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300056)

搜索文档
中创环保(300056) - 2019 Q4 - 年度财报
2020-04-22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4.757亿元,同比增长87.6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012.57万元,同比收窄95.31%[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61.6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上年同期亏损4.411亿元)[24]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925亿元,为单季最高[26] - 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95.52万元,为单季最佳[26] - 2019年营业收入总额为1,475,739,097.45元,同比增长87.64%[56] - 公司2019年净利润为负,亏损20,125,698.37元[109] - 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负,亏损429,359,100.51元[109] - 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正,盈利42,108,591.29元[10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9.33%至2156.66万元[65]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9.54%至3296.42万元[65] - 过滤材料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79.93%达2.013亿元[60] - 环保工程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75.34%达8380.21万元[60] - 研发投入金额3296.4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23%[73] - 贸易业务收入占比46.10%,导致研发投入占比下降[7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贸易业务收入为680,356,203.71元,占营业收入46.10%,同比增长196.95%[56][58] - 过滤材料收入为359,487,647.79元,占营业收入24.36%,同比增长13.18%[56][58] - 环保工程收入为125,790,606.32元,占营业收入8.52%,同比增长6.74%[56][58] - 散物料输储系统收入为109,871,968.66元,占营业收入7.45%,同比增长179.06%[56][58] - 危废处置业务收入为94,641,086.14元,占营业收入6.41%[56][58] - 过滤材料销售量同比增长12.96%至446.83万平方米[59] - 过滤材料生产量同比增长13.62%至445.74万平方米[59] - 通过资产置换持有江西祥盛51%股份进入危废处理行业[37] - 2019年已签订2份环卫服务合同,业务布局覆盖7个省份[37] - 公司通过资产置换新增危废处置业务并剥离亏损业务[62] 各地区表现 - 国内收入为1,376,936,007.27元,占营业收入93.30%,同比增长85.76%[56][58] - 国外收入为98,803,090.18元,占营业收入6.70%,同比增长118.35%[56][5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1]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6] - 公司近三年(2017-2019)均未进行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7]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决策程序完备[105] - 祥盛环保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126] - 祥盛环保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600万元[126] - 祥盛环保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400万元[126] - 祥盛环保2020年净利润承诺为8000万元人民币[127] - 祥盛环保2021年净利润承诺为9600万元人民币[127] - 祥盛环保2022年净利润承诺为1.04亿元人民币[127]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5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805.77%[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6亿元,同比增长805.77%[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935.04万元,同比恶化132.32%[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77.54万元,同比增长118.60%[75]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资产总额19.032亿元,同比下降27.74%[24] - 应收账款余额为25,902.73万元,占总资产的13.61%[6] - 货币资金3.2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6.89%,同比上升8.13个百分点[79] - 存货1.8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9.74%,同比下降20.77个百分点[79] - 固定资产4.0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1.01%,同比上升7.41个百分点[79] 非经常性损益及特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3,741,856.34元,较2018年的11,766,507.27元下降302%[3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383,376.50元,较2018年的16,241,833.77元下降24%[3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496,558.10元[32] - 处置子公司产生投资损失53,723,850.91元[32] - 债务重组收益2,918,677.37元[32] - 冲回半年报计提的厦门珀挺商誉减值准备1040万元[28] - 冲回2019年半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10,400万元[1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9%,较上年提升34.12个百分点[24] - 投资收益-5372.39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22.88%[78] - 资产减值损失5452.52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27.69%[78] - 公司对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27] - 公司2019年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导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被冲回[168] 子公司及投资表现 - 公司对江西祥盛环保科技股权投资4600万元持股比例51%[85] - 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本期投资盈亏为1405.56万元[85] - 出售厦门珀挺100%股权交易价格4600万元导致公司亏损7350.81万元[89] - 出售北京洛卡100%股权交易价格0元确认资本公积5148.17万元[89] - 厦门珀挺股权出售贡献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总额比例为-249.81%[89] - 北京洛卡股权出售对公司净利润影响比例为0%[89] - 厦门佰瑞福环保科技总资产为1.44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812.8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262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1301.2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42.87万元人民币[92] - 中创环保(新疆)科技总资产为3.93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307.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6.32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72.88万元人民币[92] - 厦门三维丝供应链管理总资产为1.70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018.4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956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202.7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8.34万元人民币[92] - 北京中创绿色城市环境服务净资产为1729.6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55.32万元人民币,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为亏损172.39万元人民币[92] - 文安县众鑫生物质供热总资产为2.07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83.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9216.29万元人民币,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亏损904.25万元人民币和857.91万元人民币[92] - 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总资产为3.75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731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9576.55万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3064.7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756.01万元人民币[92] - 公司注销华电三维丝环保科技对公司整体无重大影响[93] - 公司通过置换剥离珀挺机械工业减少亏损并形成转让损失[93] - 公司通过置换取得江西祥盛环保科技增加盈利并正式进入危废处置领域[93] - 公司将北京洛卡环保技术100%股份转让给中商天基实业减少公司亏损[93] - 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利欣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均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72] - 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等6家实体,均因出售导致[172] 研发与知识产权 - 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22项、软件著作权5项、注册商标52项[43] - 公司拥有有效专利权122项、软件著作权5项、注册商标52项[51] - 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和产品共有9项[51] - 基于滤布固液分离技术的自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完成4个标准型号设计和三代机开发并实现2个试点运行[67] - 自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提交专利申请6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67] - 节能型超净滤料产品通过表面微孔结构控制技术有效降低滤料运行阻力20%以上[67] - 硬挺滤料产品系列已设计完成并在空气净化产品和污水固废处理产品上进行试用[67] - 完成《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孔径特征的测定方法》标准起草工作标准编号JB/T 13836-2019[67][68] - 完成《袋式除尘器用滤料耐磨性能测定方法》标准起草工作标准编号JB/T 13837-2019[68] - 完成《袋式除尘器用滤袋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标准起草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标准报批稿[68] - 完成《除尘器过滤元件工况模拟过滤性能评价技术规范》标准起草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标准报批稿[68] - 微细粉尘控制专用水刺覆膜高性能滤料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69] - 一种无基布PPS水刺毡滤料及其制备方法荣获中国纺织行业专利奖[69]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占比37.11%达5.48亿元[63] - 第一名客户销售额占比14.72%达2.17亿元[6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32.26%达3.847亿元[64] 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 - 与上海将圣国际贸易关联交易金额2,609.4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22%[188] - 与上海嘉昂金属材料关联交易金额1,017.9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8%[188] - 与宜兴市中新广贸铜业科技关联销售金额21,723.1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18%[188] -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5,350.49万元[188] - 股权置换关联交易中转让资产评估价值46,310万元,转让价格46,000万元[189] - 股权置换交易产生损益5,027.61万元[189]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额为25,176.7375万元[162][163] - 关联方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占用资金12,724万元[162] - 关联方上海将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占用资金9,742.7375万元[162] - 关联方北京科陆工贸有限公司占用资金2,710万元[163] - 资金占用期末数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00%[163] - 公司已全额收回关联方占用资金25,176.7375万元[164][165] - 江西祥盛向关联方陈荣无息借款150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98] - 陈荣将在一年内取得公司10%以上股份构成关联交易[199] 担保与融资 - 江西祥盛环保科技以机器设备原值5334.88万元净值3666.05万元房产原值3725.08万元净值2441.41万元及土地原值1203.86万元净值970.43万元抵押获赣州银行1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82] - 佰瑞福从厦门国际银行获得1798万元借款利率7.505%由公司及关联方房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82] - 三维丝为厦门珀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2亿元人民币[130][132] - 其中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授信担保额度为1.3亿元人民币[130][132] - 其他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130][132] - 廖政宗以个人财产为三维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130][131] - 厦门珀挺计提应付三维丝股利1亿元人民币[133] - 三维丝为厦门珀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2亿元人民币[134] - 其中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授信额度1.3亿元人民币[135] - 其他银行授信额度7000万元人民币[135] - 廖政宗持有厦门珀挺21.30%股权并提供质押担保[133][135] - 廖政宗追加质押厦门珀挺38.70%股权作为反担保[137] - 反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金及实现质权费用[135][138] - 股权质押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登记[136] - 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义务届满后两年止[133] - 三维丝可要求厦门珀挺履行反担保清偿义务[133] - 公司获得关联方无偿担保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194] - 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本金为5500万元人民币[194] - 关联方为公司55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偿股份质押及连带责任担保[195] - 关联方廖政宗提供厦门珀挺60%股权质押作为1亿元股利支付的反担保[196] - 厦门珀挺向公司提供2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反担保[197] - 关联方为子公司佰瑞福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担保[197] - 江西祥盛获得赣州银行1900万元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199] - 江西祥盛以土地和房产抵押价值4955.12万元[199] - 江西祥盛以机器设备抵押价值4830.166万元[199] - 多个保证人为江西祥盛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各保证最高限额2470万元[199]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业务转型后前期垫付资金较多[6] - 公司面临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业务规模、资产规模、人员数量快速增长[7][8] - 公司面临子公司整合风险,整合策略为前端开放后台统一、技术合作渠道共享[8] -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风险,已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9] - 公司面临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风险,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9] 审计与内部控制 - 审计报告为大华审字[2020]006885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4] - 除独立董事朱力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审议年报的董事会会议[5]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6885号)[164][165]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93万元,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173][174] 诉讼与监管事项 -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122.3万元,为股权转让纠纷案[177] - 厦门洛卡收到齐星项目款项126,214,806.28元,预计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积极影响[179] - 北京洛卡收到齐星项目款项26,429,640.50元,预计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积极影响[179] - 公司涉及股民诉讼纠纷案,金额为1,036.47万元,目前待判决[179] - 公司作为原告的未重大诉讼事项汇总金额为1,352.47万元,部分已回款13,524,722元[179] - 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未重大诉讼事项汇总金额为1,144.45万元,部分已结案[180] - 公司及时任董监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处罚[181] - 公司诉彭娜股权转让案一审判决已生效,涉及金额122.3万元,已执行完毕[178] - 刘明辉诉公司决议纠纷案一审刘明辉败诉并已上诉[178] 承诺与业绩补偿 - 北京洛卡原股东应补偿股份合计20,382,630股[113] - 彭娜、孙玉萍2人补偿股份无偿划转已履行完毕(迟延履行)[113] - 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4人补偿股份无偿划转事宜将尽快办理[113] - 刘明辉等6人业绩补偿二审败诉,补偿划转事宜正着手办理[113] - 上海中创股份增持承诺延期至2020年6月9日履行[112][113]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未履行完毕[112] - 罗红花等首发上市承诺正常履行中[112] - 上海中创员工增持承诺正常履行中[112] - 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补偿方案于2018年12月2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4] - 补偿股份无偿划转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3日并于2019年2月19日上市流通[114] - 上海中创承诺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及委托表决权权益[114] - 补偿义务主体为陈荣、张炳国、廖育华[127][128] - 逾期补偿违约金为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二[129] - 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29] - 北京洛卡环保2014至2016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650万元、3313万元和4141
中创环保(300056) - 2019 Q2 - 季度财报
