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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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5-10-24 19:45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智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智显机器人")。 投资金额: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 科技")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谱")、北京元 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元 客视界")共同投资设立智显机器人,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 有资金认缴出资 2,500 万元,持股 50%。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智显机器人尚未设立,尚需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 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宏 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因 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业务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智谱、元客视界签署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智显 ...
凌云光:拟出资1000万元参与设立合资公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4 19:03
合资公司成立 - 凌云光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深圳市智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1]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元客视界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20% [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 投资目的与战略方向 - 投资旨在整合三方核心技术优势,构建AI智能终端创新生态体系 [1] - 合资公司将推动智能体技术在教育、会议、文旅等具体场景的应用 [1]
光学光电子板块10月21日涨1.57%,华塑控股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3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1 16:21
板块整体表现 - 光学光电子板块在当日上涨1.57%,表现优于上证指数(上涨1.36%)和深证成指(上涨2.06%)[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华塑控股以9.87%的涨幅领涨[1] 领涨个股表现 - 华塑控股收盘价为3.45元,涨幅9.87%,成交量为79.43万手,成交额为2.68亿元[1] - 洲明科技涨幅8.10%,收盘价7.87元,成交额达6.62亿元[1] - 东田微涨幅7.86%,收盘价103.50元,成交额为10.66亿元[1] - 奥来德、纬达光电、腾景科技等个股涨幅均超过5%[1] 下跌个股表现 - 经纬辉开跌幅最大,为-6.82%,收盘价11.48元,成交额15.61亿元[2] - *ST宇顺跌幅-5.00%,收盘价35.36元,成交额1.21亿元[2] - GQY视讯跌幅-3.69%,收盘价6.52元,成交额2.24亿元[2] 板块资金流向 - 光学光电子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1.34亿元[2] - 板块游资资金净流出2.81亿元[2] - 散户资金净流入4.15亿元[2]
洲明科技(300232.SZ):拟推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格隆汇APP· 2025-10-20 20:23
持股计划核心信息 - 公司公布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资金规模上限为1亿元 [1] - 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以及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融资不超过5000万元 [1] - 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1]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计划后,将在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1] 资金运作与风险结构 - 自筹资金和融资资金将合并运作,融资融券方式会放大自筹资金的收益或损失 [1] - 若市场下跌,自筹资金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公司股票跌幅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拟为融资融券业务等金融机构的融出本息提供追保补仓责任 [1]
洲明科技:拟推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格隆汇· 2025-10-20 20:18
持股计划核心信息 - 公司公布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资金规模上限为1亿元 [1] - 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以及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融资不超过5000万元 [1] - 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1] 资金运作与风险结构 - 自筹资金和融资资金将合并运作,融资方式会放大自筹资金的收益或损失 [1] - 若市场下跌,自筹资金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公司股票跌幅,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拟为融资融券业务等金融机构的融出本息提供追保补仓责任 [1] 实施时间表 -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1]
洲明科技(300232) - 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10-20 18:59
会议安排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10月28日15:00召开[3][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1日[8]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7] - 网络投票代码350232,简称为洲明投票[23] 股权相关 - 林洺锋直接持股268,973,418股,占比24.65%[4] 议案内容 - 议案含注销回购股份、变更注册资本等[28] 委托授权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30] 参会登记 - 需填写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33]
洲明科技(30023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0 18:5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通讯表决召开[3] - 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人[3] 议案审议 - 三项议案均7票赞成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6][7] 其他 - 备查文件为两次会议决议[10] - 公告于2025年10月20日发布[12]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10-20 18:59
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情形[1] - 制定相关文件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合规[1] - 已征求员工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无损害利益及强制参与情况[2] - 拟定持有人符合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决策与时间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6]
洲明科技(300232)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10-20 18:59
资金筹集 - 员工自筹资金不超5000万元,融资不超5000万元,融资与自筹资金比例不超1:1[7]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按2025年10月17日收盘价测算对应约1424.50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1.31%[9] 持股计划期限 - 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36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起算,可延期或提前终止[10][12] - 标的股票锁定期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起算[11] 计划变更与延长 - 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11][36] - 存续期内,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 参加对象 -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符合标准的员工,有特定情形者不能成为持有人[6] 股票获取 - 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9]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合伙人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1日提交临时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合伙人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会议需合计持有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18] - 持有人会议每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存续期限延长及变更情形除外)[18] 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19] - 代表合伙人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主任应在5日内召集和主持[20]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通知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任召集,提前2日书面通知委员[20] - 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日[20] 表决权 - 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每份计划份额对应一票表决权[17] 计划实施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草案[2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审议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前公告[24]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持股计划可实施[24]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24] - 标的股票建仓完成前,每月公告一次持股计划实施进展[24]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24] 清算与分配 - 本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33][36] 份额转让 - 持有人辞职,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其份额转让,转让价为认购成本价或收盘价孰低值[34] - 持有人因负面影响被解除劳动合同,管理委员会有权强制转让其份额,转让价为认购成本价和解除合同时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孰低值[34][35]
洲明科技(300232)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0 18:59
公司概况 - 2009年12月28日由深圳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2011年6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5] 持股计划 - 自筹资金不超5000万元,融资不超5000万元,融资与自筹比例不超1:1[13] - 锁定期12个月,存续期36个月[17]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累计不超1%[17] 计划进程 - 2025年10月17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草案)》等议案[20] - 2025年10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 - 实施尚需股东会审议《持股计划(草案)》等议案并公告法律意见书[22] 其他要点 - 董事、高管等不参加本次持股计划,审议时董事无需回避表决[24] - 实控人林洺锋承担差额补足和追保补仓责任[24] - 各期持股计划独立核算、运行,本次与其他无一致行动关系[25] - 持有人放弃间接持股表决权,与控股股东等保持独立性[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