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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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8:58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4 页 | |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15-38 号 目 录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 材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 们核查了后附的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204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强力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8:58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2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 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以现场方式表决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 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 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
强力新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8:58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年 | 月 | 18 | 日 | |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 | | | | | | 238 | 人 | | 上年度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 | | | | | 2,272 | 人 | | 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 | | | | 836 | 人 | | 2023 年(经审 |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 | | | | | 亿元 | | | | 计)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 | | | | | 亿元 | | | | |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 | | | | | 亿元 | | | | | 客户家数 | | | | | 675 | ...
强力新材: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8:58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强力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8:5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REPORT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强力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8: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9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013.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83,986.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 ...
强力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8: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行业 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 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 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强力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
2024-04-26 18:5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大家好!本人作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 了独立董事作用。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履 行的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4 次,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 出席 4 次;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共 计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共计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列席 1 ...
强力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伟)
2024-04-26 18:5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大家好!本人作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的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 出席 2 次;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共 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本人任期内没 有召开股东大会。 在任职期内,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于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 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
强力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8:51
内部控制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3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33]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7] - 公司建立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履行决策、管理与监督职能[15] 审计工作 - 审计部门每年对各业务循环审计,定期对子公司审计,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审计[9] 公司理念 - 公司以“让人类的生活更健康、更便利、更多彩”为使命[11] - 公司以“创新、诚信、关怀、共赢”为价值观[11] - 公司以“致力于成为全球光固化领域的技术引领者”为企业愿景[11]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促进实现发展战略[12] - 公司制定采购与付款等多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且执行有效[16][17][19][20][21] 风险评估 - 公司风险评估关注的外部风险影响因素包括经济、法律、科技、自然因素[13] 企业资质 - 公司属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有利其发展[14] 认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通过GB/T 29490 - 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复审认证[24] 信息系统 - 公司建立ERP、OA等信息系统促进企业现代化发展[25] 沟通机制 - 公司每月举行经营分析会议促进部门间信息沟通[26] 监督体系 - 公司建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组成的内部监督体系[27]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5%或影响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10%[29]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影响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但<5%,或影响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但<10%[2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导致直接损失金额≥850万元[3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导致直接损失金额≥260万元但<850万元[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