2020-04-22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报告期内取得销售收入39,413.21万元,同比增长21.93%[7] - 营业总收入为3.9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3%[23] - 公司取得销售收入3.9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3%[3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93%至3.941亿元,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3.68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5.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17%[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同比下降11.11%[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9%,同比下降1.60个百分点[2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93万元人民币[27] - 散物料输储系统营业收入同比激增1099.60%至1.035亿元[49] - 子公司珀挺机械工业营业收入1.037亿元但净亏损2381万元[6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0.42%至3.449亿元,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4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5.69%至765万元,因上年同期发生大额汇兑损失[47]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69]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46万元,同比增长95.1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1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5.19%至7414万元,因销售回款增加[47] 资产和负债结构 -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8,168.75万元,占总资产的14.35%[5] - 总资产为27.6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9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5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3.95%[23]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32个百分点至6.23%[51]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6.40个百分点至14.35%,因销售回款增加[51]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1.39个百分点至38.39%,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未验收[51] 主营业务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工业废气净化综合服务,包括高温滤料研发生产和销售[7]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0] - 公司业务涵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脱白、环保节能、散物料智能输储等领域[36]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70] - 滤料系列产品毛利率为28.43%,同比增长0.52个百分点[49] 业务拓展与发展模式 - 公司积极拓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采取"先并后自建"发展模式[9] - 公司整合贸易板块构建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以降低融资成本[9] - 公司环境工程中心整合技术优势开拓脱硫脱硝除尘工程业务[8] -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独立运营以加速技术成果转化[8] - 公司通过开展贸易业务以迅速增大整体销售量[32] - 公司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企业融资额度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32] - 公司开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以先并后自建方式开展该板块业务[71] - 公司搭建大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以提高融资额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72] - 公司技术研究院独立成立技术研发中心以加强基础技术研究[71] - 公司投资设立河南三维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扩大市场份额和经营范围[63] 技术与研发 - 公司在中国大陆拥有54项注册商标、24项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35] - 公司另有1项美国发明专利和3项台湾实用新型专利[35] - 公司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7项、团体标准1项[35] - 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05项[42] - 公司累计拥有软件著作权8项[42] -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和产品共有11项[42] - 报告期内科研项目完成鉴定验收6项[42]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股权结构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6]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7.33%[74] - 2018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7.63%[74]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5] - 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后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64] - 上海中创可行使公司1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报告期末表决权比例最高股东[181] - 罗红花委托周口城投行使57,854,328股股份表决权,占总股本15.01%[182] - 周口城投可行使公司共计24.83%股份的表决权,成为表决权比例最高股东[182][183] - 周口城投持有公司股份37,876,091股,占总股本9.83%[183]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8,278,580股,占总股本2.15%[180] 承诺与协议履行 - 上海中创股份限售承诺于2019年5月14日届满[76] - 上海中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76] - 周口城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且长期有效[76] - 周口城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且正常履行中[76] - 周口城投权益变动计划承诺包含未来12个月及长期有效期[77] - 刘明辉等11人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存在部分未正常履行情况[77] - 彭娜财产分割承诺自2015年12月30日至今未履行完毕[77] - 鑫众三维丝蓝天1号计划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正常履行中[77]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存在业绩承诺延期履行情况[77]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业绩承诺截至报告日已履行完毕[77] - 部分承诺正在履行中但存在未正常履行情况[78] - 北京洛卡补偿方案执行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确认[78] - 法院一审判决要求8名原股东无偿划转补偿股份[78]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诺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650万元,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3313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4141万元[99] - 业绩补偿公式中标的股权交易作价与股份发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补偿股份数量根据累积承诺与实际利润差额确定[99] - 若股份补偿不足,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需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数基于累积承诺与实际利润差额计算[99] - 承诺期届满时若标的股权减值额超过已补偿总额,交易对方需额外补偿股份或现金[100]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同业务或加入竞争公司[100] - 交易对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资金占用及要求担保行为[101] - 刘明辉等11名交易对方因发行股份取得的三维丝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98] - 彭娜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并承担盈利预测补偿义务[102] - 厦门珀挺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103] - 厦门珀挺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103] - 厦门珀挺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103] - 坤拿商贸承担盈利补偿比例为82.54%[107] - 上越投资承担盈利补偿比例为17.46%[107] - 盈利补偿优先采用现金支付[106] - 补偿不足部分按持股比例以股份补足[106] - 标的资产需在承诺期满后进行减值测试[107] - 补偿计算涉及累积承诺与实际净利润差额[104] - 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103]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增持不少于260万股三维丝股票以维持控制权[114] - 控股股东罗红花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交易后36个月内保持持股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115]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资产并不要求提供担保[111] - 交易对方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平原则依法签订协议[111] - 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回避义务[111]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与第三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谋求控制权[112] - 坤拿商贸承诺交易完成后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13]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5]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不从事与三维丝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15] - 承诺人保证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三维丝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110] - 上海中创承诺对员工2018年10月18日至25日净买入股票持有12个月以上的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120] - 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2019年6月10日至12月9日期间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121] - 祥盛环保2020-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00万元[122] - 祥盛环保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总额不超过4.6亿元[122] - 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暂无12个月内改变主营业务或重大资产重组计划[95][96] - 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暂无调整公司章程、员工聘用或分红政策的计划[96][97]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向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125] - 廖政宗承诺质押厦门珀挺合计60%股权(21.30%+38.70%)作为反担保[125] - 公司向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人民币最高额保证担保[147] - 关联方廖政宗将厦门珀挺60%股权(21.30%+38.70%)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147] - 所有关联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实质关联交易金额为0[141][142]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371.52万元[156] - 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706万元[156]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3.22%[156]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78,000万元[156] - 公司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78,000万元[156]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不包括对子公司)[155] -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57]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371.52万元[168]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8,000万元[167] -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166] - 公司为厦门珀挺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167] - 公司累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7.27%[168] - 周口城建承诺为三维丝及子公司提供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支持或担保支持[143] - 周口城建承诺为公司提供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支持或担保[183] 重大资产与股权交易 - 公司以厦门珀挺100%股权置换江西祥盛51%股权[144][146] - 江西祥盛51%股权交易价格为46,000万元[174] - 厦门珀挺100%股权交易价格为46,000万元[174] - 江西祥盛净资产为211,636,839.99元[174] - 厦门珀挺净资产为176,431,468.88元[174] - 江西祥盛承诺2020-2022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00万元[175] - 公司拟以厦门珀挺100%股权置换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196][197] - 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进行首期股权置换[197] - 厦门珀挺应付公司股利1亿元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25] - 厦门珀挺应付公司股利1亿元人民币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47] - 公司注销华电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1] - 公司转让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给天津三维丝[191] - 公司投资设立河南三维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192] - 公司转让北京三维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给中水电(上海)实业有限公司[192] - 公司通过天津三维丝转让中油三维丝100%股权给新疆三维丝[192] - 公司完成无锡三维丝迁址并更名为合肥三维丝[192] 诉讼与回款 - 厦门洛卡诉讼案涉案金额12621.48万元已结案并收到回款[128] - 厦门洛卡回款126,214,806.28元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128] - 北京洛卡收到齐星项目回款26,429,640.50元,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较大积极影响[129] - 公司作为原告的未重大诉讼事项汇总涉案金额4,260.04万元,已回款4,247,188元[130] - 公司作为被告的未重大诉讼事项汇总涉案金额2,785.55万元,已计提预计负债[130] - 厦门洛卡收到山东信达项目收购款人民币126,214,806.28元[194] - 北京洛卡收到山东信达项目收购款人民币26,429,640.50元[195] 融资活动 - 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141] - 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55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3年[142]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188] 股份回购与持股计划 - 公司计划以2,000-3,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00元/股[190]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终止[135] 处罚与合规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132] - 原相关责任人廖政宗、罗祥波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133] - 原相关责任人刘明辉、张永丰、朱利民、王荣聪分别被处以20万元罚款[133] - 原相关责任人李凉凉被处以10万元罚款[133] - 原相关责任人罗红花等8人分别被处以5万元罚款[133] - 原相关责任人张煜等4人分别被处以3万元罚款[133]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罚3-30万元不等[187] - 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罚款5.5万元[159] 其他事项 - 公司股东罗红花自行缴纳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0.52万元及滞纳金0.12万元[119] - 公司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160][161][162]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投资[83] - 公司承诺将获得的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83] - 公司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或交易优先权利[84] - 公司承诺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行为且不要求违规担保[84][85] - 公司承诺尽量减少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时确保价格公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5] - 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87][88][89][90] - 公司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以保持独立性[90] - 城投园林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且尚未开展实际经营[91] - 城投园林公司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情形[93] - 公司承诺采取合法有效措施使控股子公司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业务[91] - 公司对供应链进行持续优化以应对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69]
中创环保(300056) - 2019 Q3 - 季度财报
2019-10-25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2.0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6.57%[11]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0.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0.25%[1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5.5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66.71%[11]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608.1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4.03%[11]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2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0.97%[11] - 基本每股收益0.1711元/股,同比增长1169.38%[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5%,同比下降5.31个百分点[11]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26.5%至12.032亿元[111] - 净利润同比改善71.583百万元至65.084百万元[1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改善72.138百万元至65.955百万元[112]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改善0.1871元至0.1711元[113] - 合并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20%至20.54亿元[118] - 合并净利润亏损扩大至802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307万元)[1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7608万元[120] - 基本每股收益-0.20元(上年同期-0.10元)[121] - 公司净利润为-27,023,915.03元,同比下降4,976.3%[12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产生其他综合收益1.963百万元[113]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产生446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95.26%至19.44亿元,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2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791.8%至11.419亿元[111] - 合并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290%至21.03亿元[118] - 信用减值损失计提67.668百万元[112] - 信用减值损失带来7053万元正向影响[120] - 资产减值损失达1.04亿元[120] - 资产减值损失达-136,268,500.00元,同比扩大4,836.2%[123] - 财务费用7,743,837.81元,同比下降35.8%[123] - 研发费用8,905,129.62元,同比增长9.5%[12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2099.9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4.28%[11]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48.89%至24.19亿元,主要因贸易业务收款增加[28] - 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同比增长184.73%至22.54亿元,主要因贸易业务支付货款增加[2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67.95%至3.38亿元,主要因短期借款增加[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999,654.86元,同比下降134.3%[12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2,419,469,270.13元,同比增长148.9%[126] - 支付职工现金105,130,949.63元,同比增长12.0%[1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63,980.60元,同比下降118.9%[1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750,000.00元,主要来自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0元[1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46,189.53元,同比改善50.2%[13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3,785,447.20元,同比下降31.0%[12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381,924.93元,较期初增长177.3%[132] 资产和负债关键变化 - 总资产30.1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4.3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7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下降9.85%[11] - 预付款项同比激增463.33%至4.94亿元,主要因业务规模扩大[27] - 预收款项同比增长88.56%至13.02亿元,主要因贸易预收款及项目进度款增加[27] - 应收票据同比下降60.17%至5406万元,主要因票据背书支付货款增加[27] - 公司总资产从2018年底的263.4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9年9月30日的301.2亿元人民币,增长14.3%[102] - 货币资金从2018年底的2.31亿元人民币下降至2019年9月30日的1.86亿元人民币,下降19.4%[101] - 预付款项大幅增加从8772.5万元人民币增至4.94亿元人民币,增长463.2%[101] - 存货从8.04亿元人民币增至11.2亿元人民币,增长39.3%[101] - 应收账款从3.8亿元人民币降至3.5亿元人民币,减少7.9%[101] - 预收款项从6.91亿元人民币增至13.02亿元人民币,增长88.5%[103] - 短期借款从3.16亿元人民币降至2.94亿元人民币,减少7.0%[102] - 商誉从3.58亿元人民币降至2.54亿元人民币,减少29.1%[102] - 预收款项同比增长352.7%至80.961百万元[108]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同比增长457.8%至17.423百万元[108] - 流动负债同比下降13.8%至428.685百万元[108] - 应收账款为380,304,176.28元,占流动资产22.1%[134] - 存货为803,587,257.90元,占流动资产46.7%[135] - 短期借款为316,490,000.00元,占流动负债19.5%[135] - 预收款项为690,503,625.40元,占流动负债42.6%[136] - 未分配利润为-351,862,782.53元,所有者权益为负值[137] - 资产总计2,633,991,579.48元,负债合计1,658,213,280.91元,资产负债率62.9%[137]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4318.7万元人民币增至7488.3万元人民币,增长73.4%[106]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9.66亿元人民币降至8.49亿元人民币,减少12.1%[107] 股东和股权结构 - 丘国强持有公司股份37,371,198股,占公司总股本9.69%[16] -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19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9.65%[16] - 