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00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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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门路258号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1][3]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 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4] - 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4] 会议登记要求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6:00 可通过邮件发送至zqb@core-reach.com或传真至0551-68103780 [4][5] - 个人股东现场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他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5] - 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经确认后视为有效证件 需经受托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6] 会议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人屈晓婷 联系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6] -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需携带证件原件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
芯瑞达: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3] - 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批准实施该激励计划 [4] - 2023年5月30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2024年5月7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 [5][7] 回购注销实施进程 - 2024年8月21日首次回购注销23,993股 涉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 [7] - 2025年2月12日第二次回购注销59,983股 涉及3名离职激励对象 [8] - 2025年6月16日第三次回购注销767,995股 涉及79名激励对象 [8]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新一轮回购注销方案 [8] 本次回购具体方案 - 回购原因: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9] - 回购数量:2,999股限制性股票(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9][10] - 回购价格:经三次权益分派调整后确定为8.03元/股 [10][11] - 资金总额:使用自有资金24,081.97元进行回购 [11] 资本结构影响 - 回购后总股本由223,435,220股减少至223,432,221股 [1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42.66%微降至42.65% [11] - 公司控制权及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12] 法律程序履行 - 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8][9] -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结算注销登记手续 [8][13] -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13]
芯瑞达: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2,999股限制性股票 [1] - 本次回购依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因激励对象离职触发回购条件 [4] - 回购价格经多次权益分派调整 从初始授予价10.28元/股降至8.03元/股 [5][6] - 回购资金总额24,081.97元 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6]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从223,435,220股减少至223,432,221股 [6]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42.66%微降至42.65% 无限售流通股比例从57.34%升至57.35% [7] - 回购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 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7] 历史回购注销记录 - 2023年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上市日为2023年5月30日 [2] - 2024年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上市日为2024年5月7日 [2] - 此前已进行三次回购注销:分别注销23,993股(1人)[2]、59,983股(3人)[3]和767,995股(79人)[3]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回购已获监事会审核通过 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7] - 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8] - 公司需继续办理股东大会审议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8]
芯瑞达: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公司治理与股权变动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 - 回购原因为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涉及回购数量为2,999股[1] - 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23,435,220股减少至223,432,221股 减少2,999股[1] 债权人权益程序 - 根据公司法规定 公司需通知债权人可在公告日起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 - 债权人需提交书面请求及证明文件 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2] -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债权人将不影响注册资本减少程序的继续实施[2]
芯瑞达(0029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安 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 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的结 构平衡 ...
芯瑞达(0029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6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 供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 号码、离任职时间、亲属(根据本规定第十九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兄 弟姐妹等,下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亲属证券账户号码、所持公司股份等。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 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 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 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管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芯瑞达(0029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16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 于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任期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 ...
芯瑞达(00298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1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芯瑞达(0029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6
内部审计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 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 ...
芯瑞达(002983)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6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 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芯瑞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 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公开。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