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强力新材(300429)
icon
搜索文档
强力新材(300429) -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5-08-28 20:00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为了规范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以下统称"选聘"),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和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强力电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最后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何业务。 第三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
强力新材(300429)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2025-08-28 20:00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不得超6个月[1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9]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应对项目可行性等检查[10] 资金使用规定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12个月[1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须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且不影响投资计划[14] 协议签订与变更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备案公告[6] 信息披露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个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9]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1] 投向变更与节余处理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股东会批准[16]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8] 中介机构职责 - 上市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施行[25]
强力新材(3004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20:00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法律、法规以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 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1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 ...
强力新材(3004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20:00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 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等。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下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 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公司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 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及权限划分 第 ...
强力新材(3004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20:00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 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 引》 ...
强力新材(3004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20:00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公司经营管理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10] -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管理部负责相关事宜[12] 报告与细则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情况[17]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9]
强力新材(300429)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9:56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57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8%[22] - 营业收入为4.575亿元,同比下降1.58%[64]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至4.575亿元(对比上期4.649亿元)[1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709.4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33.0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亏损收窄21.40%至2004.72万元人民币[22] - 净利润由盈转亏,净亏损1645万元(对比上期盈利235万元)[19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09万元(对比上期盈利105万元)[190] - 综合收益总额亏损1543万元(对比上期盈利115万元)[19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22元/股,同比下降1710.00%[22] - 基本每股收益-0.0322元(对比上期0.0020元)[190] - 扣非净利润-2004.72万元,同比改善21.4%[17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3.413亿元,同比下降5.88%[64]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5.3%至4.666亿元(对比上期4.929亿元)[189] - 研发投入为4254.15万元,同比增长5.48%[64]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5%至4254万元(对比上期4033万元)[189]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446.25%至665.05万元[64] - 资产减值损失达1250.38万元,占利润总额127.55%[6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光刻胶、光引发剂等电子化学品[15] - 公司产品应用于PCB、LCD、OLED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15]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PCB/LCD/半导体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及OLED有机材料[29] - 公司产品覆盖PCB干膜光刻胶、LCD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等关键原材料,但OLED材料市场份额较小[50]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毛利率达60.05%,同比上升2.16个百分点[66]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毛利率为-3.87%,但同比改善7.37个百分点[66] - 化工原料贸易收入同比增长15.48%至5113.35万元[66] 各地区表现 - 公司在中国台湾省获发明专利申请20项,授权15项[58] - 公司在日本获发明专利申请38项,授权32项[58] - 公司在韩国获发明专利申请35项,授权27项[58] - 公司在欧洲获发明专利申请20项,授权10项[58] - 公司在美国获发明专利申请22项,授权15项[58] - 公司在泰国获发明专利申请2项[58] - 公司获越南授权发明专利1件,印度授权发明专利2件[58] - 中国大陆面板生产占全球70%左右[41] - 中国半导体材料整体国产化率约15%,晶圆制造材料低于15%,封装材料低于30%[46] - 2024年中国OLED有机材料市场规模预计55.8亿元同比增长31.5%[46] - 2025年一季度中国涂料产量757.6万吨同比增长0.14%,主营业务收入885.9亿元同比增长4.2%[48] - 2024年中国光引发剂产量5.9万吨同比增长5.4%,需求量3.8万吨同比增长8.6%,市场规模48.3亿元[4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0] - 公司面临电子化学品行业竞争加剧风险,需持续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以维持盈利能力[93] - 