上海中创与丘国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表决权19.34%[16] - 周口城投与罗红花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表决权24.83%,为公司最大表决权股东[16]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934,135股[16] - 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33,248,702股,限售原因为重大资产重组[19] - 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8,996,405股,限售原因为重大资产重组[19] - 九州证券资管计划持有限售股11,293,054股,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19] - 公司限售股份期末总数75,062,776股,较期初增加301股[19] - 坤拿商贸补偿比例为82.54%,上越投资补偿比例为17.46%[84] 重大项目和投资 - 厦门洛卡收到齐星项目款1.26亿元[31] - 北京洛卡收到齐星项目款2643万元[32] - 厦门洛卡收到齐星项目款[35] - 北京洛卡收到齐星项目款[35] - 祥盛环保100%股权评估值为9.045亿元人民币[58] - 祥盛环保51%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4.6亿元人民币[58] - 祥盛环保2020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59] - 祥盛环保2021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600万元人民币[59] - 祥盛环保2022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4亿元人民币[59] - 祥盛环保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为8000万元人民币[60] - 祥盛环保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为9600万元人民币[60] - 祥盛环保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为1.04亿元人民币[60] - 洛卡环保承诺2014年2015年2016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650万元3313万元4141万元[74] - 厦门珀挺2015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80] - 厦门珀挺2016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80] - 厦门珀挺2017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80] - 厦门珀挺计提应付三维丝股利1亿元人民币[67] - 投资收益为100,000,000.00元,上期无此项收益[123]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因行政处罚,持股5%以上股东及被处罚当事人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23] -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934,135股,占公司总股本1.02%,支付总金额24,056,710.03元[37] -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使用资金范围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00元/股[35] - 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35] - 周口城建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担保及业务支持[35] - 公司发布首个三年发展战略规划书[35] - 股份回购成交最高价6.27元/股,最低价5.84元/股[37] - 罗红花所持全部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35] - 丘国强与上海中创签署表决权委托延期补充协议[35]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珀挺补偿方案[45] - 独立董事对修订后的珀挺补偿方案发表同意意见[45] - 珀挺补偿方案修订事项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补偿股份无偿划转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3日,股份到账日为2019年2月18日,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19日[46] - 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因延迟履行业绩承诺于2019年10月11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39号)[46]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刘明辉给予公开谴责处分[44] - 深交所对彭娜等7名重组交易对方发出监管函[44] - 公司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在交易完成前增持不少于260万股公司股票[90] - 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2019年6月10日至12月9日期间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95] - 上海中创承诺对2018年10月18日至25日期间员工净买入的股票亏损予以全额补偿[95] - 控股股东承诺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并不放弃表决权[89][90] - 实际控制人承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保持持股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90] - 上海中创承诺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95]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9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96][97] -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会计准则,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差异追溯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138][144] 承诺和协议 - 上海中创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获得的股份及委托表决权权益[46] - 股东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及不规范关联交易[46][47] - 股东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资产且不要求违规担保[47] - 周口城投园林承诺保证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48] - 公司保持独立运营且权益变动对经营独立性无实质性影响[48] - 公司拥有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不与控股方共用[49] - 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且机构与控股方完全分开[49] - 公司拥有独立生产经营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49][50] - 城投园林公司承诺避免与三维丝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51] - 城投园林公司确认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情形[53] - 城投园林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4] - 城投园林公司12个月内无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计划[55] - 城投园林公司12个月内无资产重组或出售明确计划[56] - 补偿义务人需按未付现金补偿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63] - 累计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61] - 陈荣对张炳国、廖育华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61][62] - 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63] - 廖政宗持有厦门珀挺21.30%股权[68][69] - 廖政宗以其持有的21.30%厦门珀挺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69] - 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金及实现质权费用[69] - 股权质押需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69] - 厦门珀挺被宣告破产时三维丝可提前处分质押股权[69] - 厦门珀挺违约需在书面催告后5日内改正[67] - 三维丝为厦门珀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包括兴业银行1.3亿元和其他银行7000万元[70] - 廖政宗将其持有的厦门珀挺38.70%股权质押给三维丝作为追加反担保措施[70] - 廖政宗原已质押厦门珀挺21.30%股权给三维丝作为反担保[70] - 业绩补偿采用股份补偿公式涉及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利润差额及标的股权交易作价[74] - 补偿期限届满时若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需进行额外股份或现金补偿[75] - 三维丝需在债务清偿后2日内配合解除质押登记否则构成违约[73] - 廖政宗违约需在书面催告5日内改正否则赔偿三维丝全部损失[73] - 股权质押协议要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权设立登记[72] - 厦门珀挺发生重大变更时廖政宗需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三维丝[71] - 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基于累积承诺与实际净利润差额[81] - 补偿优先采用现金支付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81] - 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按持股比例承担股份补偿义务[82] - 彭娜女士股份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77] - 鑫众—三维丝蓝天1号计划股份锁定期36个月[78] - 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79] - 管理层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所得收入归洛卡环保所有[76] - 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需满足:减值额 > 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 + 已补偿现金数时触发额外现金补偿[84] - 现金补偿不足部分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补偿,公式:应补偿股份数 = (减值额 - 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 - 已补偿现金数) ÷ 发行价格[84] - 补偿方需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现金补偿[85] - 核心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二年内不从事与三维丝及厦门珀挺相同或类似业务[86]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或资产[87]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正原则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7]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88] - 补偿义务由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承担连带责任[84] - 减值测试需由符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84] - 公司控股股东及股东丘国强、罗章生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91][92] - 2001年未分配利润分配总额2.6万元,股东罗红花缴纳个人所得税0.52万元及滞纳金0.12万元[93] 担保和财务安排 - 三维丝为厦门珀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64][66] - 其中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担保额度为1.3亿元人民币[64][66] - 其他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64][66] - 三维丝为厦门珀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2亿元人民币[68] - 其中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担保额度1.3亿元人民币[68] - 其他银行授信担保额度7000万元人民币[68] 业绩补偿和诉讼 - 北京洛卡原股东应补偿股份合计20,382,630股[42] - 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4人已出具《确认函》同意无偿划出股份[42] - 彭娜、孙玉萍2人补偿股份司法过户正在办理中[43] - 武瑞召等4人补偿股份无偿划转事宜将着手办理[43] - 刘明辉等6人因诉讼暂未办理补偿股份司法过户[43]
中创环保(300056) - 2019 Q2 - 季度财报
2019-08-23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9年上半年销售收入为85,111.98万元,同比增长163.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03.68万元,亏损同比增加330.06%[7] - 营业总收入为8.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3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0.06%[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同比下降311.11%[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78%,同比下降13.39个百分点[23] - 公司取得销售收入85,111.98万元,同比增长163.31%[3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3.31%至8.51亿元人民币,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4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3.23%至8.02亿元人民币,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4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5.69%至765.05万元人民币,主要因上年同期发生大额汇兑损失[48]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46万元,同比增长95.1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4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1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5.19%至7414.46万元人民币,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48] 资产和负债相关财务数据 - 应收账款余额为38,168.75万元,占总资产的14.35%[5] - 总资产为26.6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0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4.37%[23]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同比增加21.39个百分点至38.39%,主要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未验收成本在存货核算[52]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6.40个百分点至14.35%,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52]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2.32个百分点至6.23%[52]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高温滤料研发生产销售和烟气脱硝业务[7] - 公司开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采取先并后自建方式[9] - 公司整合贸易板块,搭建大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9] - 公司业务驱动因素包括滤料市场拓展和环保工程业务开发[8]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1] - 公司业务涵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脱白、环保节能、散物料智能输储等领域[37] - 公司工程业绩遍布火电、水泥炉窑、钢铁、垃圾焚烧等领域[38] - 公司通过开展贸易业务增大整体销售量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33] - 公司并行推动烟气岛综合治理、清洁能源投资运营、散物料输储系统、危废固废处理及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五大业务[43] - 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59.16%至5.53亿元人民币,毛利率同比下降1.89个百分点[50] - 散物料输储系统收入同比增长1099.60%至1.04亿元人民币,毛利率同比下降22.89个百分点[50] - 滤料系列收入同比增长5.10%至1.40亿元人民币,毛利率同比微增0.52个百分点[50]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68]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烟气脱硝核心部件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68]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环保行业烟气综合治理相关BOTBT业务[68]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清洁能源投资运营与散物料输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68] - 公司正搭建大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以支撑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70] 知识产权与研发 - 公司在中国大陆拥有54项注册商标、24项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36] - 公司拥有1项美国发明专利、3项台湾实用新型专利[36] - 公司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十余项,其中已颁布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7项、团体标准1项[36] - 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05项、软件著作权8项[43] -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和产品共有11项[43] - 科研项目方面完成鉴定验收6项[43]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股权分散风险[6] - 上海中创股份限售承诺于2019年5月14日届满[74] - 上海中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74] - 周口城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长期有效[74] - 周口城投关于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长期有效[74] - 周口城投关于权益变动后续计划的说明承诺正常履行中[75] - 刘明辉等11人重大资产重组承诺部分未正常履行需说明原因及计划[75] - 彭娜分割财产承诺部分未正常履行需说明原因及计划[75] - 鑫众三维丝蓝天1号计划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正常履行中[75]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75] - 上海中创承诺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及委托表决权权益[80]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81] - 公司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或交易优先权[82] - 公司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行为且不要求违规担保[83] - 关联交易将按无关联第三方价格确定保证公允性[83] - 公司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86] - 公司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违规占用其资产资金及资源[86] - 公司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银行账户和财务核算体系[87] - 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拥有产供销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88] - 城投园林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且不存在同业竞争[89] - 公司承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91] - 周口城投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93] - 刘明辉等11名交易对方因发行股份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96] - 彭娜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00]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与三维丝及洛卡环保的同业竞争[98] - 交易对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9] - 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101]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增持不少于260万股三维丝股票以维持控制权[112] - 控股股东罗红花及一致行动人承诺36个月内不放弃三维丝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112] - 控股股东罗红花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确保持股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113] - 交易对方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与任何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111] - 交易对方承诺不通过增持股份、接受委托或协议等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表决权[111] - 核心管理人员廖政宗等5人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资产[109] - 承诺人保证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三维丝及厦门珀挺相同或类似业务[108] - 承诺人违反竞业禁止承诺的所得归厦门珀挺所有并赔偿全部损失[108] - 公司控股股东及股东丘国强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3]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不从事与三维丝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13] - 公司股东罗红花承担2001年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0.52万元及滞纳金0.12万元[117] - 上海中创承诺对员工2018年10月18日至25日净买入的股票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118] - 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2019年6月10日至12月9日期间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119] - 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180] - 上海中创可行使公司1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报告期末表决权比例最高股东[180] - 罗红花委托周口城投行使57,854,328股(占总股本15.01%)表决权[181] - 周口城投可行使公司共计24.8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表决权比例最高股东[181][182] - 