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3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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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捷科技(3003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11
2025-11-28 20:48
股份买卖通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最迟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确认[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18]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反向交易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违规收益归公司[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违法违规被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1] 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深交所按25%计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可解锁额度并解锁流通股[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报告,公司证券部2个工作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填报[19] - 当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持有股份数[23] 离职股份处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离职人员所持股份在申报离职后的十八个月或十二个月期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可申请解除锁定,离职后六个月内增持股份也锁定[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外申报离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24]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反制度买卖本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买卖本公司股份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可要求其引咎辞职[26] 其他规定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30]
麦捷科技(3003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11
2025-11-28 20:48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会议通知及资料应不迟于会前三日发出[3] - 会议需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审议决策要求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4] 制度生效及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6]
麦捷科技(3003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11
2025-11-28 20:48
内部问责制度 - 问责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 - 坚持制度平等、权责对等、主管负责等原则[6] - 范围包括不履职、未完成工作、违规决策等情形[8] - 方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扣发薪资等[11] - 不同情节有不同处罚标准[12][14] - 问责由不同主体提出[16] - 问责决定10日内报送监管机构和交易所[17] - 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参照制度由总经理负责[19]
麦捷科技(30031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11
2025-11-28 20: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 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 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 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 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50%以上 的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50%以下, 但出现以下情况也认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1)公司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 ...
麦捷科技(300319) - 公司章程202511
2025-11-28 20: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 ...
麦捷科技(3003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11
2025-11-28 20: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16]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9]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21] 事项审批权限 - 公司对外投资、产权变动等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50%,董事会有权审批,超5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一年内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50%,董事会有权审批,超50%应提交股东会[26] 资产抵押审批 - 一年内公司资产抵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50%,由董事会审批,超50%提交股东会,资产负债率达70%以上时任何资产抵押均提交股东会[26]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金额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经董事长审议并报董事会备案,超此标准经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7]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担保有额外要求[28]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30]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或纪律处分[31]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1]
麦捷科技(3003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11
2025-11-28 20:48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8]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10] -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0]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聘任前应披露推荐说明、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资格证书[11] - 正式聘任应作出聘任书或决议及通讯方式文件[12] - 不得无故解聘,解聘或辞职时董事会应说明原因[24] - 被解聘的离任前需接受审查,移交档案,签订保密协议[27] 职责与工作 - 组织筹备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9] - 管理公司证券投资部[22]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委托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承担违法责任[27] 其他规定 - 空缺期间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指定人员后代为履职,超三个月董事长继续代行直至聘任新秘书[25] - 聘任时应委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具备任职资格并考核合格[26]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工作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工作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1] - 该工作制度由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发布[32]
麦捷科技(30031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28 20:46
章程修订 - 2025年11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删除“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调整董事会人员结构,设职工代表董事[2] - “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2] 后续安排 - 修订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3]
麦捷科技(30031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28 20:45
会议安排 - 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 - 2025年12月16日下午14:30召开现场股东大会[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1日[4]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50319,投票简称为麦捷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 - 15:00[14][15] 提案情况 - 提案包括总议案及多项修订公司制度议案[20][21] 委托要求 - 委托人需选填“同意”“反对”“弃权”,多选或未选无效[21] -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自制均有效[22]
麦捷科技(30031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20:45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 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