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30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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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16:14
会议信息 - 安控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2] - 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8人通讯表决[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 -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相关内容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
安控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9-30 16:13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并报送[13]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延长不超过10年[1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时间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开展[20] - 财务部协助审计委员会开展选聘、评估等工作[22] 选聘程序 - 经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财务部执行、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23] 续聘与改聘 - 符合要求可经审计委员会批准连续聘任,续聘需评价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23]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审计委员会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25] - 除规定情形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2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评价并发表意见[2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9] - 若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处罚责任人[29]
安控科技(300370) - 安控科技:2024年9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9-13 15:38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围绕"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科学制订短、中、长期战略措施[1] - 短期坚持效益优先兼顾规模增长,稳步提升存量业务,积极拓展创新增量业务[1] - 中、长期立足数字经济核心优势产业,坚持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思路[1][4][5][16] - 以自动化、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在工业自动化、能源技术创新应用、数字城市等重点领域积极布局[1][4][16] -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加快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整合[4][16] - 为客户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及应用场景解决方案[4][16] 经营情况 - 2023年已实现大幅减亏,2024年聚焦核心能力提升,坚持效益优先兼顾规模增长[2][3][18] - 上半年经营业绩明显改善,为全年经营目标实现奠定良好基础[4] - 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数字经济领域取得多项市场突破[4] 市值管理 - 公司高度重视以企业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1][4] - 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保障研发投入、利用科技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以经营效益改善促进内在价值提升[1][4] - 回报股东[1][4] 其他问题 - 宜宾产业园二期项目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设和统筹,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3][9][11][12] - 诉讼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10] - 公司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20][21]
安控科技(300370) - 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2024-09-09 17:08
公司概况 -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300370,证券简称为"安控科技" [2] 投资者互动活动 - 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 [2] - 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参与互动交流 [2] - 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周四)13:00-17:00,其中15:00-17:00为公司回复投资者提问时间 [2] 公司参与人员 - 公司董事长张志刚先生、总经理张磊先生、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陈黎女士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2] 公告目的 - 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2]
安控科技: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9-04 16:28
涉案金额 - 涉案金额2388.71万元,受理于2022年5月5日[1] 判决结果 - 一审陕西安控石油偿还本金1870.023056万元及利息,赔偿律师费10万元[4] - 一审保证人吴作胜、丁连英担责,陕西德利部分赔偿[4] -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由吴作胜等负担[6][7] 案件进展 - 陕西德利申请再审,已立案审查[8] 影响情况 - 案件未结案,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影响[10]
安控科技:关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8-29 17:43
公司治理 - 2024年8月9日选举张志刚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志刚[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2] 公司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壹拾伍亿陆仟伍佰叁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伍元整[2] - 公司成立日期为1998年09月17日[2]
安控科技:202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7 19:37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地律股字[2024]第 240482 号 致: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及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安控科技")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 大地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指派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安控科技 2024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
安控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7 19:34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4-05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 9 人,董事熊磊先生、刘定群女士、毛伟平女士、 张磊先生、李春福先生,独立董事刘波先生、宋刚先生、孙宝先生、马德芳先生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 ...
安控科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8-27 19:34
人事变动 - 董事会同意选举田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1] - 董事会同意聘任田乐为公司副总经理[2] 人员信息 - 田乐1985年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历[5] - 田乐在高新投任职,现任公司董事,未持股[5]
安控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4-08-27 19:3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集团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 本管理规定所称集团公司,包括集团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以及分公 司。 本管理规定所称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依法依规、独立客观、问题导向、提升管理、鼓励创新、 促进实现经营战略目标的原则,对所在单位、所属单位及所管理的资产等组织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