周口城投持有公司37,876,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83%[182]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7,201,450股至75,062,475股,占比从44.69%降至19.47%[2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97,201,450股至310,427,968股,占比从55.31%升至80.53%[2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94,572,058股至21,524,314股,占比从30.12%降至5.58%[200]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2,629,392股至53,538,161股,占比从14.57%降至13.89%[200] 业绩承诺与补偿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诺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650万元[97]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诺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313万元[97]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诺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141万元[97] - 业绩补偿采用股份补偿方式 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97] - 承诺期限届满时将对标的股权进行资产减值测试[98] - 厦门珀挺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101] - 厦门珀挺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101] - 厦门珀挺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101] - 坤拿商贸承担盈利补偿比例为82.54%[105] - 上越投资承担盈利补偿比例为17.46%[105] - 业绩补偿期涵盖2015至2017三个会计年度[101] - 补偿计算以累积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差额为基础[102] - 补偿优先顺序为现金补偿→股份补偿→自筹现金补偿[103] - 承诺期满需进行标的股权减值测试[105] - 祥盛环保2020-2022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亿元[120] - 江西祥盛承诺2020-2022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亿元[174] - 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总额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144] - 北京洛卡原股东应补偿股份合计20,382,630股[76] - 北京洛卡补偿股份中彭娜、孙玉萍2人补偿股份司法过户正在办理[77] - 北京洛卡补偿股份中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4人补偿股份无偿划转将着手办理[77] - 北京洛卡补偿股份中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6人业绩补偿因诉讼暂未能办理[77] - 厦门珀挺补偿股份无偿划转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3日[79] - 厦门珀挺补偿股份到账日为2019年2月18日[79] - 厦门珀挺补偿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19日[79] 投资与资产重组 - 公司投资设立河南三维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扩大市场份额和经营范围[62] - 公司完成注销华电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0] - 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至天津三维丝,仍属合并报表范围[190] - 公司设立河南三维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191] - 公司通过股权置换转让厦门珀挺100%股权并收购江西祥盛51%股权[195][196] - 公司以厦门珀挺100%股权置换江西祥盛51%股权[142][144] - 江西祥盛51%股权交易价格上限为4.6亿元[120] - 江西祥盛净资产为2.116亿元,厦门珀挺净资产为1.764亿元[173] - 江西祥盛100%股权评估值为9.045亿元,厦门珀挺100%股权评估值为4.631亿元[173] - 江西祥盛51%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4.6亿元,厦门珀挺10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4.6亿元[173] 融资与担保 - 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139] - 关联方上海中创及王光辉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质交易金额为0[139] - 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55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3年[140] - 关联方上海中创提供股份质押担保,王光辉及宋安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均为无偿担保[140] - 周口城建承诺提供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支持或担保支持[141]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2,371.52万元[155]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4.87%[155]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78,000万元[15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706万元[155]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54] - 公司不存在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形[155]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56] - 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165]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为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166] - 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1,962.2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7.27%[167] - 截至报告披露时,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余额降至12,371.52万元[167] - 厦门珀挺应付公司股利1亿元需在董事会审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23] - 公司为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123] - 廖政宗将质押厦门珀挺合计60%股权(21.30%+38.70%)作为反担保[123] - 厦门珀挺应付公司股利1亿元,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46] - 公司拟向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174]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187] 诉讼与监管处罚 - 厦门洛卡诉讼案涉案金额1262.148万元,已收回款项1262.148万元[126] - 北京洛卡收到齐星项目回款26,429,640.50元,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较大积极影响[127] - 公司诉刘明辉股权转让案涉案金额122.3万元,刘明辉已上诉[127] - 公司诉彭娜股权转让案涉案金额122.3万元,一审判决生效[127] - 公司诉朱利民等股权转让纠纷案涉案金额122.3万元,部分被告已上诉[127] - 未达重大诉讼事项汇总作为原告起诉涉案金额4,260.04万元,已回款4,247,188元[128] - 未达重大诉讼事项汇总作为被告应诉涉案金额2,785.55万元,已计提预计负债[128]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厦门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130] - 原相关责任人廖政宗、罗祥波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131] - 原相关责任人刘明辉等4人分别被处以20万元罚款[131]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3-30万元不等罚款[186] - 厦门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齐星项目款人民币126,214,806.28元[193]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齐星项目款人民币26,429,640.50元[194] 股利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3] 其他重大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93.09万元人民币[28] -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67] -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7.33%[72] -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7.63%[72] - 周口园林通过表决权委托可行使公司24.83%股份对应表决权[141] -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终止[133] - 公司因环保设施问题被罚款5.5万元[158] - 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63] - 公司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且无后续计划[159][160][161][162] - 公司计划以2,000-3,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00元/股[189] -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8,27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已全部出售完毕[179]
中创环保(300056) - 2019 Q1 - 季度财报
2019-04-24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2.7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6.42%[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6.42%至2.74亿元,主要因贸易收入增加[24] -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7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6.4%[10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3%至7171.69万元[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109.86万元人民币,同比收窄45.5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47元/股,同比改善45.6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0%,同比改善0.69个百分点[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2109.86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亏损3876.57万元人民币有所收窄[102] - 营业利润由亏损170万元转为盈利363.84万元[106] - 净利润由亏损170.12万元转为盈利312.15万元[10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47元[103] - 综合收益总额为-1886.22万元[10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68.71%至2.42亿元,主要因收入增加所致[24] - 营业总成本为2.9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7%[101]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1.5%至5098.53万元[105]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6.77%至649.18万元,主要因汇兑损失减少[2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0.1%至286.78万元[105] - 研发费用为745.92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713.25万元人民币增长4.6%[101]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9.8%至216.17万元[10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62.5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3.0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3.1%至2862.5万元[11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9.5%至3.71亿元[109]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大幅下降97.94%至235,794.41元,主要因出口退税额减少[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7.43%至284,432,862.39元,因采购货款支付增加[25]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同比增长30.17%至47,287,983.75元,因业务规模扩大导致人工费用增加[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上升33.68%至8,625,534.11元,因收入增加相应税费增加[2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99.68%至386,856.00元,因开保函保证金减少[26]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同比改善87.22%至-1,821,696.48元,因美元汇率变动减少[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6,763.61元,同比增长46.0%[1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079,550.04元,同比减少45.7%[11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8,149,266.73元,同比减少53.1%[111]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772,019.20元,同比减少8.3%[112]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55,419.49元,同比转负[112]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0,000.00元[112]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65,962.35元,同比增长146.7%[11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47.23%至1.22亿元,主要因偿还到期借款[24] - 应收票据减少63.69%至4928.36万元,主要因票据支付采购货款增加[24] - 短期借款减少35.51%至2.04亿元,主要因偿还到期借款[24]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62.40%至999.42万元,主要因支付上年计提年终奖[24] - 货币资金从2018年底的2.31亿元下降至2019年3月底的1.22亿元,降幅47.2%[91]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从5.16亿元降至4.33亿元,下降16.0%[91] - 预付款项从8772万元降至5072万元,下降42.2%[91] - 存货从8.04亿元增至8.86亿元,增长10.3%[91] - 短期借款从3.16亿元降至2.04亿元,下降35.5%[92]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从4.04亿元降至3.57亿元,下降11.7%[93] - 预收款项从6.91亿元增至7.29亿元,增长5.6%[93] - 应付职工薪酬从2658万元降至999万元,下降62.4%[9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从1.40亿元降至1.32亿元,下降5.7%[93] - 资产总额从26.34亿元降至24.77亿元,下降5.9%[92] - 货币资金从4318.65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806.90万元人民币,下降58.2%[96] - 应收账款从1.555亿元人民币增至1.728亿元人民币,增长11.1%[96] - 短期借款从1.2309亿元人民币降至1.1789亿元人民币[97] - 预付款项从832.92万元人民币增至1215.43万元人民币,增长45.9%[96] - 存货从7838.33万元人民币增至8843.37万元人民币,增长12.8%[96] - 母公司货币资金为4318.65万元人民币[120] - 母公司应收账款为1.55亿元人民币[120]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73亿元人民币[120] - 母公司短期借款为1.23亿元人民币[121] - 母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为1.48亿元人民币[121] 业务表现 - 厦门珀挺重大订单包括美国LDPE项目合同金额48,622,572.17美元(进度73%)及HEBF4300项目46,800,000美元(设计阶段)[30] - 佰瑞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系统合同金额33,500,000元(已开工)[30] - 公司研发项目包括不同毡层结构的CFD流场模拟,已完成滤毡实验结构设计及数据验证[31] - 公司通过滤料业务整合扩展至工业烟气治理、民用空气净化及水处理领域过滤材料[27] - 大型空间空气过滤产品已完成第一代设备样机设计制作[32] - 干法脱硫用超净滤料产品已完成量产制作并进入市场推广阶段[32] - 水泥窑协同处理专用滤料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32] - 两项滤料测试标准已完成起草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报批稿[33] 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 - 2019年第一季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14,368.02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41.91%[34] - 2018年同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5,791.25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35.55%[34] - 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同比增长133.6%至3,594.38万元[34] - 第二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同比增长190.8%至3,562.17万元[34] - 第三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同比增长159.1%至3,026.90万元[34] - 前五大供应商中有4家发生变化[34] - 2019年第一季度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合计17223.82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62.97%[35] - 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3%,2018年同期为4073.10万元(占营收36.69%)[35] - 第一名客户营业收入6479.17万元,同比增长428%[3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应收账款余额38321.7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5.47%[39] - 子公司厦门珀挺海外业务收入占比大,面临汇率波动风险[42] - 齐星集团破产重整程序已完成草案表决,公司正沟通债权金额支付[40] - 公司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存在决策效率风险[41]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存在价格波动风险[43] - 海外业务面临政治风险及国际竞争风险[42] - 核心技术团队流失可能影响持续发展[43] - 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44]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45] - 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1,962.2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7.27%[45]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50]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8,278,580股,占总股本的2.15%[47] - 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拟处罚警告和3万-60万元不同金额罚款的行政处罚[48] - 公司子公司华电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手续[46][50] - 公司子公司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已完成[46][51] - 公司子公司北京洛卡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尚未完成[46] - 公司子公司厦门珀挺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已办理完毕[47]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珀挺、佰瑞福、北京洛卡、沈阳洛卡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52] -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2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7,180户[12] -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5.01%、9.69%和9.53%[12] - 厦门坤拿商贸限售股减少206.94万股,期末剩余3324.87万股[16] - 厦门上越投资限售股减少55.99万股,期末剩余899.64万股[16] - 九州联增一期资管计划持有1129.31万股限售股,拟于2020年1月20日解禁[16] 承诺和补偿事项 - 上海中创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承诺期限至2019年5月14日[54] - 上海中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54] - 刘明辉等11人及彭娜部分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未正常履行,部分正在履行中[54]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但曾存在延期履行情况[54] - 罗祥波、罗红花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正常履行中[54] - 罗红花首发上市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54] - 上海中创员工增持股票承诺正常履行中,完全卖出完毕后2个月内有效[54] - 北京洛卡业绩补偿因刘明辉等人拒绝提供确认函导致无法履行[55] - 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虽同意补偿但因其他方拒绝无法实际履行[55] - 子公司北京洛卡因诉讼原因未完成业绩补偿[59] - 公司起诉刘明辉、彭娜要求履行补偿义务,厦门中院受理案号(2018)闽02民初700号[56] - 公司起诉朱利民等6人要求履行补偿义务,翔安法院受理案号(2018)闽0213民初3345-3350号[57] - 厦门珀挺补偿方案于2018年12月2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 - 补偿股份无偿划转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3日[60] - 补偿股份到账日为2019年2月18日[60] - 补偿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19日[60] - 厦门证监局于2018年8月21日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56] - 公司诉刘明辉股权转让纠纷案由厦门中院受理案号(2019)闽02民初13号[58] - 公司诉彭娜股权转让纠纷案由厦门中院受理案号(2019)闽02民初14号[59] - 北京洛卡环保承诺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650万元、3313万元、4141万元[64] - 业绩补偿公式中标的股权交易作价与发行价格作为核心计算参数[65] - 若期末标的股权减值额超过已补偿金额需进行额外股份或现金补偿[65]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64] - 因送红股或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同样受36个月锁定期限制[64][67] - 彭娜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股份设36个月限售期[67] - 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包括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同业务[66] - 关联交易需按无关联第三方价格确定以保证公允性[62] - 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违规担保行为[62][66] - 业绩补偿不足时以现金补足差额部分[65] - 厦门珀挺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69] - 厦门珀挺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69] - 厦门珀挺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69] - 坤拿商贸补偿比例为82.54%[73] - 上越投资补偿比例为17.46%[73] - 业绩补偿计算基准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 - 补偿顺序优先使用现金对价支付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71] - 股份补偿数量需根据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71] - 承诺期满需进行标的股权减值测试补偿差额[74] - 补偿义务由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承担连带责任[74]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增持不少于260万股三维丝股票[81]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保持对三维丝的实际控制权[81]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自公司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2]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82]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的资金和资产[78][79]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并要求三维丝及厦门珀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78][79] - 承诺人保证离职后二年内不从事与三维丝和厦门珀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76] - 承诺人违反竞争承诺的所得归厦门珀挺所有并赔偿全部损失[77]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与任何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谋求控制权[80]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通过增持股份等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表决权[80]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24.76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5.