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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
洲明科技(3002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
洲明科技(30023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出任,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
洲明科技(3002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 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 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事 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 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构成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总经理经营班子 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 ...
洲明科技(30023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四月 1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第 ...
洲明科技(3002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启均)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启均)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发展 战略、运营管理体系建设、人员选拔与培养、财务状况的变化等事项,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本人黄启均,1962年生,中国国籍,EMBA学历,具备经济师专业资格,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8月至2015年4月在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裁、 副董事长;2008年11月至今在中山炫能燃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5 年5月至今在中山市东方晨星 ...
洲明科技(300232) - 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 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除《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应由股东会审 议批准: (一)股东大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3、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洲明科技(300232)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 建立健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当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洲明科技(300232)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 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 ...
洲明科技(30023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尽责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