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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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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声迅(00300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5-06 20:15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声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证券代码:003004 | 证券简称:*ST 声迅 | 公告编号:2025-03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80 |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以通讯 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截至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
5月6日投资提示:*ST声讯复牌
集思录· 2025-05-05 22:20
家联科技 - 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的公司股份 [1] 声讯股份 - 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1]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 - 5月6日复牌 [1] ST天创 - 5月6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 可转债市场 - 特纸转债、天23转债、嘉元转债、精工转债均不下修转股价 [1]
声迅股份(003004) - 关于声迅转债复牌及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05 15:46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 收入为 30,173.91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 业收入)后为 28,244.5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 万元,利润总额 为-5,407.48 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债券代码:127080 3、转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8年12月29日 4、可转债复牌及恢复转股日期: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并恢复转股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4-30 19:5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是一家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提供商,聚焦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化、数字化的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 [10]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涵盖轨道交通、金融、医院、危险品管理、教育等多个领域 [10][12] - 公司拥有音视频智能分析、人脸识别、X射线成像、离子迁移谱、微波传感、金属探测、TOF传感、拉曼光谱分析、无人机反制等核心技术 [11] 综合安防解决方案 - 轨道交通智慧安检解决方案:针对大客流场景下安检效率低等问题,提供智能化精准检物系统、快速检人系统、集中判图系统和安检信息化管理系统 [12] - 轨道交通综合安防解决方案:由安防集成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组成,已为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20多条线路提供服务 [12][13] - 金融单位综合安防解决方案:集成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等系统,实现银行安保工作全面升级 [14][15] - 智慧医院综合安防解决方案: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已在全国近50家医疗机构推广 [16] - 低空安全无人机探测与防控系统:具备侦测、识别、测向、防御、管控等多种服务能力,适用于国防军工、航空机场等关键领域 [16] - 智慧停车整体解决方案:由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路内停车管理系统等组成,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效率 [16] 安防运营服务 - 基于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提供7×24小时"线上+线下"远程值守监控服务 [17] - 监控报警运营服务:为银行、医院、能源等客户提供信息接收与处置、风险管理等服务 [18][19] - 安检运营服务:提供安检设备维保、巡检管理、技术培训等服务,已为北京、天津、广州等多地地铁安检点提供服务 [19][20] - 集中判图服务:为轨道交通、邮政寄递等行业提供7×24小时专业智能远程集中判图服务,提高安检效率和质量 [20][21] 财务数据 - 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为28,244.55万元 [25]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525.29万元 [25] - 2024年度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3,755.80万元 [34]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6]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6] -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12日解除质押的1,400万股公司股份 [23]
声迅股份(003004)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30 15:38
| 证券代码:003004 |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 | --- | --- | | 债券代码:127080 |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董事长聂蓉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 ...
声迅股份(003004)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5-04-30 15: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 证券代码:003004 |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3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80 |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 |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相应提升,管理 层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为了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 预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对划分为应 ...
声迅股份(0030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9 22: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9][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9][11]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投票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其他事项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2]
声迅股份(00300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9 22:49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 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声 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 ...
声迅股份(0030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甦)
2025-04-29 22:49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4] - 2024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2次[5]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参加1次[8] 运营事项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12] - 2024年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15] - 2024年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8] - 2024年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等多项事项[16][19] - 2024年独立董事未行使特别职权[9] 薪酬与激励 - 审议2024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高管薪酬合规[20] - 2024年4月注销55.2万份未达条件股票期权,涉及18人[20] - 2024年未发生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20] 未来展望 - 独立董事2025年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建议[21]
声迅股份(003004)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9 22:49
股权结构 - 2020年10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6.00万股,1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854,452元,股份总数为81,854,452股,均为普通股[8][16] - 谭政认股31,124,500.00股,认资比例60.85%[15] - 北京中金泰达电液科技有限公司认股4,400,000.00股,认资比例8.60%[15] - 聂蓉认股3,168,000.00股,认资比例6.19%[15] - 刘孟然认股2,860,000.00股,认资比例5.59%[15]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也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高人员或审计委员会成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起诉[32]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他人侵犯其权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起诉[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4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5][4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非关联交易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5]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1]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72]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宣告缓刑自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7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0]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11]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1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和审计费用[12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0][131]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0][13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34]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3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36]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