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4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1.72%[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6.24万元人民币[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9.713亿元人民币降至9.546亿元人民币[94] - 公司总负债为16.58亿元人民币[118]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76亿元人民币[118] - 公司总资产为26.34亿元人民币[118]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3.52亿元人民币[118] - 货币资金期初余额230,782,251.53元[116] - 应收账款余额380,304,176.28元[116] - 短期借款余额316,490,000.00元[117]
中创环保(300056) - 2018 Q4 - 年度财报
2019-04-24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8年销售收入为78,649.16万元,同比减少39.9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2,935.91万元,同比减少1,119.65%[9]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7.86亿元,同比下降39.92%[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亿元,同比下降1,119.65%[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1.11元/股,同比下降1,109.09%[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21%,同比下降39.31个百分点[29]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786,491,600元,同比减少39.9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359,100元,同比减少1,119.65%[40]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148,585.16元[32]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6,245,203.97元[32]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7.86亿元,同比下降39.92%[61]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负4.293591亿元[117]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210.859129万元[117]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负1.1299248986亿元[1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6.76%至58,109,753.75元[72]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10.40%至93,290,116.36元[72]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4.65%至35,546,382.03元[72]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4.46%至46,785,195.59元[7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工业废气净化综合服务[9] - 滤料业务向民用空气净化及水处理领域扩展[10] - 公司计划通过"先并后自建"方式开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14] - 滤料系列产品收入3.18亿元,同比增长6.81%,占总收入40.39%[61] - 散物料输储系统收入3937万元,同比大幅下降91.58%[61] - 生物质供热收入7213万元,同比增长121.08%[61] - 贸易业务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41.88%[61] - 滤料产品毛利率29.51%,同比增长3.30个百分点[63] - 环保工程毛利率29.35%,同比下降6.05个百分点[63]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06] - 主营业务包含烟气脱硝核心部件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06] - 主营业务包含环保行业烟气综合治理相关BOTBT业务[106] - 主营业务包含清洁能源投资运营与散物料输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06] - 公司着力发展滤料等烟气治理存量业务[107] - 公司积极拓展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业务[108] - 公司对贸易板块进行整合积极拓展各项贸易业务[109] - 干法脱硫用超净滤料产品已进入市场推广应用阶段[73] - 新型抗硫抗硝滤料已实现产品生产和订单销售[74] 各地区表现 - 公司业务已遍及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越南、菲律宾、印尼等地[49] - 厦门珀挺业务主要位于东南亚、美国等地区[57] - 国内收入7.41亿元,同比增长24.83%,占比94.25%[61] - 国外收入4525万元,同比大幅下降93.67%[6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2017年财务数据[29][30] - 收入调整涉及冲回山东齐星项目收入及计提减值准备[30] - 北京洛卡商誉进行全额减值[30] - 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6] - 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15] - 公司近三年(2016-2018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15]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117] - 公司承认2018年度社会责任履行与深交所指引存在差距[199] -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策略以降低经营与财务风险[198] - 公司将继续秉承企业文化并为社会创造效益[199]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0.87万元,同比减少88.4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0.87万元,同比下降88.42%[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08,700元,同比减少88.42%[40] - 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26.34亿元,同比下降3.3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71亿元,同比下降30.64%[29] - 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69.90%,主要由于子公司厦门珀挺同安工业园厂房建设投资增加[46] - 存货比年初增长177.92%,主要由于子公司工程项目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46] - 商誉比年初减少45.46%,主要由于对并购厦门珀挺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46] - 公司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08,653.73元,同比下降88.42%[82][83] - 公司2018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51,011.91元,同比改善9.30%[83] - 公司201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092,096.23元,同比改善61.45%[83] - 公司2018年末货币资金为230,782,251.53元,占总资产比例8.76%,同比下降4.84个百分点[86] - 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为380,304,176.28元,占总资产比例14.44%,同比下降7.73个百分点[86] - 公司2018年末存货为803,587,257.90元,占总资产比例30.51%,同比上升19.90个百分点[86] - 公司2018年投资额为1,500,000.00元,同比增长275.00%[90] - 2010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25.56亿元,已累计使用26.20亿元,累计变更用途金额6.36亿元占总额24.88%[93] - 2015年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总额6.15亿元,已累计使用6.15亿元,无变更用途[93] - 2016年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总额19.18亿元,已累计使用19.36亿元,无变更用途[93] - 合计募集资金总额50.89亿元,已累计使用51.72亿元,累计变更用途金额6.36亿元占总额12.50%[93]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105]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00%[117] 子公司表现 - 厦门珀挺2018年工程类项目亏损6,586万元[84] - 公司对厦门珀挺商誉计提减值29,804.79万元[84] - 子公司珀挺机械工业2018年营业收入3983.41万元,净亏损6585.89万元[98] - 子公司北京洛卡环保2018年营业收入1627.07万元,净亏损5204.54万元[98] - 子公司厦门佰瑞福2018年营业收入9920.03万元,净利润820.75万元[98] - 子公司新疆三维丝2018年营业收入2809.10万元,净利润142.50万元[98] - 子公司厦门供应链2018年营业收入2.79亿元,净亏损258.08万元[98] - 子公司文安众鑫供热2018年营业收入7278.26万元,净亏损718.51万元[98] - 南京三维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2.55万元,净资产为-46.02万元,净利润为-136.02万元[182] 技术和研发 - 公司在中国大陆拥有54项注册商标、24项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48] - 公司另有1项美国发明专利和3项台湾实用新型专利[48] - 公司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5项[48] - 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05项、软件著作权8项[54] -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和产品共有17项[54] - 科研项目方面完成鉴定验收8项[54] - 公司专利技术增加为产品市场竞争力奠定重要技术基础[48] - 公司由工业用烟气治理扩展到工业烟气治理、民用空气净化、水处理等领域[48] - 公司研发项目共17项,涵盖袋式除尘器、空气过滤等技术领域[73] - 火电厂袋式除尘器荧光粉检漏技术规范获行业标准编号DL/T1829-2018[74] - 袋式除尘器滤料高温拉伸性能测试方法标准编号JB/T13559-2018于2018年8月发布[74] -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耐折性能测试方法标准编号JB/T13560-2018于2018年8月发布[74] -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孔径特征测定方法标准已完成起草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报批稿[74] - 公司2018年获得16项专利授权,其中3项为发明专利,13项为实用新型专利[77] - 公司2018年主持起草的4项行业标准和1项团体标准报批稿获批发布[78] -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77] - 公司副总经理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77] - 公司产品水泥窑协同处置用贵纶水刺复合滤料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达国际先进水平[77] - 公司获得福建省级创新型企业荣誉称号[77] - 公司2个项目入选厦门市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77] - 公司1个项目入选厦门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77] - 公司完成气垫式密封输送皮带研究应用项目并于2018年2月验收[75] - 公司完成管廊分块组装整体设计和实施技术研究项目并于2018年6月验收[76] - 公司2018年研发投入金额为46,785,195.59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5%[81] 客户和供应商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2.2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8.86%[7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226,954,396.57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86%[7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305,080,191.13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12%[71] - 第一名客户销售额89,864,974.79元,占比11.43%[71] - 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额95,838,031.56元,占比7.89%[71] 公司治理和风险 -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股权分散风险[8] - 齐星集团破产重整案已获法院批准合并重整计划草案[7] - 应收账款余额为38,030.4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4.44%[6] -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7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48]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49][150] - 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30万元不等罚款[151] - 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3]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面临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区间为3万至60万元[158] - 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最终调查结论,生产经营正常[159] -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68] -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因2017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与年报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168] - 厦门证监局于2018年5月9日出具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督促北京洛卡和厦门珀挺完成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169] - 厦门证监局于2018年10月31日出具监管关注函,指出2017年年报披露信息存在遗漏和错误及坏账准备计提不规范[170] - 厦门证监局于2018年11月2日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因2016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171] - 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廖政宗、张永丰进行通报批评问责[173] - 时任董事刘勇在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30,000股,累计成交金额172,080元[176] - 公司暂未收回董事刘勇涉嫌违规买卖股票的所得收益[176] 法律诉讼和承诺履行 - 上海中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正常履行中[118] - 刘明辉、朱利民等部分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未正常履行[118]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119] - 罗祥波、罗红花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正常履行中[119] - 上海中创员工增持股票相关承诺正常履行中[119] - 北京洛卡业绩补偿因刘明辉等7人拒绝提供确认函未履行[120] - 厦门证监局责令刘明辉等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业绩补偿但未执行[120] - 公司起诉刘明辉彭娜股权转让纠纷案由厦门中院受理案号(2018)闽02民初700号[120] - 公司起诉朱利民等6人要求履行补偿义务由翔安法院受理案号(2018)闽0213民初3345-3350号[120] - 厦门中院对朱利民案提级管辖原案号(2018)闽0213民初3345号[121] - 厦门中院对马力等5人案提级管辖原案号(2018)闽0213民初3346-3349号[122] - 公司重新起诉刘明辉案号(2019)闽02民初13号及彭娜案号(2019)闽02民初14号[122] - 8个补偿相关案件定于2019年3月27日在厦门中院开庭审理[122] - 厦门珀挺补偿方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123] - 厦门珀挺补偿方案经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124] - 补偿股份无偿划转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3日,股份到账日为2019年2月18日,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19日[125] - 北京洛卡环保2014-2016年业绩承诺分别为净利润2650万元、3313万元、4141万元[127] - 业绩补偿公式:当期应补偿股数=(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际利润)/合计承诺利润×标的股权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偿部分[127] - 若股份不足补偿,洛卡环保需以现金补偿:应补偿现金数=(累积承诺利润-累积实际利润)/合计承诺利润×标的股权交易作价-已补偿现金数[127] - 承诺期末标的股权减值额>已补偿现金+已补偿股份×发行价格时,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股份或现金[128] - 上海中创承诺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及委托表决权权益[125]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125][129] - 交易完成后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125] - 承诺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126] - 刘明辉等11人因发行股份所获股票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27] - 厦门珀挺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132] - 厦门珀挺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132] - 厦门珀挺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132] - 坤拿商贸承担盈利预测补偿义务比例为82.54%[135] - 上越投资承担盈利预测补偿义务比例为17.46%[135] - 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上市交易日起[131][131][131] - 盈利补偿计算基准为标的股权交易作价[133] - 减值测试补偿需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135] - 补偿顺序优先使用现金对价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133][135] - 彭娜女士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31] - 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需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现金补偿,不足部分以股份补足[136] - 5名核心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137][138]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不要求公司提供担保[139]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141] - 坤拿商贸承诺不与上越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142] - 坤拿商贸承诺不通过增持股份等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表决权[142] - 实际控制人罗红花与罗祥波承诺36个月内不放弃控股股东地位[142] - 罗红花承诺在股东大会前增持不少于260万股公司股票[143] - 实际控制人承诺36个月内通过增持保持持股量超过其他股东[143] - 交易对方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9][141] - 公司控股股东及股东承诺股份锁定,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44] - 股东罗红花承担2001年未分配利润2.6万元
中创环保(300056) - 2017 Q4 - 年度财报(更新)
