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易事特(300376)
icon
搜索文档
ST易事特: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8:52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5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是对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 ...
ST易事特: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8-16 18:4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 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 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5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首 ...
ST易事特: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08-09 17:4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5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用于 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 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 元/股(含本数)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7.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 ...
ST易事特: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8-09 17:4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5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 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649,594 | 0.37% | | --- | --- | --- | --- | | 8 | 何宇 | 5,487,864 | 0.24% | | 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 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4,292,596 | 0.18%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业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89,900 | 0.12% |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序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无限售 | | --- | --- | --- | --- | | 号 | | (股) | 条件股份比例 | | 1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738,827,828 | 31 ...
ST易事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8-06 19:21
重要内容提示: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用于 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 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 元/股(含本数)。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5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2)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何宇先生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完成增持 公司股份 389.1041 万股,何宇先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ST易事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6 19:21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4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 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对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依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 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 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本次 ...
ST易事特: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6 19:21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50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对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依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 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 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 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
ST易事特: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8-02 17:3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4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 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 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 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收到《事先告知书》后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等各相关部门以及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 开始内部整顿、整改工作。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尚在有 序开展中。公司将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届时 将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特别提示: 1、易事 ...
ST易事特:关于何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2024-07-30 18:28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4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何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何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之子何宇先生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未来一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00 万元(含)。 2. 截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何宇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389.1041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671%,增持金额为 1,030.1152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何宇先生出具《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
ST易事特: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7-30 18:2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6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易事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何宇先生增持 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相关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部分 引言 就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特作如下说明: 1、本所依据《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