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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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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16: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号),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11,687,684.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12,315.83元。上 述募集资金 ...
雷曼光电(300162) -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7 16:07
关于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雷曼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的委托,就雷曼光电第三期 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声明如下事项: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前述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
雷曼光电(300162)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7 16:0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5-0005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5-00059 号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
雷曼光电(30016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16:0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0,000,000股,每股6.59元,募资461,300,000元,净额449,612,315.83元于2023年12月20日到账[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总额46,130.00万元,到账45,243.21万元,余额33,078.61万元[3]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578.61万元,现金管理专户余额23,500.00万元[4]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拟用最高3.3亿元闲置募集和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买现金管理产品期末余额23,500万元[8] - 公司购买多笔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预期年化收益率[8][9] 募投项目进展 - 雷曼光电COB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截至期末投入35172.86万元,进度8.04%,预计2026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7] -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9788.37万元,进度100.00%[17] - 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投入44961.23万元,进度28.06%[17] 其他情况 - 2024年4月18日公司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145.812601万元[19]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专项报告符合规定[12] - 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无违规[13]
雷曼光电(300162) - 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27 16:07
审计相关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雷曼光电2024年财报内控有效性[2]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8] 内控责任与情况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3] - 注册会计师对财报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4]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报内控[6][7]
雷曼光电(30016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16: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雷曼光电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号),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11,687,684.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12,3 ...
雷曼光电(30016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7 16:0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5]第 5-0008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5]第 5-00083 号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
雷曼光电(300162) - 2024年度跟踪报告
2025-04-27 16: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雷曼光电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学森 | 联系电话:028-8669015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晓希 | 联系电话:028-86690159 |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常规按月根据商业银行的对账单监督和检 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 ...
雷曼光电(30016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16: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雷曼光电《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 ...
雷曼光电(30016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金鹏 已离任)
2025-04-27 16:0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金 鹏 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 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0 月 22 日,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其他 任何职务。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 会,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主要履行了如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