2018-11-08 18:3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17年销售收入130,910.35万元,同比增长38.08%[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0.86万元,同比增长137.27%[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54.89万元,同比增加761.74%[12] - 2017年营业收入为13.09亿元,同比增长38.0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10.86万元,同比增长137.2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61.07万元,同比增长113.45%[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亿元,同比增长761.74%[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增长135.48%[3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增长135.48%[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0%,同比增长12.94%[38]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30,910.35万元,同比增长38.08%[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0.86万元,同比增长137.27%[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54.89万元,同比增加761.74%[48]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3.09亿元,同比增长38.08%[81] - 公司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548,899.01元,同比增长761.74%[99] - 公司2017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10,683.96元,同比改善70.75%[99] - 公司2017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3,768,294.16元,同比下降163.92%[99]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02,200,381.09元,同比增长62.43%[99]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12.12%主要由于子公司厦门珀挺产生大量汇兑损失[93]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1.52%至1.33亿元[93]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16%至6232.6万元[93] - 公司2017年研发投入金额为48,967,151.47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74%[97] - 公司2017年研发人员数量为161人,占比26.14%,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97] - 海外市场收入7.15亿元,占总收入54.64%,同比增长46.76%[81] - 其他业务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193.85%[81] - 滤料销售量375.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2%[84] - 公司整体毛利率26.61%,同比下降7.45个百分点[83] - 海外业务毛利率31.85%,同比下降1.56个百分点[83] - 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27.25亿元,同比下降2.17%[39] - 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00亿元,同比增长20.75%[39] - 公司2017年末货币资金为370,590,115.92元,占总资产比例13.60%,同比下降3.84个百分点[103] - 公司2017年末应收账款为604,245,633.12元,占总资产比例22.17%,同比上升5.73个百分点[103] - 公司2017年末短期借款为334,975,570.18元,占总资产比例12.29%,同比下降5.48个百分点[103] - 长期借款减少至1.16亿元,同比下降41.1%(从1.97亿元减少)[104] - 长期借款利率从7.07%下降至4.26%,减少2.81个百分点[104] - 公司母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70,000,000元[10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669,625.78元,环比大幅改善[41] - 公司对齐星集团相关收入1.10亿元全部不予确认[42] - 公司对2016年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后2016年净利润为-1.13亿元[38] - 公司冲回北京洛卡对齐星电力收入89,187,464.38元 计提存货减值25,655,843.87元[171] - 冲回厦门洛卡对齐星电力收入24,071,079.65元 计提存货减值7,992,467.75元[171] - 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90,700,457.35元 全额计提北京洛卡商誉减值168,601,066.74元[171] - 北京洛卡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55,111,800元[14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散物料输储系统销售收入73,303.78万元,占总收入56.00%,毛利率33.24%[12] - 滤料销售收入29,736.55万元,占总收入22.72%,毛利率26.21%[12] - 环保工程销售收入11,439.46万元,占总收入8.74%,毛利率35.40%[12] - 滤料销售收入29,736.55万元,同比增长5.21%,占总收入22.72%[48] - 散物料输储系统销售收入73,303.78万元,占总收入56.00%,毛利率33.24%[48] - 环保工程销售收入11,439.46万元,占总收入8.74%,毛利率35.4%[48] - 散物料输储系统收入4.68亿元,占总收入35.74%,同比增长0.85%[81] - 滤料系列收入2.97亿元,占总收入22.72%,同比增长5.21%[81] - 管道制程业务收入2.21亿元,占总收入16.85%[81] - 其他业务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193.85%[81] - 公司业务已涵盖烟气除尘 脱硝 环保节能 散物料智能输储等领域[64] - 三维丝和洛卡环保工程业绩遍布火电 城市供热 水泥炉窑 钢铁 垃圾焚烧等领域[65] - 公司研发项目共15项包括具有催化功能滤料开发和超高温除尘滤料产品开发等[94] - 公司完成水泥窑协同处理工况烟气调研和滤料产品结构及配方设计,工程应用试验效果良好[95] - 公司开发新型抗硫抗硝滤料,完成高性价比最优配方设计和生产工艺开发,并进行工程应用试验[95] - 公司完成《火电厂袋式除尘器荧光粉检漏技术规范》标准起草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标准报批稿[95] - 公司完成《袋式除尘器滤料高温拉伸性能测试方法》标准起草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标准报批稿[95] - 公司完成《袋式除尘器用滤料耐折性能测试方法》标准起草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标准报批稿[95] -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和产品共有15项[71] - 科研项目完成鉴定验收10项 监理中6项[71] - 公司拥有57项注册商标 1项美国发明专利 21项国内发明专利 90项实用新型专利 3项外观设计专利[63] - 另有5项实用新型专利进入授权登记程序 13项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程序[63] - 拥有1项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权 2项发明专利和7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 5项软件著作权登记[63] - 2017年新增7项专利申请 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15项 5项软件著作权[71] 各地区表现 - 厦门珀挺海外业务收入69,541.57万元,占总营业收入53.12%[15] - 厦门珀挺业务主要来源于境外市场,国内业务量较少[20] - 厦门珀挺海外业务收入69,541.57万元,占总营业收入53.12%[52] - 厦门珀挺业务遍及中国大陆 台湾 美国 德国 澳大利亚 越南 菲律宾 印尼等地[65] - 海外市场收入7.15亿元,占总收入54.64%,同比增长46.76%[81] - 厦门珀挺海外订单总额超1.3亿美元,包括菲律宾4680万美元项目和印尼1103万美元项目[8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战略聚焦烟气岛综合治理、清洁能源投资运营、散物料输储系统和固废综合治理四大业务板块[119] - 公司计划通过资本运营手段壮大业务板块,并灵活利用多种融资工具筹集资金[120] - 公司成立北京三维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布局危废领域投资并购[21] - 公司专注于危废领域标的项目投资以培育新业绩增长点[59] - 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议拟成立北京三维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入危废及固废处理业务领域[70] - 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管理风险,需应对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挑战[122] - 公司面临收购整合风险,需整合洛卡环保和厦门珀挺以发挥协同效应[123] - 海外业务可能受国际经济政治状况影响,包括政治风险和市场不稳定风险[125]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127] - 厦门珀挺海外业务收入占比较大,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主要以美元结算[124] - 公司股权分散且无实际控制人,存在决策效率风险[9] - 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41] - 公司2016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41] - 公司2015年度以总股本374,197,38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含税)[142] - 公司2015年半年度以总股本164,661,44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142]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00%[144]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00%[144]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2,451,843.34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2.60%[144]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2,108,591.29元[144]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2,992,489.86元[144]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8,873,239.97元[144] 危废市场环境与机遇 - 2016年中国危险废物产生量达5347万吨,处理率为85.8%,存在巨大处理缺口[22] - 2016年中国危险废物处置量达1230万吨,创历史新高[22] - 中国每年约300万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累计储存量超3000万吨[22] - 预计2020年危废处置市场规模达613亿元,2018-2023年市场空间增长近500亿元[24] - 危废处理单位成本假设为2500元/吨[24] - 危废产生量过去十年复合增长率为12%[24]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调整至46大类479种[21] - 2016年中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347万吨,处理率为85.8%[60] - 2016年中国危险废物处置量达1230万吨创历史新高[60] - 中国每年约300万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累计储存量超3000万吨[60] - 预计2020年危废处置市场规模为613亿元[61] - 2018-2023年危废处置市场空间预计增长近500亿元[61] - 危废产生量假设保持年复合增长率12%[61] - 危废单位处置成本假设为2500元/吨[61] - 未纳入统计的危废量释放后市场空间可能提升2-3倍[61] - 2016年危险废物产生量5347万吨[133] - 2016年危险废物处理率85.8%[133] - 2016年危险废物处置量1230万吨[133] - 危险废物累计储存量达3000万吨以上[133] - 预计2020年危废处置市场规模613亿元[135] - 2018-2023年危废处置市场空间增长近500亿元[135] - 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目标1500万千瓦[130] - 生物天然气年利用量目标80亿立方米[130] - 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目标600万吨[130] 投资与并购活动 - 公司成立北京三维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布局危废领域投资并购[21] - 公司成立北京三维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布局危废领域投资[59] - 公司新设北京三维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投资额2亿元,持股比例100%[110] - 公司新设厦门三维丝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投资额1亿元,持股比例100%[110] - 对北京洛卡润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投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65%[108] - 对重庆三维丝过滤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投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75%[109] - 对南京三维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投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75%[109] - 所有股权投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108][109] - 北京洛卡润泽投资期限为2015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29日[108] - 重庆和南京子公司投资期限均为9999年12月31日[109] - 报告期内无重大涉诉股权投资事项[108][109] - 2010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2.56亿元,累计使用2.62亿元[113] - 2015年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总额6150万元,已全部使用[113] - 2016年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总额1.92亿元,本期使用1.94亿元,累计使用1.94亿元[113] - 历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5.09亿元,累计使用5.17亿元[11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359.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5%[113] - 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8.3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7亿元人民币[118]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2.09亿元人民币,净亏损为1947.7万元人民币[118] - 厦门佰瑞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1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31.0万元人民币[118] - 文安县众鑫生物质供热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2.31亿元人民币,净亏损为2066.5万元人民币[118] 业绩承诺与补偿 - 厦门珀挺交易对方需现金补偿33,656,211.47元[148] - 北京洛卡2014-2016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650万元、3,313万元、4,141万元[150] - 北京洛卡补偿事务未完成公司仍在推进[147][149] - 厦门珀挺2017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148] - 业绩补偿涉及股份及现金补偿公式[150] - 承诺期届满需进行标的股权减值测试[150]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151][152] - 厦门珀挺2015年业绩承诺不低于7200万元[156] - 厦门珀挺2016年业绩承诺不低于9720万元[156] - 厦门珀挺2017年业绩承诺不低于13122万元[156] - 坤拿商贸承担盈利预测补偿义务比例为82.54%[157] - 上越投资承担盈利预测补偿义务比例为17.46%[157] - 补偿计算采用累积承诺净利润与累积实际利润差额公式[156] - 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需进行额外现金或股份补偿[157] - 交易对方承诺持有三维丝股票期间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58] - 5名核心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二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159]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资产且不要求提供担保[161] - 交易对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1] - 5名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回避关联交易表决并承担赔偿责任[162]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且不增持股份[163] - 坤拿商贸承诺不与第三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163] - 实际控制人承诺36个月内不放弃控股地位及表决权[164] - 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不少于260万股三维丝股票[164] - 增持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64]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计划36个月内增持三维丝股份以保持控制权[165]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股份锁定36个月 锁定期后每年转让不超过25%[165] - 收购厦门珀挺股权2017年预测业绩13,122万元 实际业绩11,466.07万元 未达预测因经营业绩不佳[168] - 厦门珀挺股权收购承诺2015-20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7200万元、9720万元和13122万元[168] 法律与监管事项 -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179] - 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立案调查进展风险提示公告[180] - 罗红花诉讼案涉案金额2亿元[182]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诉讼案涉案金额2260.24万元[182]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诉北京洛卡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金额为1525.52万元[183] - 厦门洛卡诉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纠纷案涉及金额17780.73万元[184] - 厦门洛卡诉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纠纷案涉及金额3461.62万元[184] - 厦门洛卡诉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纠纷案涉及金额8293.95万元[184] - 公司诉罗祥波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涉及金额2217万元[183] - 公司诉罗祥波证照返还纠纷案已撤诉结案[183] - 公司诉罗祥波物权保护纠纷案已撤诉结案[183] - 罗红花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系列案件均以撤诉结案[183][184] - 丘国强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处于一审审理中不涉及经济赔偿[184] - 北京洛卡买卖合同纠纷案目前处于
中创环保(300056) - 2018 Q3 - 季度财报
2018-10-25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6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93%[9]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3%[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8.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42%[9]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1.0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39.27%[9]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16元/股,同比下降41.59%[9]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1017元/股,同比改善39.46%[9]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0.9%至1.656亿元[86] - 合并营业总收入为4.888亿元,同比增长5.7%[95] - 合并营业利润亏损4099万元,同比收窄42.7%[96] - 合并净利润亏损4307万元,同比收窄36.6%[96] - 母公司营业收入6763万元,同比下降9.0%[91] - 母公司营业利润亏损268万元,同比收窄57.3%[92]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227万元,同比收窄62.8%[92]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96%至2.02亿元[99] - 净利润由亏损1571.5万元转为盈利55.4万元[10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30.7%至1.737亿元[8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1.62%至1842万元[22] - 其他收益同比增长77.77%至831万元[22]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9.3%至1062万元[86] - 合并营业总成本为5.383亿元,同比微降0.01%[95] - 利息费用2039万元,同比下降30.7%[95] - 研发费用2985万元,同比下降7.8%[95]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5.11%至1.43亿元[99] -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9.4%至1207万元[99] - 利息费用下降38.8%至1070万元[99]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25.8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65%[9]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41.98%至20,888,264.38元[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0.59%至791,757,401.05元[23]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88.35%至2,980,978.55元[23]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56.45%至201,400,000.00元[2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38.73%至385,539,081.93元[23] - 分配股利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30.68%至20,394,928.07元[2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同比上升108.36%至1,140,789.62元[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9.7%至6126万元[1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35.4%至5.73亿元[10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62%至5695万元[10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长5.56%至9.72亿元[101] -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9020万元,对比上年同期2.174亿元[107] -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244.904万元,对比上年同期2.176亿元[107] - 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597亿元,对比上年同期4.096亿元[107] -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76亿元,对比上年同期4.28亿元[107]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55.568万元,对比上年同期-2.104亿元[107]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18.561万元,对比上年同期-1.547亿元[107]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54.825万元,对比期初4573.386万元[10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45.83%至2.007亿元,主要因偿还到期借款所致[21] - 