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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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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董事等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2]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投资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3]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定期报告审议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业绩预告披露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3]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1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等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2]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23]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3] 交付或过户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披露原因等,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24] 股东配合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应及时准确告知公司重大事件并配合做好信息披露[25]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27]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30]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30] 信息报告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晓重大事件当天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负责人[34] - 各部门等指定专人负责重大信息报告,重大事项发生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4]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等[37] - 各部门等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基础资料[37]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等[3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告并备案[38]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投资部完成,不同形式披露有不同审批流程[38][39] 信息更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时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39] 档案管理 - 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41] 保密与责任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追究责任[43][44] - 公司依据制度处分相关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44]
洲明科技(3002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5]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限制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待现场调研[8] 信息公布与活动安排 - 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9]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0] - 活动尽量公开,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10]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避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10] 活动记录与回复 - 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2] - 核查特定对象知会文件二个工作日内回复[13] 年度报告说明会 - 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举行说明会[14] - 召开说明会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4] 信息发布与审核 - 基于调研形成文件发布前至少两个工作日知会公司[28] - 非正式公告信息经审核和审批后发布[16] 管理架构与职责 - 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9]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职责[20] 人员素质与制度生效 - 工作人员需具备五项素质[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洲明科技(30023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保密 - 定期、临时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报表[3] 信息报送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5] - 向特定外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需多层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6] - 报送时应提示外部单位保密并签承诺函[6]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保密不当致泄露,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 外部单位违规使用致损失,公司有权索赔追责[8]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8]
洲明科技(3002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审计人员与组织架构 - 审计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人,设专职审计部主任1名[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审计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特殊事项审计 - 审计部应在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 - 审计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9] - 审计部应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30] - 审计部应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 - 审计部应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2]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2]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2]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12]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2] 外部审计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8]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应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2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28] 奖惩与考核 - 审计部可对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奖励建议[30]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对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30] - 审计部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出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0]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 - 审计部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董事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章程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并修订[32]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2]
洲明科技(300232)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应急管理组织 - 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7] 预警信息处理 - 公司总部设24小时值班电话接收预警信息[10] - 预警信息由部门或子公司责任人向集团分管负责人汇报,重要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11] 不同类型事件处置 - 治理类突发事件需约见股东、协助查处等[14] - 经营类突发事件要了解财务、控制人员等[14] - 环境类突发事件需调查环境、调整策略等[15] - 信息类突发事件要与媒体沟通、澄清信息等[16] 事件后续处理 - 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消除影响、评估效果等[16] 保障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20] - 突发事件处置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4]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5]
洲明科技(300232)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特定对象相关 - 特定对象含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含)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文件处理 - 公司需二日内回复特定对象知会的研究报告等文件[9] - 发现文件错误或误导应要求改正或公告说明[9] - 发现文件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9] 活动记录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并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14] 接待管理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特定对象现场调研等[14] - 证券事务部为特定对象来访接待专职部门[9] - 接待由证券事务部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完成[9] -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现场接待特定对象[15] 沟通内容 - 与来访对象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1] 责任规定 - 接待及非授权人员违规造成重大损害应担责[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规定应担责[15]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预约方式 - 可在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电话(0755 - 29918999)向证券事务部预约[21] - 可通过邮件(zmzq@unilumin.com)、传真(0755 - 29912092)预约[21] 接待时间 - 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30 - 11:30;14:00 - 17:30[21] 其他协助 - 来访客人如需酒店预定等协助可联系证券事务部[21]
洲明科技(3002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等差错金额占比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属重大[5] - 净资产、收入、利润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金额达标属重大[5]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更正以前财报属重大[5] 信息披露重大错误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多项未按规定披露属重大[7] - 其他年报信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多种事项属重大[7]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方向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属重大[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属重大[8] 责任追究 - 主要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0]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0]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 其他 - 季度、半年报参照执行[12]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2] - 解释权属董事会[1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 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13]
洲明科技(3002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不得受大股东和实控人干预独立履职[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 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后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11] - 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违规[19]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规则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可采取公开、邀请、单一方式选聘并及时公示结果[8] - 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可续聘且无需重新招标[10]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9] 审计费用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0] 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审计服务期限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3] 改聘情况 - 特定情况应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16]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调查后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6] - 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7]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明确发表意见,通过后通知各方参会[17] - 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7]
洲明科技(300232) - 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筹资方式 - 公司筹资包括权益性和债务性两种方式[2] 筹资原则 - 筹资原则包括遵守法规、集团统一筹措等五项[7] 股票发行 - 发行股票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批准[10] 借款管理 - 年初制定年度负债结构和借款额度计划[13] - 年内借款在额度内由财务部办理,临时增加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3] - 借款办理需申请、审批并签合同,偿还本息需申请、审核和批准[13][14] 资金使用与监督 - 筹措资金按计划使用并接受全过程监督[16] - 内审部门对筹资业务各环节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18]
洲明科技(30023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8:46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人员[2] - 信息指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2] - 董事会是信息报送最高管理机构[2] 信息保密与报送 - 董高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 - 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3] -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相关人员负责[4] 未公开信息管理 - 公司将未公开信息作内幕信息,提示外部保密[5] - 投融资部保管外部信息使用人材料10年[5] - 外部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公司有权追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