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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4-05-21 18:37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施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 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49,498,739.00 元=(200,000,000-197,994,956.00) 股*0.2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 红利应以 0.2474 ...
壶化股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7:5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数值如不能进行整除的,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文中另有简称、注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壶化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含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3 号)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
壶化股份: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2024-05-20 17:52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 2、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 ...
壶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20 17:52
二、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 6.68 元/股调整为 6.43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孙水泉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 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
壶化股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壶化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9:2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
壶化股份: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05-17 19:2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证券代码:00300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 5 月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股份"、"公司"或 "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 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 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 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 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 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别提示 本 ...
壶化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9:21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秦东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洲区东海湾大厦-8 楼一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壶化股份(003002) - 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05-14 16:21
活动信息 - 活动名称:山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4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 [1] - 参与方式:网络远程,投资者可通过全景路演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全景路演 APP 参与 [1] - 活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5:00-17:00 [1] 交流内容 - 公司 2023 年度业绩 [1] - 公司治理 [1] - 发展战略 [1] - 经营状况 [1] - 融资计划 [1] - 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1] 参与方 - 主办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1] - 参与公司: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壶化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18:4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11亿元,净额3.4059903522亿元于2020年9月14日到位[3] - 2022年末募集资金余额2.3414029170亿元,2023年利息收入3757121.11元,支出58088331.74元,手续费2325.65元,年末余额1.7980675542亿元[5] 银行存款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行长治南街支行募集资金活期存款1600915.13元,利息收入1058610.14元,合计2659525.27元[10] - 招行太原平阳路支行募集资金活期存款1.2440697850亿元,利息收入9893722.85元,合计1.3430070135亿元[10] - 交行长治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活期及保本结构性存款4.013641235亿元,利息收入2710116.45元,合计4.284652880亿元[10] 项目投资情况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09.07万元,累计投入1.744547亿元,累计变更用途2.242350亿元,比例65.84%[12] -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承诺投资1.394783亿元,已终止[12]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984.00万元,已终止[12] -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承诺投资3152.72万元,累计投入2487.40万元,进度78.90%,已结项[12]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8000万元,占比100%[13] -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投入5213.91万元,本年度投入985.72万元,进度18.91%,预计2024年10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3][16] -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拟投入16054.27万元,本年度投入2853.17万元,进度17.77%,预计2025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3][16] -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拟投入2222.58万元,本年度投入1970.18万元,进度88.64%,预计2024年6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3][16] 其他资金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539.21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78.82万元[13] - 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375.71万元,其中活期利息331.88万元,投资结构性理财产品收入43.83万元[1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4000万元,2024年1月到期[1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17980.68万元,4000万元用于保本结构性存款,13980.68万元活期存放专户[14] - 公司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无违规情形[18]
壶化股份: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8:47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重大交易事项,涉及净利润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成交金额等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时,股东大会有决策权限[5][7]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类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公司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1] 股东大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12][1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3] 股东大会授权与提案 - 股东大会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特定职权,但可授权办理或实施相关决议事项[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股东大会提案要求 - 涉及投资等提案需说明详情,按规定需评估等的,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结果[18]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6个月;为其他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1年[18] 股东大会通知与时间安排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股东大会地点与登记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指定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前至少二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7] - 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登记,授权委托书需在会前24小时备置指定处[30][31] 股东大会选举与主持 -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需出席大会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3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6] 股东大会表决规则 - 股东以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一票[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40] 股东大会关联交易与提名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43][45] - 公司董事会换届或补选时,二分之一多数可提名候选董事[45] - 公司监事会换届或补选时,二分之一多数可提名候选监事[45] 董事或监事选举 - 董事或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单个候选人得票数需高于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46] 其他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20年[51] -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5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