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0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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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00294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确定,召集人(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的委 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 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 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
昂利康(0029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 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
昂利康(00294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的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各子公司负责 ...
昂利康(00294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公司可以 ...
昂利康(00294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作为公司文档,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 持 ...
昂利康(00294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 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 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下列 ...
昂利康(00294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 ...
昂利康(00294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章 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
昂利康(00294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 康")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 豁免披露定期或临时报告,并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
昂利康(0029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具体管理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 信息披露工作;其他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