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0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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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00294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 公司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 ...
昂利康(00294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 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 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或者 ...
昂利康(00294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事部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议 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主任委员 ...
昂利康(00294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浙江昂 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 的合规性、效率、效果、效益性等进行独立客观确认、评价和监督的一项管理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 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内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内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 ...
昂利康(0029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昂利康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则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事务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 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规定其职责、议事程序、工作权 限等。 ...
昂利康(0029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
昂利康(00294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 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 ...
昂利康(002940)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 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 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 专业化的研论;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五位委员,其中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其中包括董 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人(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
昂利康(0029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 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 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该部分股份, 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具有限制转让期限的 ...
昂利康(00294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9: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确定,召集人(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的委 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 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 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