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30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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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4-01-17 18:02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46 号 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 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 源路 299 号; 戚永楙,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丽娜,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 涛,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经查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源股份)及相关当 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1 —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2 号)和《关于对朗源股份有 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 号),以及朗源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公告》、2023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对年报问询函 回复的公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核查的专项说明》, 2017 年、2018 年,朗源股份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存在虚假交易,导致优世联合 2018 年纳入朗源股份合并报表时虚增资产 2, ...
朗源股份: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2023-12-20 15:44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保函等业 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 担保、存货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机器设备抵押等。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部分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山东 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贷款,最终贷款 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 ...
朗源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6: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邮编:200041 23-25th/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11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1、公司召开本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 15 日 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发布公告通知各股东。 致: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在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 ...
朗源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6:56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299号公司四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戚永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
朗源股份(30017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财务业绩 - 营业收入为53,779,076.92元,同比下降1.7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4,451.39元,同比增长187.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33,869.64元,同比增长224.7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7,823.60元,同比下降101.55%[9] - 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42亿元,同比下降2.28%[2] - 202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亿元,同比下降[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18亿元,同比下降28.4%[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净亏损2.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亿元[21]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78万元,同比下降101.6%[23]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资产总额为6.77亿元,负债总额为1.6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4.53%[2] -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0.83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24亿元[2] - 公司存货余额为0.89亿元,较年初下降12.04%[2] - 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5亿元,较年初下降11.44%[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45万元[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元[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31亿元,较年初下降17.8%[23] 其他事项 - 预付款项增加34.76%,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增加[6] - 应交税费下降44.22%[7] - 其他收益下降96.39%,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7] - 信用减值损失增加52.82%,主要是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增加[7] - 营业外收入下降58.86%[8] -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是产生行政处罚款和货损等[8] -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影响尚未消除[1] -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1] -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尚未全部归还,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措施维护权益[3] - 公司就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尚未开庭[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362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362元[2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0元[2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0元[2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2.42亿元[21]
朗源股份: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0-27 16:19
特别提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7 日,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 2022 年底有合伙人 1 ...
朗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6:19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 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由董事长戚永楙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
朗源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6:19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 ...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7 16:19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提交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嘉厚 孙宁 刘宗晓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 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 ...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6:19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嘉厚 孙宁 刘宗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 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 勉尽则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此次续聘该所有利于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 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