17] - 主要预算指标纳入经营考核,每季考核一次,年底年度考核[1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财务部[21]
浙江美大(002677) - 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资金管理范围 - 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和营运资金[2] 资金筹集与审批 - 公司可多种方式筹资,需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3] - 不同交易金额审批层级不同,如超总资产10%董事会批等[3][4][5] 资金支付流程 - 财务部门支付业务含计划、审批、审核和办理支付[6] 资金管理方式 - 公司资金统一管理,分公司资金由公司统一调度[7] - 所有资金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7] 资金支付依据 - 资金支付需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手续[8]
浙江美大(00267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 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被本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关注下列涉及对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一)子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组织架构不健全、人员选任不恰当,可能 导致决策失误、串通舞弊、效率低下等。 (二)子公司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可能给企业 造成投资失败、法律诉讼和资产损失。 (三)关联方之间违反公司关联交易规定,可能因关联交易不公允、信息 披露不真实,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 第四条 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子公司的组织设置应当规范高效、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子公司业务权限应当合理授权,重大业务应当经公司相关程序严格 审批。 第二章 对子公司的组织及人员控制 第五条 公司依法制定或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 主要条款,选任代表公司利益的董事、经理及 ...
浙江美大(002677)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规划公司发展,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 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根据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 ...
浙江美大(0026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证券法》第五十 二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二)《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 大事项;(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重大事件; (四)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美大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 ...
浙江美大(002677)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第二章 决策范围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 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科 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 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需进行投资的,需事先按 照公司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五条 列入本投资管理制度决策范围的交易事项包括: 第 1 页 共 6 页 ...
浙江美大(00267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1: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的 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的 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 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 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本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 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