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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0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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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9:43
审计机构情况 - 2024年拟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0][11] - 2023年公司应支付立信审计费用95万元[9] 立信业务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32亿元[3] 立信人员规模 - 截至2023年末,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2] 立信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4] 立信合规情况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6]
易明医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9:4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西 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 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 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董 ...
易明医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5 19:4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 公司名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必须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 事务的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应 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任期 ...
易明医药: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4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 र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 第一节 | 董事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0 | | | 第一节 | 监事 | 3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0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 | 第 ...
易明医药: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9:4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易明医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9:41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对11项制度进行修订,新增2项制度[2][3]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收购股份后,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3] - 公司收购股份后,第(二)、(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 - 公司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4]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0] - 公司遭遇公开或恶意收购时,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分立合并解散清算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通过[10][11] - 审议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主动撤回股票上市交易等提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除董监高和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股东大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日内发出通知[8]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持股比例须持续不低于10%[8]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经济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2]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2]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2] -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2] 董事会组成与运作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14]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应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4]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并由其担任召集人[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7]
易明医药: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25 19:4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 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责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
易明医药: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5 19:41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 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 ...
易明医药: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25 19:41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加强人才发展战略,注重培养和促进人才成长,完善梯队建设,以满足公司未来 发展的需要,董事长、总经理许可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其递交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许可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各子公司的相关职 务。 截止本公告日,许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15,447 股,许可先生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进行股份锁定管理。 许可先生任职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 动公司稳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可先生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为完善公 ...
易明医药: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01 17:23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 日收到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2023年度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28,185,014.00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86%,公 司于实际收到款项的当月计入2024年其他收益。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不属于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