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长162.21%至1.087亿元,主要因子公司为合同备货预付款增加[21] - 存货较上年末增长106.86%至5.981亿元,主要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未完工成本核算所致[21] - 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增长97.37%至5.403亿元,主要因子公司项目未达收入确认条件收到进度款[21] - 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37.49%至2.094亿元,主要因偿还到期借款所致[21] - 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87.94%至365万元,主要因上年度税费在本年度支付[21] - 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97.64%至274万元,主要因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21]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同比增长74.61%至1.871亿元,主要因长期借款到期重分类所致[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00,732,341.61元,较期初减少169,857,774.31元,降幅45.8%[7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4,610,512.51元,较期初减少129,635,120.61元,降幅21.5%[79] - 存货期末余额为598,126,066.91元,较期初增加308,981,900.67元,增幅106.8%[79]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08,662,099.14元,较期初增加67,221,345.70元,增幅162.2%[7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09,400,000.00元,较期初减少125,575,570.18元,降幅37.5%[80]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540,271,807.26元,较期初增加266,529,849.51元,增幅97.4%[80]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3,652,143.76元,较期初减少26,631,153.80元,降幅87.9%[80]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1,309,795.90元,较期初减少14,027,582.90元,降幅55.4%[80] - 货币资金从期初4603万元下降至2111万元,降幅54.2%[83] - 应收账款从1.96亿元降至1.699亿元,下降13.3%[83] - 短期借款从1.565亿元降至1.052亿元,降幅32.8%[8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激增181%至1.303亿元[84] - 长期借款从1.161亿元大幅减少至274万元,降幅97.6%[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3956万元至13.608亿元[8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39.6%至1.79亿元[104]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54.825万元,对比期初4573.386万元[107] 股东和股权结构 -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6,441,144股,占人民币普通股全部[14]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428,580股,占人民币普通股全部[14] - 丘国强与上海中创凌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拥有公司19.07%股份的表决权[14] - 股东顾关忠通过信用交易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46,504股[14] - 罗红花期末限售股数为57,411,142股,为高管锁定股[16] - 丘国强期末限售股数为37,084,920股,为高管锁定股[16] - 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持有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35,318,146股,解禁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17] - 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9,556,353股,解禁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17] - 九州联增一期资管计划持有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11,293,054股,解禁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17] - 刘明辉持有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9,190,804股[16] 业绩承诺和补偿争议 - 北京洛卡业绩补偿方刘明辉等人拒绝履行补偿义务[25][27] - 公司起诉刘明辉等8人要求履行补偿义务[28] - 厦门珀挺业绩补偿方厦门坤拿应支付现金补偿33,656,211.47元但未履行[31] - 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未在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业绩补偿承诺[33] - 上海中创等承诺方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39] - 彭娜财产分割承诺未正常履行[39] - 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未正常履行[39] - 北京洛卡业绩承诺未实现导致刘明辉等11人及彭娜需进行补偿但仅4人签署确认函[41] - 厦门珀挺未实现业绩承诺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应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3365.62万元[46] - 厦门证监局责令刘明辉等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但至今未履行[43] - 公司已起诉刘明辉彭娜等8人要求履行补偿义务案件处于审理中[44] - 厦门证监局责令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但至今未履行[46] - 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拒绝支付现金补偿并提起股权转让及名誉权诉讼公司已反诉[46]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厦门珀挺2015-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45] - 公司通过EMS要求厦门坤拿支付现金补偿3365.62万元但未收到任何款项[46] 法律和监管事项 - 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2日对公司立案调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34] - 公司每月披露立案调查进展及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34] - 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及明确案由[34]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08] 其他重大事项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823.33万元人民币[10] - 齐星集团合并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重整投资人提供61.6亿元偿债资金[36] -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洛卡债权金额获法院一审判决确认[35] - 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参与齐星项目破产重整争取权益[37] -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未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方案[73] -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5] 历史业绩承诺条款 - 北京洛卡环保承诺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2650万元,2015年不低于3313万元,2016年不低于4141万元[53] - 业绩补偿公式涉及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利润差额除以承诺期总利润乘以交易作价再除以发行价格[53] - 资产减值补偿中期末减值额需比较已补偿现金与股份总数乘以发行价格之和[54] - 股份锁定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52] - 鑫众—三维丝蓝天1号计划认购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57] - 彭娜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股份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56] - 关联交易价格需参照无关联第三方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公允价格[49]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结果小于0时按0取值且已补偿部分不冲回[53] - 标的股权交易作价作为业绩补偿计算公式的关键乘数[53] - 减值测试需由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披露[54] - 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三维丝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58] - 厦门珀挺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58] - 厦门珀挺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58] - 厦门珀挺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58] - 实际利润数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 - 未达承诺利润时补偿金额按(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际利润)/承诺利润总和×交易作价计算[59] - 补偿顺序为现金补偿优先 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 再不足则自筹现金补偿[60] - 坤拿商贸承担补偿比例为82.54% 上越投资为17.46%[62] - 承诺期满后需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减值额>已补偿金额时需另行补偿[62]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与三维丝和厦门珀挺产生同业竞争[63]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增持不少于260万股三维丝股份以维持控制权[67] - 控股股东罗红花及一致行动人承诺36个月内不放弃三维丝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67] - 交易对方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与任何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67] - 控股股东罗红花丘国强罗章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68] - 控股股东及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三维丝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68] - 承诺人违反竞业禁止承诺的所得归厦门珀挺所有并赔偿三维丝及厦门珀挺全部损失[65]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资产不要求其提供任何形式担保[66] - 交易对方及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减少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时遵循市场公平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66] - 承诺人离职后二年内不从事与三维丝和厦门珀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65] - 承诺人离职后二年内不以三维丝及厦门珀挺以外名义为现有客户提供特定设备及技术服务[65]
中创环保(300056) - 2018 Q2 - 季度财报
2018-08-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2,324万元,同比增长45.2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02.75万元,亏损同比减少45.13%[11] - 营业总收入为3.23亿元,同比增长45.2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302.75万元,同比收窄45.13%[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股,同比改善43.75%[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9%,较上年同期提升1.31个百分点[29] - 公司2018年上半年销售收入32324万元同比增长45.21%[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02.75万元同比亏损减少45.13%[4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21%至3.23亿元[60] - 预计2018年1-9月累计净利润亏损区间为-4,102.75万元至-3,602.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5%至44.20%[78] - 预计2018年7-9月单季度净利润亏损区间为-800万元至-437.2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31.38%至82.98%[7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1.81%至2.64亿元[60]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5.56%至1857.5万元[60] - 研发投入同比下降20.47%至1922.3万元[60]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798.55万元,同比减少62.11%[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98.55万元,同比下降62.1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8.55万元同比减少62.11%[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2.11%至3798.6万元[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90.85%至-167.4万元[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8.01%至-1.44亿元[6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408.77%至-1.17亿元[60]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较大变化,仍以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及烟气治理为主[10] - 公司组建环境工程中心以增强环保工程业务能力和盈利能力[12] - 公司拟通过"先并后自建"方式开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15] - 滤料业务扩展至空气净化及水处理领域已完成原型机设计[47] - 环境工程中心整合技术优势开拓脱硫脱硝除尘工程业务[41] - 通过珀挺公司拓展海外散物料输储系统及滤料销售业务[42] - 公司开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采取先并购后自建模式[43] - 滤料系列产品营业收入1.33亿元,同比增长3.97%,毛利率27.91%[63] - 环保工程业务收入5210.2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14.44%,毛利率29.56%[63] - 其他业务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107.32%,但毛利率仅4.32%[63] - 子公司珀挺机械工业营业收入888.47万元,净亏损2023.29万元[76] - 子公司厦门佰瑞福环保科技营业收入5288.37万元,净利润582.94万元[76] - 子公司厦门珀挺海外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受汇率波动影响显著(美元结算)[81] 资产和债务 - 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55,33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75%[7] - 总资产为26.6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1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64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58%[29] - 货币资金减少至2.2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6.52个百分点至8.55%[65] - 应收账款增加至5.5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6个百分点至20.75%[65] - 短期借款减少至2.4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6.15个百分点[65] - 长期借款大幅减少至329.1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47个百分点[65]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度16.0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2.2177亿元,占净资产比例16.26%[141]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9亿元,实际发生额4800万元[141]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60,500.00万元,实际担保债务余额为22,177万元[15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正与齐星集团破产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积极沟通债权金额支付情况[8]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7]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存在价格波动风险[84] - 公司审议通过齐星项目长期应收款和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提案[153] - 公司审议通过北京洛卡环保技术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提案[153]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前期差错更正专项报告[154] - 2016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154] - 公司与辽宁鸿盛环境技术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与保密协议[158] - 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日起首次停牌[159] - 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30日起继续停牌[161] - 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最晚2018年5月25日复牌[162] - 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自2018年5月25日起复牌[164]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74] 研发与技术 - 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15项及软件著作权5项[53] -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共13项,完成鉴定验收12项[53] - 公司拥有57项注册商标及115项专利技术[46] 投资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150万元,较上年同期40万元增长275%[69] - 天津三维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人民币设立中油三维丝石化(大连)有限公司[178] - 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涉及股权转让100%[156] - 公司子公司厦门三维丝国际物流受让无锡三维丝过滤技术15%股权[157] - 公司子公司厦门三维丝国际物流受让重庆三维丝过滤技术25%股权[157] - 公司子公司厦门三维丝国际物流受让南京三维丝环保工程25%股权[157] - 公司子公司结构变更,多家子公司转为孙公司层级[179] 诉讼与纠纷 - 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对齐星集团相关收入确认及应收款项处理[30][31] - 子公司北京洛卡对齐星电力确认收入8918.75万元[31] - 应收齐星电力长期应收款总额达2.52亿元(北京洛卡1.04亿元,厦门洛卡1.47亿元)[31] - 公司对北京洛卡商誉进行全额减值[32] - 股东罗红花诉厦门坤拿及其实际控制人廖政宗赔偿损失纠纷案涉案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已撤诉结案且未形成预计负债[120]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洛卡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形成负债1,525.52万元人民币,调解协议约定支付合同款436.56万元及利息[121][122] - 厦门洛卡诉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纠纷案确认债权2,626.51万元人民币,并确认对脱硝系统设备享有93.26%至100%所有权[122] - 厦门洛卡诉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纠纷案确认债权664.94万元人民币,并确认对6号炉脱硝系统工程设备享有100%所有权[122] - 厦门洛卡诉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纠纷案确认债权1,667.04万元人民币[122] - 丘国强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涉案金额0元,一审驳回诉讼请求[120][121] - 丘国强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涉案金额0元,一审驳回诉讼请求[122] - 北京洛卡需支付北京清新合同款利息,其中以241.04万元为基数的利息自2017年1月1日起算[121] - 北京洛卡需支付北京清新合同款利息,其中以195.52万元为基数的利息自2017年4月1日起算[121] - 所有诉讼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121] - 公司对厦门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享有债权总额为1667.04万元人民币[123] - 厦门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1-3号炉脱硝系统工程设备享有90.23%的所有权[123] - 三维丝诉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77.6万元人民币[123] - 北京洛卡诉江苏盛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23.2万元人民币[123] - 北京洛卡诉上海沄沓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69.6万元人民币[124] - 厦门佰瑞福诉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58.96万元人民币[124]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涉及多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177]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5.14%[87]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5.67%[87] - 2017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5.35%[87]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8.30%[87] -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6.74%[87] - 上海中创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19年5月14日[89] - 上海中创相关承诺自2018年05月14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90] - 鑫众-三维丝蓝天1号计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正常履行中[90] - 罗祥波 罗红花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及首发上市承诺均正常履行中[91] - 坤拿商贸 上越投资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未正常履行[90] - 