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00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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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有公司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
2024-12-11 20:19
减持情况 - 2024年11月6日至12月9日高新投减持7,515,000股,比例0.87%,均价6.25元/股[1][2] - 2024年9月7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不超25,728,012股,占比3%[2] 持股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9日,高新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93,996,957股,占比10.9574%[2] - 较前次披露后累计变动比例达1.0245%[2] - 变动前高新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01,511,957股,占比11.9819%[2]
索菱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12-10 17:56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沟通、问询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 控股股东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之日,除了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 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索菱股 份,证券代码:002766)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12 月 1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 ...
索菱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1 18:5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当审计[1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2] 业绩预告规则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9] - 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预告[19]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预告[20]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19] 修正公告情形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经营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较大需披露修正公告[20]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23] 其他披露情形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23]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转股价格等情况[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立即披露[30]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立即披露[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3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8] 审议事项标准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其他事项披露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需披露[4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的交易需披露[4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披露[46]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披露[49]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需披露[53] 利润分配等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宜[51] 信息披露特殊处理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商业秘密可暂缓或免于披露,暂缓披露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56] - 公司变更承诺方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54] - 公司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提交相关资料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5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资料,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63]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披露,重大事项需先审议[64] - 重大信息报告后由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提交深交所审核并公开披露[66]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制作文件、合规审核、审定或审批、报送深交所、公告等流程[67]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6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信息[67]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75]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81]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提前泄露信息应立即披露[82] - 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签保密协议,泄漏应及时报告公告[83]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7] - 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董事等责任不免[87]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检查制度并更正,处分责任人[88]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报告责任追究情况[88]
索菱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1 18:51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提高应对能力[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舆情处理流程 - 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7] - 知悉信息汇报董秘,重大舆情报工作组[11]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11] 其他规定 - 内部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19]
索菱股份: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1 18:5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愿 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披露标准的统一,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索菱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然相关事件或信息未达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披露标 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 ...
索菱股份: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4-11-21 18: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2024 年 11 月版)》 根据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 公司研究决定,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 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索菱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1月)
2024-11-21 18:51
股份转让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交易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买卖股票前至少18个交易日报送申报函[11] - 董事会秘书在计划交易时间前15个交易日反馈确认函[11] - 经确认可卖出股票,董事会秘书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新上市公司董监高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新任董监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9]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监高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9]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20]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反规定,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2] - 董监高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责任[22]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2]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5]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6]
索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1 18:5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发出,11月21日举行[1] - 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2] - 审议通过多项管理制度相关议案[3][4][5][6]
索菱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11-21 18:51
人事变动 - 2024年10月31日董事会秘书凌志云辞职[2] - 2024年11月21日聘任蔡新辉为董事会秘书[2] 蔡新辉信息 - 1988年生,硕士,有相关专业资格[8] - 曾任建华建材多地财务负责人[8] - 持有公司股份413,300股,12万为限售股[9] - 2021年7月因业绩预告被深交所通报批评[9]
索菱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2024-11-01 19:0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在桐乡市设全资子公司桐乡索菱[2] - 桐乡索菱注册资本2000万元,上海三旗持股100%[2][3] - 投资资金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5] 其他信息 - 桐乡索菱成立于2024 - 10 - 29,法定代表人为苏志宏[3] - 投资决策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变化等风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