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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宁)
2024-11-18 18:14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金宁为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7] - 会计专业人士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19]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有相关限制[21][22] - 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无特定情形及处罚[26][29][32]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5][37]
恒华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8 18:1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1] 审计机构 - 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4] 监事提名 - 拟提名李欢、王灵婧为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待股东大会累积投票表决[5][8] 人员履职 - 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需履职[6] 人员构成 - 第六届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林雪娇组成[8]
恒华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1-18 18:14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2] - 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 监事候选人 - 提名李欢、王灵婧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2] - 职工代表大会选林雪娇为职工代表监事[2] 候选人信息 - 李欢生于1989年10月,任资质主管,未持股[6] - 王灵婧生于1986年3月,任配网事业中心室主任,未持股[6][7]
恒华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宁)
2024-11-18 18:14
独立董事提名 - 金宁被提名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22][23] - 本人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情形[28] - 本人无相关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情况[31][34]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规定[37][38]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9]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确保有精力履职[39]
恒华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磊)
2024-11-18 18:14
独立董事提名 - 黄磊被提名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及任职情况[22][23]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刑事处罚等问题[28][32][34]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37][38]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9]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确保有精力履职[39]
恒华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18 18: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2月5日14:30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9日[5] - 审议调整董事会人数等多项提案[6][9]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15 - 15:00[23][33]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15 - 11:30、13:00 - 15:00[31]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365,投票简称为恒华投票[23][24] 登记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00 - 17:00[11] - 登记方式为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11] - 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2月2日17:00前送达公司[45]
恒华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18 18:14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待股东大会审议[4] - 2024年11月1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变更议案[19][20] - 前任审计机构大华已服务3年,2023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14] 中兴华情况 - 2023年末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489人[5] - 2023年业务总收入185,828.77万元,审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5]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同行业9家[5]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6] -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6]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2次等[8] - 近三年39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8次等[8]
恒华科技: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11-18 18:14
公司治理 - 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 - 董事会成员人数拟由7人调整为5人[2] - 独立董事人数调整为2人[2] - 修订后《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恒华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2024-11-18 18:14
公司股本 - 2014年1月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8.00万股,新股发行632.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576.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985.5469万元[8] - 公司成立时向8名发起人发行27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17]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59985.546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江春华持股600.60万股,持股比例22.00%[19] - 发起人文方持股491.40万股,持股比例18.00%[19] - 发起人罗新伟持股491.40万股,持股比例18.00%[19] - 发起人陈显龙持股382.20万股,持股比例14.00%[19]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相关股份[28]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份比例不超50%,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29] 股东权益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4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1]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7] 投票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4]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之间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64] 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7]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10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7]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7] 交易关注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1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1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11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8] 公司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12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8]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39]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4]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4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每次不少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的20%[156] 重大事项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的30%[15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2]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68]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76][177][17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3][184]
恒华科技: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
2024-11-14 16:28
员工持股计划 - 2021年11月24日8283604股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占总股本1.38%[2]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36个月,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50%[3] 业绩考核 - 2022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3日两期锁定期届满,业绩考核指标均未达成[3][4] 股份出售 - 2022年12月26日至2024年11月13日累计出售8283604股,占总股本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