彭娜相关财产分割承诺未正常履行[90] - 公司承诺履行总体情况为未及时履行[91] - 上海中创承诺在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及委托表决权权益[92] - 承诺方保证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并避免同业竞争[93] - 承诺方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优先交易权利[94] - 承诺方保证规范关联交易,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并确保交易价格公允[95]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通过增持股份等方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112] - 实际控制人承诺36个月内不放弃控股地位及表决权[112]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14][115] - 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13] - 承诺人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112]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平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2] - 5名核心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二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110]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资产[111]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增持不少于260万股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113] - 罗红花已缴纳历史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0.52万元及滞纳金0.12万元[117] - 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分配总额为2.6万元[116]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持有公司股票827.86万股,占总股本的2.15%[128] - 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442.86万股,占总股本的1.15%[129] -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128]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于2018年7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128] -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持有公司股票4,428,580股,占总股本1.15%[173] -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公司股票8,278,580股,占总股本2.15%[173] - 上海中创凌兴通过表决权委托可行使公司19.07%股份对应权利[174]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4,862,031股,占比从44.56%降至40.70%[183]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4,862,031股,占比从55.44%升至59.30%[183]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19,571,634股,占比从16.72%降至11.64%[183] - 境内自然人持股增加4,709,603股,占比从27.84%升至29.06%[183] - 董事罗红花高管锁定股本期解除限售5,647,35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43,058,356股[186] - 董事丘国强高管锁定股本期解除限售9,271,231股,期末限售股数为27,813,689股[186]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原持有8,278,580股(占总股本2.15%)[187]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部分股份,期末持有4,428,580股(占总股本1.15%)[187] - 股东刘明辉因重大资产重组争议未履行补偿义务,期末限售股数保持9,190,804股[186] - 股东彭娜因重大资产重组争议未解除限售,期末限售股数为4,800,000股[188] - 马力持有的1,291,458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暂未解除限售[189] - 陈云阳持有的860,972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暂未解除限售[190] - 曲景宏持有的860,972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暂未解除限售[190] - 武瑞召持有的688,778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暂未解除限售[191] - 原定限售股份解除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但未执行[189][190][191] - 刘明辉等人对《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不予认可导致补偿义务无法履行[189][190][191] - 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同意履行补偿承诺但受其他方影响无法执行[189][190][191] - 孙玉萍持有645,730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未解除限售[192] - 毕浩生持有344,388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未解除限售[193] - 杨雪持有344,388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未解除限售[193] - 陈茂云持有172,194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未解除限售[194] - 王晓红持有172,194股限售股份因补偿义务争议未解除限售[195] - 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持有35,318,146股限售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195] - 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9,556,353股限售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195] - 九州证券-招商银行-九州联增持有11,293,054股限售股份涉及配套资金募集[195] - 原定限售股份解除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因履约争议未执行[192][193][194][195] - 刘明辉等方对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不予认可导致补偿义务停滞[192][193][194][19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079名[198] - 股东罗红花持股14.89%共计57,411,142股其中质押45,849,900股[198] - 股东丘国强持股9.62%共计37,084,920股全部质押[198] -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持股9.45%共计36,441,144股[198] - 厦门坤拿商贸持股9.16%共计35,318,146股其中质押35,309,200股[198] - 丘国强将所持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上海中创凌兴行使形成合计19.07%表决权[196][198][199][200] - 高管刘勇持有22,500股高管锁定股每年解禁25%[196] - 高管耿占吉持有34,050股高管锁定股每年解禁25%[196]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2.15%股份共计8,278,580股[198] - 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上海中创凌兴持有36,441,144股占比最高[199] 业绩承诺与补偿 - 北京洛卡业绩补偿因刘明辉等7人拒绝提供确认函而受阻 仅有武瑞召 杨雪 王晓红 毕浩生4人同意股份划转[91] - 厦门证监局责令刘明辉等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北京洛卡业绩补偿承诺[91] - 厦门珀挺未实现业绩承诺,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应履行现金补偿义务,金额为人民币33,656,211.47元[92] -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EMS书面致函要求厦门坤拿支付现金补偿,但未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任何款项[92] - 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于2018年7月31日回函明确拒绝履行补偿方案[92] - 厦门证监局于2018年8月21日下发责令改正决定,要求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于2018年9月30
中创环保(300056) - 2018 Q1 - 季度财报
2018-04-26 00:00
收入和利润 - 营业总收入为1.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78%[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5.8%至1.11亿元,上期为9586.88万元[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6.5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1.66%[7] - 净利润亏损扩大至4207.02万元,上期亏损1877.24万元[92]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3876.57万元,上期亏损1831.54万元[9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06元,上期为-0.048元[93]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2.5%至5300.58万元,上期为6061.40万元[95]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上升30.6%至1.54亿元,上期为1.18亿元[91] - 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42.23%至32.13万元,主要因增值税支付减少[23]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233.92%至2795.10万元,主因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23]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233.9%至2795.10万元,上期为837.05万元[92]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改善261.37%至-173.50万元,因应收账款回款增加[23] - 资产减值损失转正为-173.50万元,上期计提107.52万元[9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2011.18%[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35.32%至3.38亿元,因货款回收及预收款增加[2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38,403,166.54元,同比增长35.3%[98] - 收到税费返还同比上升122.42%至1144.64万元,主因增值税出口退税增加[25] - 支付各项税费同比下降66.95%至645.25万元,因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支付减少[25]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现金同比下降81.88%至58.70万元,因固定资产投资减少[25]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下降79.14%至5320.00万元,因短期借款减少[25]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扩大至-1425.19万元,同比恶化586.38%,主因汇兑损失增加[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288,765.70元,较上期-5,561,420.70元大幅改善[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7,017.74元,较上期-3,639,789.75元有所改善[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558,522.18元,较上期27,247,039.46元大幅下降[10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2,034,293.45元,较期初288,143,009.34元下降12.5%[100]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284,173.85元,较上期8,041,882.74元增长375.8%[103]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0,000.00元,较上期-400,000.00元下降275.0%[103]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451,029.98元,较期初45,733,857.57元下降53.1%[104]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应收票据减少51.27%,从56,756,392.29元降至27,655,216.60元,主要因公司使用收到的票据支付货款增加[22] - 预付款项增长72.16%,从41,440,753.44元增至71,343,222.91元,主要因子公司为合同备货预付款增加[22] - 应付职工薪酬下降61.25%,从25,337,378.80元降至9,819,255.51元,主要因本期支付上年计提年终奖[2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升48.53%,从107,172,365.52元增至159,186,071.85元,主要因母公司长期借款即将到期重分类[22] - 长期借款减少58.13%,从116,113,885.76元降至48,613,885.76元,主要因母公司长期借款即将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14亿元,较期初3.71亿元下降15.3%[8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87亿元,较期初6.04亿元下降19.4%[83] - 存货期末余额为3.34亿元,较期初2.89亿元增长15.7%[83]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49亿元,较期初3.35亿元下降25.7%[84]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3.26亿元,较期初2.74亿元增长19.1%[84] - 短期借款增长43.3%至1.56亿元,上期为1.09亿元[88] - 长期借款同比增长227.3%至9720万元,上期为2970万元[89]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00万元,较期初4603万元下降52.2%[87]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94亿元,较期初1.96亿元下降1.0%[87]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1.25亿元,较期初11.23亿元增长0.1%[87]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余额从2015年末的3.65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7年末的6.04亿元人民币[11] - 2017年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为22.17%[1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无实际控制人[12]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429名[14] - 丘国强持股9.62%,为37,084,920股,其中27,813,689股为高管锁定股[15][18] -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持股9.45%,为36,441,144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15] - 厦门坤拿商贸持股9.16%,为35,318,146股,全部为限售股,限售原因为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5][19] - 九州联增一期资管计划持股2.93%,为11,293,054股,全部为限售股,限售原因为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15][1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92.68万元人民币[8]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大幅下降363.78%,从-261,876.66元变为-1,214,521.01元,主要因厦门珀挺美国子公司受汇率变动引起的报表折算差额影响[22] 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3873万元,较期初7750万元下降50.0%[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61亿元,较期初14.00亿元下降2.8%[86] - 综合收益总额为-1,701,154.74元,较上期-2,075,404.48元有所改善[97] 业务线和项目进展 - 公司通过并购厦门珀挺切入散物料输储系统领域,业务覆盖全球电力港口冶金行业[29][30] - 北京洛卡邹平齐星热电1-3号炉电袋除尘改造合同金额1814.23万元,已完成168小时试运行[36] - 北京洛卡邹平齐星热电4号炉电袋除尘改造合同金额1065.16万元,完成进度50%[36] - 北京洛卡邹平齐星热电6号炉电袋除尘改造合同金额1310.03万元,已完成168小时试运行[36] - 北京洛卡邹平齐星热电6号炉脱硫除尘超低排放合同金额2313.98万元,已完成168小时试运行[36] - 北京洛卡山东齐星长山热电1-3号炉脱硫除尘超低排放合同金额1699.59万元,3号炉已完成168小时试运行,1-2号炉完成80%[36] - 厦门珀挺印尼案合同金额1103万美元,项目进度82%[37] - 厦门珀挺菲律宾项目合同金额4680万美元,处于设计阶段[37] - 厦门珀挺美国LDPE钢构设备及管道预制安装合同金额4076万美元,项目进度28%[37] - 厦门珀挺美国厂区外二期模组管道连接合同金额224.5万美元,项目进度32%[37] 研发和技术项目 - 具有催化功能滤料开发项目处于产品中试工艺调整阶段[39] - 袋式(电袋)除尘器近零排放技术已在多行业实现工程应用,排放浓度≤5mg/Nm³[39] - 超高温除尘滤料产品开发项目处于实验小试及工艺技术调整阶段,适用温度300-500℃[39] - 远程运维与诊断系统已完成软件开发并建立3套运维站点,项目已结题[39] - 不同毡层结构的CFD流场模拟项目进入结题验收阶段,完成数据采集和优化验算[39] - 水泥窑协同处理专用滤料完成烟气调研和产品设计,工程应用效果良好[39] - 新型抗硫抗硝滤料完成高性价比配方设计并进行工程应用试验[39] 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 - 2018年第一季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5791.25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35.55%[41] - 2018年第一季度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金额合计4073.10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36.69%[42][43]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去年同期3877.88万元增长49.3%[41] - 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金额较去年同期2521.96万元增长61.5%[42][43] - 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金额1538.97万元,较去年同期1518.61万元增长1.3%[41] - 第一名客户营业收入金额1227.11万元,较去年同期799.29万元增长53.5%[42]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从去年同期33.18%提升至35.55%[41] - 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从去年同期26.31%提升至36.69%[42][43] - 第二名供应商采购金额1225.04万元,较去年同期615.42万元增长99.1%[41] - 第三名供应商采购金额1168.42万元,较去年同期615.06万元增长90.0%[41] 地区表现 - 厦门珀挺境外业务为主,国内市场业务量较少,国际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34] - 子公司厦门珀挺海外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46] 风险因素 - 公司经营资金日趋紧张,银行授信申请受到影响[10] - 海外项目主要以美元结算受汇率波动影响[46]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47] -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48] - 公司股票可能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暂停上市[48] - 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立案调查进展和暂停上市风险[49] - 公司面临收购整合风险涉及洛卡环保和厦门珀挺[45] 风险应对措施 - 公司持续优化供应链应对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47] - 公司采取套期保值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46] - 公司通过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防止核心技术外泄[47] 业绩承诺和补偿 - 北京洛卡环保2014至2016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650万元、3313万元、4141万元[52] - 业绩补偿公式以认购股份或现金补足未达标的净利润差额[53] - 承诺期限届满时若标的股权减值额超过已补偿总额需另行补偿[54] - 厦门珀挺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60] - 厦门珀挺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60] - 厦门珀挺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60] - 业绩补偿按(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际利润)/总承诺利润×交易作价计算[62] - 现金补偿不足时按持股比例补偿股份 坤拿商贸82.54% 上越投资17.46%[64] - 承诺期届满需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减值额>已补偿额时需追加补偿[65] - 补偿义务由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承担连带责任[65] - 实际利润以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准[61] - 盈利承诺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61]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 - 刘明辉等11名交易对方所获股份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51] - 鑫众三维丝蓝天1号计划认购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58] - 彭娜通过离婚析产取得股份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58] - 彭娜以取得股份价值为限承担盈利预测补偿义务[58] - 坤拿商贸和上越投资所持股份自上市日起锁定36个月[59]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锁定期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73] 承诺和保证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与三维丝及洛卡环保的同业竞争行为[55] - 交易对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避免资金占用[57] - 罗红花首发上市承诺自2009年12月31日起长期有效[50]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资产[69][70] - 交易对方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平原则依法履行程序[69][70]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增持股份[70][71] - 核心管理人员承诺自厦门珀挺离职后二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68]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无偿让渡商业机会[74]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75] - 承诺人违反竞业禁止承诺的所得归厦门珀挺所有并赔偿全部损失[68]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增持不少于260万股三维丝股票以维持控制权[72] - 控股股东罗红花及一致行动人承诺36个月内不放弃三维丝第一大股东地位和表决权[72] 审计和报告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