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3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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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法律文件的规定,结合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门对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配备若干名专职 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掌握审计、会计、经济、法律等相关专业理论知 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五条 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 ...
安诺其(30006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 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行为比照本办法对担保行为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 (三)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的担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 额超过5000万元; (五)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 单笔担保额超 ...
安诺其(3000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两个月 ...
安诺其(3000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选 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 ...
安诺其(30006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
安诺其(30006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05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从事风险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1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均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 风险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 民币的,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可以在其金额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理或经营管理层 决定、实施具体的风险投资行为。 (四) 上述审批权限如与现行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相符的,以现 行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 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公司应当规范开展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开户、年审 和销户等管理工作,及时与开户券商、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确保资金 安全。公司开户、转户和销户必须经经理批准。 第十条 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一) 使用闲置募集 ...
安诺其(30006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 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 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 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 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 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 ...
安诺其(300067)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行为。 本制度所述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行为,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场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或底 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商品、利率等,也可包括 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二)固 ...
安诺其(30006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别处理:(1)该股东的投票权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按该股东所实际拥有 的投票权数计算;(2)该股东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计票人员应向该股东 指出,并要求其重新确认分配到每一候选人身上的投票权数,直至其所投 出的投票权总数不大于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数为止。如经计票人员指出后, 该股东拒不重新确认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为弃权。股 东会主持人应在会上向出席股东明确说明以上应注意事项,计票人员应认 真核对选票,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2 第八条 股东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作符合累积投票制的选举票。 该选举票应当简单明了,便于理解。董事会秘书或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就股 东对累积投票的相关问题予以解答。 第九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一) 根据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是否被选举为董事,但每位董事候 选人的得票总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 如若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总数相等,且该得票总数在董事候 选人中为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董事总人数超过该次股东会应选出董 事人数 ...
安诺其(30006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 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 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