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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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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8:48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7] - 定期会议通知前,主席征集提案并向员工征求意见至少两天[7]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三日内发通知[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发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由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采用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每名监事一票表决权[17] - 决议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1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含多项情况及表决结果[2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决议报送与执行 - 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4] - 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等多项信息[24]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办理[25] - 决议由召集人负责执行,可指定高管[25] - 指定特定监事跟踪执行情况并反馈[25]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7][28]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9] - 规则修订由主席提意见稿,审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规则由监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29] - 该规则为浙江中晶科技2023年12月相关规则[30]
中晶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8 18:48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3] 防止资金占用 - 控股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六种方式[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8]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停止,拒不纠正报告诉讼[9] - 经批准可冻结关联方股份[9] - 相关人员有权报告监管机构并提请开临时股东大会[10] 清偿与披露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以股抵债”需合规[10] - 公司应在半年报和年报披露资金占用情况[12] 处罚与责任 - 对协助侵占责任人给予处分[14] - 董事对担保债务风险担责[14] - 对造成损失责任人处罚追责[14]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16]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实施[16]
中晶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3-12-28 18: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议,本人 郑东海 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
中晶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8 18:47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需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8] 募集资金使用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13]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6]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到期前归还并公告[18] - 超募资金使用需按顺序,计划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9][20] 募集资金投资与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满足保本、不影响投资计划条件[20] - 公司以发行证券买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存在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5]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5] -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7]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等同意可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7][28]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8]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拟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8] 监督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董事会报告[32]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3]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3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6]
中晶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12-28 18:47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不含)以上或虽持股比例在50%(含)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 财务管理 - 子公司应每月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并按要求接受审计[21] - 子公司应于每月月底或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报表,资金使用审批严格遵守公司规定[11] - 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包括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合理筹措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产等[10]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会计制度,从事财务活动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规[19]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3] - 子公司依据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接受督导建立相应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13] - 公司向子公司下达年度生产任务、考核目标等,由子公司管理层分解细化并拟定经营规划和业务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13] 业务监督 - 子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应接受公司对应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13] 信息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母公司重大事件,包括发展计划等多类事项[16] - 子公司应参照母公司制度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及时报告信息[16]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子公司信息管理联系部门[16]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7] 审计管理 - 子公司需配合公司完成外部审计,接受内部或外聘审计及动态巡查[19] -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审计部负责执行审计工作[19]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并配合,高级管理人员应提供资料[20] - 控股子公司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接受后续审计跟踪[20] 激励约束 - 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2] - 因子公司违规导致公司等受处罚,将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处罚[22] 人员委派 - 公司原则上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人数应超过子公司全部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过半数[7]
中晶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8: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 ...
中晶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8:47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 将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本议案之日前, 仍由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继续履行职责。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 3 人现场参与本 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中晶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8 18:47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9][18] - 内部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制度[17] - 内部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8]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其形成决议[23] 人员与制度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6]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7]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专职,公司需披露其学历、职称等情况[7] - 公司实现审计回避制度,相关人员不得参与内部审计工作[6]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组实施审计前需提前三日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13] - 被审计对象接到审计报告后需在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13] - 被审对象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审计组或董事会提出[14] - 内部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17]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应在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7] 审计内容与频率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9]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7] - 内部审计部对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20]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2] 其他规定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鉴证[24]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需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或鉴证报告[24]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7]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9]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29] - 违反审计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 制度适用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2]
中晶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2-28 18: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 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应用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
中晶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8:47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于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