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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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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1 18:18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6]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9] 审计流程 - 审计组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16] - 被审计对象接到审计报告后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16]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审计组或董事会提出[17] 内部审计部职责与人员 - 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 公司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6]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审计范围与频率 -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各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9] - 内部审计部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20]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按照规定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1]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6]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7]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内部审计部负责,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8] - 公司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鉴证[29] 审计档案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应在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32]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32] 绩效考核与制度生效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34]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0]
中晶科技(00302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资金往来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2] 资金占用类型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指无对价提供资金等[2][3] 资金占用禁止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使用[5] 责任与监督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9] - 内部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资金占用情况[9] - 1/2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向监管机构报告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0][11] 资金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1]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解聘[14] - 公司董事需审慎控制关联方担保债务风险,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15] - 公司或子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金致损失,对责任人处分、处罚并追法律责任[16] -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处分、处罚,造成损失需赔偿,构成犯罪追究刑责[17]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法规、规定、规则及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中晶科技(0030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保证相关人员能够 合法有效地履行职责,规范经理层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及其 领导的经营班子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 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 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 ...
中晶科技(00302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财务资助范围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属财务资助,部分情况除外[2] 审议规则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需股东会审议[5]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董事会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特殊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7] 披露要求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9] - 已披露事项在被资助对象未及时还款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拟采取措施[14]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接受资助对象风险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工作[15]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协助[1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16] 其他规定 - 对外提供资助应与对象签署协议,约定期限届满继续资助须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7] - 违反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0][21]
中晶科技(0030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六)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 自然人); (七)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执 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
中晶科技(003026)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 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上市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 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 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质量检验专用章、部门印章等具 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 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 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 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第六条 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 外开具发票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第七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质量检验专用章:适用于各种检验试验报告、产 ...
中晶科技(0030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超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超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程序并披露[17]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关联交易,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7] 特殊关联交易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向关联方买资产,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22]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2]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19]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免审计或评估[18]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19] - 公司与关联人金融存贷款业务以利息适用规定[20]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25]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5][26]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8] - 区分日常与偶发性关联交易[28] - 确保关联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28] - 交易时责任人判断是否关联交易并履行义务[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解释权归董事会[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29] - 制度所属公司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30]
中晶科技(0030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 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应用等方面知识;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 ...
中晶科技(0030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 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
中晶科技(0030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