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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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超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超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程序并披露[17]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关联交易,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7] 特殊关联交易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向关联方买资产,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22]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2]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19]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免审计或评估[18]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19] - 公司与关联人金融存贷款业务以利息适用规定[20]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25]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5][26]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8] - 区分日常与偶发性关联交易[28] - 确保关联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28] - 交易时责任人判断是否关联交易并履行义务[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解释权归董事会[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29] - 制度所属公司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30]
中晶科技(0030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 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应用等方面知识;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 ...
中晶科技(0030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 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
中晶科技(0030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1 18:18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中晶科技(0030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1 18: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若其中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不符合本工作 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 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考《上 市公司 ...
中晶科技(0030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内幕信息定义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属内幕信息[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9] - 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发生要约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需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有重大变化,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3] - 负责处理内幕信息重大事件的职能部门形成书面文件通报董事会秘书,秘书呈报董事长[17] - 采取措施防止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并提示外部知情人遵守规定[19]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20] - 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正式公布定期报告等之前严禁对外公布当期财务数据[20]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给予相应处罚[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4] 自查与披露 - 需在年报、半年报及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5]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追责,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送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并披露[25] - 在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25] 其他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2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记,每份登记表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措施控制信息使用和知情人范围,不得内幕交易[35] - 承诺人承诺对公司内幕信息保密,不进行内幕交易,违反愿担法律责任[40]
中晶科技(003026)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 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分类授权原则。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 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 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 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 和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长、经理或其他符 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经 ...
中晶科技(0030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8: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特定八种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2日通知[7] -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8]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有多项原则限制[11]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1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法律等有更多要求从其规定[16]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特殊情况处理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1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8] 档案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1]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结束后需及时将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20]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审议或重大事项,公司应披露决议和相关公告,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多方面内容[20][2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2]
中晶科技(0030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募集资金协议与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9]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8]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0]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募集资金使用审议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等及时披露[13] - 节余资金低于10%经董事会等同意可使用[17] - 节余资金达或超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9] 募集资金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1] - 保荐机构等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21] - 保荐机构等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2]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3] - 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等分析并提核查意见[23]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改变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二日内公告[17] - 变更用途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中晶科技(0030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8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股权超50%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参股公司[5] 投资审议标准 - 董事会批准标准:交易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交易标的营收占近一年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6] - 股东会审议标准: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对外投资标的营收占近一年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8][9] 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投资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长提意向,经初步论证等环节,超董事会权限提交股东会[12] 交易披露要求 - 达特定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财报,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六个月;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一年[13] 投资类型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能随时变现投资,如股票、债券等[3]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投资,如债权、股权投资等[3] 投资决策指标 - 对外投资决策注重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投资风险等指标选最优方案[13] 特殊投资类型 - 证券投资含新股配售等;委托理财指委托专业机构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有特定标的和基础资产[14] 证券投资审议 - 证券投资总额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证券投资总额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需股东会审议[17]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议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等占近一期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近一年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委托理财审议 - 委托理财额度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 委托理财额度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需股东会审议[22]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超募补流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相关交易[16]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原则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不鼓励投机交易[16]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 - 公司应针对期货和衍生品设定止损限额,制定应急处理预案[19] 投资监督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定期审计和检查[26] 投资文件管理 - 战略投资部保管投资文件并建立档案记录[26] 信息披露义务 - 董事会秘书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28] 投资报告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需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30]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可对投资方案重新评估、修改、变更或终止[30] 项目监控 - 内部审计部对项目投资进行全程监控[31] 财务核算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财务记录和核算[36] 被投资企业报表报送 - 被投资企业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33]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处置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决定[35] 投资信息公告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投资信息公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