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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00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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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0026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管理层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重大事项进展,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及成果[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协调审计时间、审核年度财务信息及报表、监督审计实施等[3] - 年审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4] - 安排审计委员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4] - 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4] - 讨论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4] - 续聘时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及质量并提交董事会[5]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确需改聘按流程处理[5] 内部控制工作 - 指导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评价情况并提交报告[5]
奋达科技(00268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及商业银行支取专户资金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等[5]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 - 公司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专户[5]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项目检查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检查项目可行性等[10] - 项目搁置超1年需检查项目可行性等[10] 资金置换 - 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3] - 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3]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4]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四项条件[15]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规范履行程序[22] - 达到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并年报披露[22] 信息披露与核查 - 年度资金使用差异超30%应调计划并披露[2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报告[24] - 保荐人等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情况[27] - 保荐人等每年出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7]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3] - 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应披露建设方案[17] - 发行证券购资产应在上市前办资产转移手续[18] - 取消原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20]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办法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及修改[29]
奋达科技(00268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及自然人是关联人[3][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程序审议披露[9]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披露并股东会审议,附审计或评估报告[9] 关联担保规则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0]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0] 关联财务资助规则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额度及期限规则 - 委托理财等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不超额度[12]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2] 关联交易协议及披露规则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14] 关联交易特殊规则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义务,特定情形仍需履行[14] - 特定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回避规则 - 关联人签合同协议应回避[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公告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6][17] 制度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奋达科技(0026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7]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7] 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或对相关人提供的担保[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或交易[10]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 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4]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6] - 制度与新规定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修改亦同[1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 - 时间为2025年11月[17]
奋达科技(0026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1]
奋达科技(0026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7] 文件移交与义务 - 董事和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移交文件[8]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2年忠实义务有效[10] 股份转让限制 - 实际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及新增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11]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和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3]
奋达科技(0026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转让限制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 [12] - 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2]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2]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6] 违规处理 - 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9] - 买卖间隔不足6个月,董事会收回收益[19]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包括处分[18]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民事赔偿[19]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奋达科技(0026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董事等选任前一至两月提人选建议和材料[8] 会议规定 - 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口头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 - 研究董事和高管人选等并提建议[2] - 对提名任免等事项提建议[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3]
奋达科技(002681)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750万股,6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94652232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94652232股,均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肖奋持股75375000股,占比67%[14] - 肖文英持股4500000股,占比4%[14] - 雷碧玉持股112500股,占比0.1%[14] - 汪泽其持股3375000股,占比3%[1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应在15日内答复[2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3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4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4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3] 利润分配与财务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4]
奋达科技(00268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17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4]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4]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5]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5]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5]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信息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2]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2]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后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3]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4] - 各部门等出现重大情形时向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报告[15]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报送[15] 内部管理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并备案,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5]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违规承担责任[18] 制度生效规则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