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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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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10-24 16: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0 月 25 日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更换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作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指定晏璎先生、戴文俊女 士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 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届满,但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 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公司原保荐代表人戴文俊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 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张占聪先 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戴文俊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董事会对戴文俊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
中晶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6:55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5日通过回购方案,资金1000 - 2000万元,价格不超40元/股,期限12个月[2] - 2023年权益分派后,2024年7月18日起回购价上限调为30.79元/股[3] - 截止2024年9月30日,回购230,000股,占总股本0.18%[4] - 截止2024年9月30日,最高成交价27.02元/股,最低19.51元/股[4] - 截止2024年9月30日,回购总金额4,989,205元(不含费用)[4]
中晶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9-29 16:22
公司变更 - 2024年8月30日和9月20日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2]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取得新营业执照[3] - 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壹亿叁仟零贰拾叁万壹仟肆佰玖拾柒元[3]
中晶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0 18:05
会议信息 - 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15:0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4] 股份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总股份130,231,497股,已回购230,000股无投票权,有表决权股份130,001,497股[7]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4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969,211股,占比46.1296%[7] 议案投票情况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A股同意票59,789,301股,占比99.7000%[14] - 中小股东A股同意票426,500股,占比70.3320%[14]
中晶科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8:0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20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截至9月13日,公司总股份130,231,497股,有表决权股份130,001,497股[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59,789,301股,占比99.7000%[8] - 中小投资者同意426,500股,占比70.3320%[8] - 反对97,060股,占比0.1618%;弃权82,850股,占比0.1382%[8]
中晶科技:受益半导体复苏趋势,24Q2盈利能力环比持续提升
长城证券· 2024-09-18 15:09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5] 报告的核心观点 24H1 同比扭亏为盈,Q2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 公司重视各业务拓展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加大研发投入等因素带动公司业绩改善 [2] - 24年H1公司毛利率为36.66%,同比+10.34pcts;净利率为9.27%,同比+11.59pcts [2] - 24年Q2公司毛利率为39.76%,同比+15.79pcts,环比+6.42pcts;净利率为13.19%,同比+13.35pcts,环比+8.13pcts [2] 受益半导体复苏趋势,三大产品线共同发展 - 半导体单晶硅片、单晶硅棒、功率芯片及器件等三大产品线均实现营收和毛利率提升 [2] - 半导体单晶硅片营收1.00亿元,同比增长25.58%,毛利率37.44%,同比提升22.95pcts [2] - 半导体单晶硅棒营收0.55亿元,同比增长62.04%,毛利率30.10%,同比提升8.70pcts [2] - 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营收0.65亿元,同比增长21.31%,毛利率41.12%,同比下滑5.27pcts [2] 积极回购彰显经营信心,静待IPO项目贡献业绩增量 - 公司回购230,000股公司股份,回购金额约4,989,205元 [5] -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处于增产上量和新客户认证过程中 [5] - 随着半导体市场回暖、募投项目量产爬坡,公司业绩有望持续增长 [5]
中晶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9-13 16:19
股东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徐一俊本次质押480万股,占其所持14.48%,占总股本3.69%[2] - 截至披露日,徐一俊持股3315.663万股,比例25.46%,累计质押1123万股[4] - 徐伟持股1554.8万股,比例11.94%,累计质押650万股[4] - 徐一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870.463万股,比例37.40%,累计质押1773万股[4] 风险相关 - 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1293万股,占其所持26.55%,占总股本9.93%[5] - 质押还款资金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无平仓风险[5] - 本次质押对公司无影响,有风险将采取措施应对[5]
中晶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30 15: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
中晶科技: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30 15:5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94.70万股,发行价每股13.89元,募集资金总额34651.38万元,净额30497.80万元[3] - 2020 - 2024年半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686.07万元,累计利息净额890.64万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余额为1702.37万元[4] - 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382.64万元以及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0.94万元[16][18] 项目进展 - “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专户已注销[5]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处于履行实施阶段,效益无法单独核算,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8][9][10] 投资进度与效益 - 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投资进度为103.23%,上半年实现效益1536.48万元,但未达预计效益[16]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20.19%[16][1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100.20%[16] 其他情况 - 2021年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4949.62万元自筹资金及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171.46万元,置换总金额为5121.08万元[17] - 公司未发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16][17][18] - 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处于上量爬坡阶段,未实现规划产能[16][18]
中晶科技:公司章程
2024-08-30 15: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4.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23.1497万元[10]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13023.149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30万股,于2014年6月19日完成出资[21] - 发起人徐一俊认购1962.81万股,占股本比例39.02%[21] - 发起人徐伟认购1196.00万股,占股本比例23.78%[21] - 发起人黄笑容认购575.24万股,占股本比例11.43%[21] - 发起人张明华认购430.00万股,占股本比例7.77%[21] - 发起人郭兵健认购390.50万股,占股本比例8.55%[21]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6] - 公司董事、监事等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股东权利[3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股东大会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9] - 公司发生交易仅达特定两项标准且最近一年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6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9]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7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9]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86]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须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8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92]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二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81]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五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84] 其他人员与机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10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11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1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六个月结束后二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2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8]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8]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6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8]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3]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35]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1亿元为重大投资支出[13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0] 其他事项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4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44]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4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4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刊公告[155]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三十日内,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60]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当修改章程,包括法律变化、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