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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佳、张顺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5号
2024-07-12 19:0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85 号 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佳、 张顺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佳、张顺江: 经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或公 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易事特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 告》,因未将中钠新能源(山丹)有限公司、山丹中钠储能新 材料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未正确按比例计算临泽易事特科 技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应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和权益,将收到 的工程筹资款列报于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项目,导致 2023 年 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错报。其中,一 1 是调整后 2023 年半年报总资产减少约 767.25 万元,净资产 减少约 1,106.96 万元,营业 ...
ST易事特: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7-12 17:1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 04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扬州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通知,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股 | 本次质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 | 是否 | 质押 | | 质押 | | 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股东或第一 | 押数量 | 持股份 | 总股本 | | 为补 | | | | 质权 | 押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万 | 比例 | 比例 | 为限 | 充质 | 起始 | | 到期 | 人 | 用 | | | | | | | 售股 | | 日 | | 日 | | | | | 一致行动人 | ...
ST易事特: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4-07-10 18:43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3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28,240,47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9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44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023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 ...
ST易事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7-10 18:43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4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 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公 司披露的2017年至20 ...
ST易事特: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7-10 18:43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4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 下简称"广东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佳、张顺江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情 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佳、张顺江: 易事特董事长、总经理何佳,时任财务总监张顺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 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易事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何佳、张顺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 到本决定书 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 ...
易事特(.SZ)投资者交流会
-· 2024-07-10 08:05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公司成立于1989年,主要从事电力电子领域,尤其是电能质量转换业务 [1][2][3] - 公司于2006年与施耐德合资,2009年回购施耐德股份成为纯民营公司 [2][3] - 2020年广东恒建控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 [3][4] - 公司主要分为两大业务板块:产业数字化(电源及数据中心)和新能源加储能(光伏、储能、充电桩) [3][5][6][7][8][9] - 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推出了高压直流供电系统"东风一Power"产品,具有成本、占地等优势 [6][7] -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布局光伏、储能、充电桩等业务,未来三到五年将成为公司主要增长点 [8][9][10][11][12][13][14]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投资人提问** 公司目前产业数字化(电源及数据中心)业务的未来发展预期如何,占比是否会下降 [17] **温凯回答** - 产业数字化业务未来预计年化增长10%左右,保持稳步增长 [17] - 随着新能源加储能业务快速增长,该板块占比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仍将是公司的基本盘 [17][18] 问题2 **投资人提问** 公司目前持有的光伏电站未来的发展计划是什么 [19][20] **温凯回答** - 公司目前持有560MW光伏电站,未来不会大幅增加,主要以出售为主 [19][20] - 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适度调整光伏电站的持有规模 [19][20] 问题3 **投资人提问** 公司被认定为利润虚增的具体情况如何,对公司的影响有多大 [21][22][23][24][25][26][27][28] **赵家红回答** - 公司被认定虚增利润3400万,占过去5年总利润22.7亿的比例较小 [21][22] - 公司会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 [21][22][23][24][25][26][27][28] - 公司基本面和发展前景良好,未来会持续增加分红回报投资者 [24][25]
易事特20240709
2024-07-10 00:24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公司成立于1989年,主要从事电力电子领域,包括电源产品和数据中心解决方案 [1][2][3] - 2006年与施耐德合资,2009年回购施耐德股份成为纯民营公司 [2] - 2014年在深交所上市,2020年广东恒建控股成为第二大股东 [2][3] - 公司业务分为两大板块:产业数字化(电源和数据中心)和新能源加储能(光伏、储能、充电桩) [3][4][8] - 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推出了高压直流供电系统"东风e-power",具有成本和协调性优势 [6][7] -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布局光伏发电、储能和充电桩业务,未来这些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 [8][9][10][13] - 公司目前持有560MW光伏电站,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14][15]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投资人提问** 公司未来在产业数字化和新能源加储能两大板块的发展规划和预期 [17][18] **公司回答** - 产业数字化(电源和数据中心)业务未来预计年增长10%左右,保持稳步增长 [17] - 新能源加储能业务未来3-5年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引擎,光伏和储能业务有望占到公司总收入的30%-50% [18] 问题2 **投资人提问** 公司目前持有的光伏电站未来的发展计划 [19][20] **公司回答** - 公司目前持有560MW光伏电站,未来不会大幅增加持有规模,主要以出售给客户为主 [19][20] - 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持有电站的规模 [20] 问题3 **投资人提问** 公司被证监会处罚的主要情况及影响 [20][21][22][23][24][25][26][27][28][29] **公司回答** - 公司被处罚主要涉及利润成本和营收的虚增,金额约3400万元,占公司历年利润的比重较小 [21][22][25] - 公司会按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并积极配合审计机构,确保尽快完成整改 [20][21][22][26][27] - 公司基本面和发展前景良好,不会因此受到实质性影响,未来也不会因此而被实施ST [22][23][24][27] - 公司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同时持续推动新业务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好回报 [26][27]
易事特(300376) - ST易事特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7-09 19:44
公司整体情况 - 公司总资产近136亿元,净资产70亿元,每年净利润约5亿元[4] - 公司货币资金达21亿元,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现金流压力[4]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现有情况造成较大影响[5] 高端电源业务 - 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业务占公司50%左右份额,保持稳健发展[4] - 受益于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东数西算"等因素,UPS市场将快速增长[4] 新能源业务 - 新能源业务(光伏、储能、充电桩)占公司30%左右,发展前景良好[6] - 公司将聚焦"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以光伏、风电、储能为主要发展方向[7][8] - 公司将实现风、光、储三大业务协同发展,提供项目投融资、开发、EPC等服务[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将持续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9] - 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投资者专线了解最新动态[9]
易事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5 16:4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3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易事特")及相关责 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 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 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中涉及的 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
易事特: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7-05 16:4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37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之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之控制人何思模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近日,公司、何思模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佳先生、董事牛鸿先生、 时任董事肖大志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赵久红先生、独立董事关易波先生、独 立董事林丹丹女士、时任监事时小莉女士、时任财务负责人张顺江先生、时任总 经理陈硕先生、副总经理鄢银科先生、副总经理胡志强先生、副总经理万祖岩先 生、时任副总经理于玮先生、时任副总经理王进军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 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