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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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 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上市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 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 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质量检验专用章、部门印章等具 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 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 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 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第六条 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 外开具发票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第七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质量检验专用章:适用于各种检验试验报告、产 ...
中晶科技(00302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财务资助范围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属财务资助,部分情况除外[2] 审议规则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需股东会审议[5]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董事会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特殊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7] 披露要求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9] - 已披露事项在被资助对象未及时还款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拟采取措施[14]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接受资助对象风险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工作[15]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协助[1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16] 其他规定 - 对外提供资助应与对象签署协议,约定期限届满继续资助须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7] - 违反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0][21]
中晶科技(0030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超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超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程序并披露[17]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关联交易,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7] 特殊关联交易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向关联方买资产,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22]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2]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19]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免审计或评估[18]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19] - 公司与关联人金融存贷款业务以利息适用规定[20]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25]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5][26]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8] - 区分日常与偶发性关联交易[28] - 确保关联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28] - 交易时责任人判断是否关联交易并履行义务[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解释权归董事会[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29] - 制度所属公司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30]
中晶科技(0030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 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应用等方面知识;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 ...
中晶科技(0030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 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
中晶科技(0030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
中晶科技(0030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1 18:18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中晶科技(0030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若其中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不符合本工作 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 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考《上 市公司 ...
中晶科技(003026)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 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分类授权原则。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 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 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 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 和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长、经理或其他符 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经 ...
中晶科技(0030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8: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特定八种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2日通知[7] -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8]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有多项原则限制[11]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1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法律等有更多要求从其规定[16]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特殊情况处理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1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8] 档案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1]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结束后需及时将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20]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审议或重大事项,公司应披露决议和相关公告,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多方面内容[20][2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