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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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1-30 19:5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 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 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 现,公司拟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 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 ...
雷曼光电: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1-30 19:5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琛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李琛女士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琛女士简历 李琛 ...
雷曼光电: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1-30 19:58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公司简称:雷曼光电 股票代码:300162 | | | | --- | --- |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 | 备注 | | | | 否/不适 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 否 | | | |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 否 | | | |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 否 | | | |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 ...
雷曼光电: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1-30 19:5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证券代码:30016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雷曼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19:5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周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 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
雷曼光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30 19:5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 1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
雷曼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1-30 19:5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周玉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周玉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归属 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周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雷曼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玉华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 公开进行。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玉华先生,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征集人未 ...
雷曼光电: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1-30 19:58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证券代码:30016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 ...
雷曼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19:5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本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邮件及短信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 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六名,实到董事六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 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 ...
雷曼光电: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30 19:58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的委 托,就雷曼光电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声明如下事项: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前述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