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00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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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00269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2:42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发行165,888,000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467,804,160元,净额459,265,712.30元[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专户初始存放459,265,712.30元,期末56,557,994.70元[2] - 累计利息收益减手续费4,379,321.09元[5] 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 2023年募投项目累计使用99,482,042.28元,2024年使用307,604,996.41元[5] - 报告期投入30,760.50万元,累计投入40,708.70万元[16] - 补充运营和还贷项目期末投入进度88.64%[16] 其他情况 - 2023年9月18日设专户并签监管协议[6] - 本报告期无募投项目变更[10] - 未使用资金5,655.80万元存专户,含利息438.76万元[17]
顾地科技:2024年报净利润-1.53亿 同比下降266.3%
同花顺财报· 2025-04-29 02:3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2134元,较2023年的0.1582元减少234.89% [1] - 2024年每股净资产为0.57元,较2023年的0.8元减少28.75% [1] - 2024年每股公积金为0.6元,较2023年的0.61元减少1.64% [1] - 2024年每股未分配利润为 -1.13元,较2023年的 -0.92元减少22.83% [1] - 2024年营业收入为8.42亿元,较2023年的9.33亿元减少9.75% [1] - 2024年净利润为 -1.53亿元,较2023年的0.92亿元减少266.3% [1] -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30.40%,较2023年的63.49%减少147.88%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26298.6万股,占流通股比47.57%,较上期减少404.30万股 [2] - 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570.4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7.31%,持股不变 [3] - 沈思思持有2758.7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99%,增持3.90万股 [3] - 朱少麟持有2604.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71%,持股不变 [3] - 苏孝锋持有2604.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71%,持股不变 [3] - 李晓持有2331.7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22%,增持101.02万股 [3] - 华淑洁持有1735.3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14%,减持0.10万股 [3] - 代宏持有1717.0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11%,减持44.00万股 [3] - 康军妹持有1229.8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22%,增持48.53万股 [3] - 上海天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天戈紫旭私募基金持有949.5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72%,为新进股东 [3] - 庞健持有798.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44%,减持301.16万股 [3] - 张振国上个报告期持有1162.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10%,退出前十大股东 [3]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公司不分配不转增 [3]
顾地科技(00269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02:1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蒋海龙、林道友、林来森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海龙、林道友、林来森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顾地科技(00269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9 02:13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转[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 因权益分派持股增加可同比增当年可转数量[7]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9] - 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9] - 持股5%以上股东参照董事和高管禁售期规定[12]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44条,所得收益归公司[8]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信息[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顾地科技(0026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9 02:13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职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 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专业知识; (三) 董事会秘书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四)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 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五)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顾地科技(00269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4-29 02:13
关联交易界定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含)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以上(含)[9]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12]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14] 交易决策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7]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4] 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18][2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20]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3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0] 其他规定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38]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9]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达标准,按相应标准履行程序[38] - 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9]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人签涉及关联交易协议应采取回避措施,董事会表决时利害关系董事不得参与表决[3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35]
顾地科技(002694)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
2025-04-29 02:13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4]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5] -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六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7]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8] 管理措施 - 建立防范小组负责相关管理[11] - 财务部门审查支付决策程序并备案[12] - 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3] - 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并建财务档案,审计部门审计[15] 责任与生效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0]
顾地科技(002694)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9 02:13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 法规以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比例, 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 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组织、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 等方面进行 ...
顾地科技(00269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4-29 02:13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
顾地科技(00269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9 02:1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7]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7] - 公司应及时履行重大事件首次披露义务[19]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3] 异常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5]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子公司及股东信息披露 - 控股和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21]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3] 股份变动与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2日内报告并公告[32] -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相关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32] - 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相关人员不得买卖[32] - 重大事项披露后2日内相关人员不得买卖[32] 关联方认定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37] - 特定情形法人为关联法人[37] - 关联自然人包括多种情况[39] 制度相关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4] - 及时披露指两个交易日内[3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4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