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经营业绩和行业竞争优势[94] - 公司面临安全环保风险,需持续投入以满足国家环保标准[94] - 国家政策将电子化学品行业列为鼓励和重点扶持产业[93] - PCB光刻胶行业已完成向中国大陆转移,LCD光刻胶行业正在转移中[93] - 半导体光刻胶行业呈现国产化趋势[93] - 公司需通过工艺改进和环保投入保障"三废"排放达标[9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83] -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82] - 外汇套期保值存在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和预测风险[82] - 公司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控制交易风险[8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3.66%至2785.05万元人民币[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3.66%至2785.05万元[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3.7%达2785万元[1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3.35%至-2145.66万元[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为-2146万元[19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5.6%至4.43亿元[1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暴跌88.0%至6705万元[1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95.8%至2.96亿元[19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减少42.8%至1.81亿元[19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0万元[197]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87.9%至6686万元[198] - 母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减少50.7%至5000万元[198]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同比骤降87.5%至2016万元[198]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增加至19.4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4.62%上升至5.69%[69]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至2.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5.40%上升至7.62%[69] - 存货增长至4.5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2.18%上升至13.42%[69] - 固定资产减少至14.6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44.08%下降至42.75%[69] - 长期借款增加至2.5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6.35%上升至7.42%[69] - 货币资金1.945亿元,较期初增加22.92%[179] - 应收账款1.634亿元,较期初下降5.55%[179] - 存货4.587亿元,较期初增长10.01%[179] - 公司总资产从3,422,313,424.81元微降至3,419,086,790.33元,降幅0.09%[180][181]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40.8%,从184,928,786.17元增至260,383,663.99元[180] - 固定资产减少3.1%,从1,508,473,861.46元降至1,461,756,975.83元[180] - 在建工程增加4.8%,从390,716,979.67元增至409,343,202.23元[180] -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4.8%,从6,997,868.48元降至6,662,721.03元[180] - 应付债券增加3.6%,从531,758,802.57元增至550,757,108.67元[181] - 未分配利润减少4.0%,从427,336,663.97元降至410,241,827.16元[181]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25.7%,从30,689,002.50元降至22,808,416.59元[184] - 母公司预付款项大幅增加100.4%,从56,335,333.84元增至112,904,553.37元[185] - 受限资产总额达13.02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约1295万元[73][74] - 长期股权投资境外部分规模为720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重3.86%[70] 财务比率和指标 - 总资产为34.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0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6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86%[22] - 公司流动比率1.83,较上年末增长12.27%[175] - 资产负债率45.37%,较上年末微增0.39%[175] - 速动比率1.08,较上年末增长8%[175] - 利息保障倍数0.56,同比下降30%[175]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263.04万元人民币[26][27]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0.98万元人民币[26][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7.82万元[72] - 衍生品投资报告期内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7,174.44元,投资收益65,677.23元[81] - 母公司投资收益亏损71万元(对比上期盈利5183万元)[193] 子公司和参股企业表现 - 公司拥有多家全资子公司包括强力光电、佳英感光、强力先端等[14] - 公司参股企业包括格林感光、强力捷时雅等[14] - 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48,893,465.28元[87] - 常州强力光电材料子公司新型光电材料相关资产为1.599亿元,负债为2968.66万元,净利润为299.55万元[88] - 泰兴强力先先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为3242.79万元,负债为2183.24万元,净利润为187.56万元[89] - 泰兴强力先先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另一项资产为3959.31万元,负债为388.29万元,净利润为347.32万元[89] - 常州力得电子子公司资产为1314.71万元,负债为955.18万元,净利润为955.18万元[90] - 常州力得电子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总资产为9862.57万元,净利润为106.57万元[90] - 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总资产为464,414,427.71元,营业收入为151,360,044.14元,净利润为8,949,587.02元[91] - 益信企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总资产为82,973,769.69元,营业收入为61,667,200.04元,净利润为7,681,455.65元[92] - 强力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总资产为29,703,230.49元,营业收入为13,836,222.62元,净利润为6,077,478.15元[92] 知识产权和技术能力 - 公司境内外专利申请总数630项,授权总数350件[58] - 公司PCT专利申请75件[58] - 公司具备ppb级金属离子含量分析检测能力[57] 行业和市场数据 - PCB下游应用中手机占比最大为18.8%,个人计算机和汽车分别占13.5%和13.2%,服务器/数据存储占12%[39] - 预计2023-2028年服务器/存储PCB增速最快CAAGR达11.6%,手机PCB为6.2%,汽车PCB为4.7%[39] - 彩色滤光片占LCD面板成本20%,彩色和黑色光刻胶占其材料成本约35%[40] - 2021年全球光固化配方材料市场32.4亿美元,预计2026年达42.6亿美元[48] 可转换债券和融资活动 - 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5,825,795张,票面总金额582,579,500元人民币[95] - 可转债"强力转债"发行总额85,000万元,期末持有人数8,199[165][166] - 强力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2.674亿元,占发行总额的31.46%[171] - 报告期末强力转债未转股余额为5.826亿元,占发行总额的68.54%[171] - 