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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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21 15:34
业绩预期 - 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0.5亿元至11亿元,同比增长31.40%至37.66%[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100万元至6600万元,同比增长378.71%至417.94%[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5700万元至6300万元,同比增长1077.03%至1200.93%[6][7] 业绩增长原因 - 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和研发项目转产带来的订单增加[9] - 公司通过提升经营管理和生产管控,降低了采购成本并提高了产品合格率[9] 非经常性损益 - 预计2024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约为370万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收益[9] 其他信息 - 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8] -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10]
鹏翎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8 15:47
会议信息 - 2024年7月1日发第九届董事会五次会议通知,7月8日召开[1] - 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1] 人事变动 - 拟聘任马景春、张鸿志为副总裁至九届董事会届满[2] - 拟聘任张鸿志为董事会秘书至九届董事会届满[4] 人员情况 - 马景春1975年生,2021年入职;张鸿志1983年生,2024年入职[7] - 二人无股份、无关联关系、无违规惩戒[7][8]
鹏翎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4-07-08 15: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4年5月28日审议通过拟投资嘉兴颀景的议案[2] - 2024年6月8日签署嘉兴颀景合伙协议[2] - 2024年6月28日嘉兴颀景完成商变更登记[2] - 2024年7月4日嘉兴颀景在中基协完成备案[3][4] 其他信息 - 嘉兴颀景基金管理人是上海尚颀[3] - 嘉兴颀景基金托管人是华夏银行[4] - 嘉兴颀景备案编码为SALQ74[4]
鹏翎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2024-07-08 15:47
人事变动 - 魏泉胜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任非独立董事及副总裁[1] - 公司聘任马景春、张鸿志为副总裁[3] - 公司聘任张鸿志为董事会秘书[4][5] 人员信息 - 马景春2021年入职,现任总裁助理兼市场开发部部长[9] - 张鸿志2024年入职,现任总裁助理,分管战略投资部[9][10]
鹏翎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03 16:54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以总股本755,378,8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5元,合计26,438,258.63元[1] 权益分派信息 - 扣税后,深股通等投资者每10股派0.315元[3] - 不同持股时间补缴税款不同[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12日[4] - A股股东现金红利7月12日划入资金账户[6]
鹏翎股份20240627
2024-06-28 10:22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情况,营收同比和环比均有增长,主要得益于客户结构的变化,以自主品牌为主的客户订单较为稳定和持续增长[1][2] - 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比亚迪可能成为第一大客户,塞里斯也可能进入前五,而日系和德系品牌订单下滑较多[2][3] - 公司全年营收预计可增长10%左右,其中管路业务增长6%,密封条业务增长较为乐观[3][4] - 公司与长安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密封条业务占比接近45%,未来还有3-5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4][5] - 公司与比亚迪的合作关系较为深入,在比亚迪的冷却系统等产品中占据较高的份额,达到80%左右[5][6]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投资人提问** 询问公司与特斯拉、华为等客户的合作情况[12][13] **公司回答** - 与特斯拉的合作正在推进,但受特斯拉保密要求影响,暂未正式供货[12] - 与华为子品牌赛里斯的合作较为稳定,密封条份额在50%以上[12][13] - 与华为联合制造的其他车型,公司暂未中标管路和密封条[13] - 与小米的合作较少,主要供应管路产品[13][14] 问题2 **投资人提问** 询问公司在齐睿、理想等客户的供货情况[17][18] **公司回答** - 齐睿的装车量未达预期,公司供应的管路产品约500多万元[17] - 理想汽车的管路和密封条产品占比各50%,总价值约1000万元[18] - 公司正在积极拓展理想汽车的密封条业务[18] 问题3 **投资人提问** 询问公司未来3年的业务增长预期[25][26] **公司回答** - 未来3年公司希望保持8-10%的年增长率,但明年增长预期较为谨慎 - 国内市场增量较为有限,未来增长更多依赖于自主品牌份额提升和出口业务[26] -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集中在日系车型,受日系车型国内外需求下滑影响较大[26]
鹏翎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4-06-27 16: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5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拟对外投资嘉兴颀景议案[2] - 嘉兴颀景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出资额4720万元[3][4] - 公司认缴4500万元,持股95.34%且已实缴[5] 其他新策略 - 本次对外投资面临市场、管理等风险,收益不确定[6]
鹏翎股份: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6-25 17:28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6月25日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9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2元/股[4][34][51]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212.50万股,预留242.50万股,占比20.00%[8]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总裁王东获授70万股,占授予总量5.77%,占公司股本0.09%[8][43] - 副总裁高贤华、田进平各获授5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4.12%,占公司股本0.07%[8][43]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泉胜获授30万股,占授予总量2.47%,占公司股本0.04%[8][43] - 副总裁、财务总监范笑飞获授40万股,占授予总量3.30%,占公司股本0.05%[8][43] - 44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合计获授730万股,占授予总量60.21%,占公司股本0.97%[8][43] 归属与考核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均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50%[13]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19] - 若预留部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2]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4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25]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目标值210,522万元,触发值206,447万元;净利润目标值9500万元,触发值9100万元[20]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227,500万元,触发值221,727万元;净利润目标值11,000万元,触发值10,300万元[20]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246,175万元,触发值238,535万元;净利润目标值12,500万元,触发值11,500万元[22]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9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1607.34万元,2024年621.65万元,2025年790.35万元,2026年195.34万元[47] 程序合规 - 2024年5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7] - 2024年5月29 - 6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29] - 2024年6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0] - 2024年6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1] - 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等符合规定[5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首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及相关确定符合规定[56]
鹏翎股份: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25 17:2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5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草案等议案[17] - 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17] - 2024年6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9] - 2024年6月25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议案[19] 激励计划关键数据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6月25日,授予970万股,49人[21] - 授予价格2.22元/股,来源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22]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分两期归属,比例各50%[22][23][25] 核心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总裁王东获授70万股[26] - 副总裁高贤华、田进平各获授50万股[26] - 董事魏泉胜获授30万股,副总裁范笑飞获授40万股[26] 激励计划合规情况 - 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33] - 授予已取得批准授权,程序合规[33] - 授予日、价格等确定符合规定[33]
鹏翎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4-06-25 17:28
股权激励 - 王东等5人分别获授30 - 7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44名骨干共获730万股,占授予总量60.21%[2] - 首次授予合计970万股,占授予总量80%[2] - 激励对象获授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2] - 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不超股本总额20%[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大股东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