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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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2023-12-15 18:08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8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 控股子公司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岸")将其位于长沙 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南路的两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一、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交易双方已完成标的资产移交确认手续。该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及 建(构)筑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交易剩余尾款将按照《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建(构)筑物转让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支付。 2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湖南省、长沙市关于"腾笼换鸟"工作指示精神和总体规划要求,湖南 中岸位于长沙 ...
瑞普生物: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12 16:37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 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 修改,本次修改的制度明细具体如下: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1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新增或修订 | 是否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独立董事制度 | 修订 | 否 | |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
瑞普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6:3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 开的会议。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和通知 第三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自 行召集并推举一名独立董事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于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 下,会议通知发出时间可不受 ...
瑞普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6:3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进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 间的沟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 ...
瑞普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6:3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少于两名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 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但存在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外。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 十日内完 ...
瑞普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6:3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独立 ...
瑞普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6:3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5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
瑞普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2 16:35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6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 行修改,具体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 | | | |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 | | | |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瑞普生物: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6:35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审议 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 ...
瑞普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06 17:08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4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