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2,178股,从536,300,205股增至536,302,383股[15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37,655,936股,占总股本比例25.67%[149] -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98,646,447股,占总股本比例74.33%[149] - 钱晓春持股105,001,175股,占比19.58%,其中限售股78,750,881股[155] - 管军持股56,572,388股,占比10.55%,其中限售股42,429,291股[155] - 钱彬持股15,386,650股,占比2.87%,其中限售股11,539,987股[155] - 限售股份总额为137,655,936股,期内无变动[153] - 普通股股东总数75,250户,无特别表决权股东[155] - 香港中央结算公司持股2,143,065股,占比0.40%,期内减持3,508,256股[155] - 缪克良持股3,948,173股,占比0.74%,期内减持80,000股[155] - 谢斌持股4,499,173股,占比0.8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55] - 管国勤持股2,605,135股,占比0.49%,其中限售股1,953,851股[155]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782,243股,占总股本0.89%[156] - 股东钱晓春持有人民币普通股26,250,294股[156] - 股东管军持有人民币普通股14,143,097股[156] - 股东谢斌合计持有4,499,173股,其中信用账户持股3,026,773股[156] - 股东缪克良通过信用账户持有3,948,173股[156] - 股东陶志仁合计持有2,024,934股,其中信用账户持股2,007,900股[156] - 高盛公司持有人民币普通股1,975,270股,占比0.37%[15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人民币普通股2,143,065股[156] - BARCLAYS BANK PLC持有人民币普通股1,855,900股[156] 对外担保和承诺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审批担保额度合计为120,000万元[141]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5,503.25万元[141][142]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8,844.64万元[141][142]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26.18%[142] - 公司对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21,709.35万元[141] - 公司对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71.22万元[141] - 公司对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2,222.68万元[141] - 公司对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141]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确保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108] - 钱晓春、管军、张海霞、王兵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9] - 钱晓春、管军、张海霞、王兵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9] - 钱彬、钱瑛、钱小瑛、管国勤承诺在钱晓春、管军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9] - 钱彬、钱瑛、钱小瑛、管国勤承诺在钱晓春、管军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9]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钱彬承诺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109] - 钱晓春、管军、钱彬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10] - 若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同业竞争,承诺人将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或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公司等方式避免[110] - 若转让竞争性业务,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110] - 所有承诺在报告期内均得到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108][109] - 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购回其首次公开发售的股份[111][112][113] - 股份回购价格若公司未上市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2][113] - 股份回购价格若公司已上市为发行价格和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确定[112][113] - 控股股东以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义务的履约担保[112][113] - 若未履行购回股份义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2][11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其从公司所获薪酬作为赔偿承诺的履约担保[114] - 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同样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4] - 控股股东以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作为赔偿义务的履约担保[114] - 若未履行赔偿义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所持股份现金分红及年度薪酬作为IPO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赔偿投资者的履约担保[115] - 若未
强力新材: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证券日报· 2025-08-26 17:46
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2] - 如有需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告 [2]
电子化学品板块8月26日跌0.53%,同宇新材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7.86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26 16:30
板块整体表现 - 电子化学品板块当日下跌0.53%,领跌个股为同宇新材(跌幅8.75%)[1] - 上证指数下跌0.39%至3868.38点,深证成指上涨0.26%至12473.17点[1]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7.86亿元,游资净流入1.63亿元,散户净流入6.23亿元[2] 个股涨跌表现 - 涨幅最高个股为三孚新科(代码688389)上涨10.46%至73.20元,成交额5.71亿元[1] - 跌幅最大个股为同宇新材(代码301630)下跌8.75%至199.23元,成交额4.94亿元[2] - 安集科技(代码610889)上涨4.41%至166.40元,成交额15.83亿元[1] 资金流向特征 - 菲沃泰(代码688371)主力净流入3521.37万元,占比达20.19%[3] - 格林达(代码603931)主力净流入3150.75万元,占比10.07%[3] - 强力新材(代码300429)游资净流出2350.25万元,占比3.49%[3] 成交活跃度 - 天通股份(代码600330)成交量70.09万手,成交额6.20亿元[2] - 强力新材(代码300429)成交量44.60万手,成交额6.73亿元[1] - 广信材料(代码300537)成交量23.64万手,成交额6.94亿元[1]
强力新材股价下跌2.39% 公司披露担保余额4.58亿元
金融界· 2025-08-20 00:48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9日收盘,强力新材股价报14.70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36元,跌幅2.39% [1] - 当日成交量为337500手,成交金额达4.99亿元 [1] 公司业务 - 强力新材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面板等领域 [1] - 公司属于电子化学品板块,同时具有专精特新企业资质 [1] 财务数据 -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58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34% [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对外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1] 资金流向 -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560.67万元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20829.94万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