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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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8:58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4 页 | |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15-38 号 目 录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 材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 们核查了后附的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204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强力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8:58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3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 材")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 ...
强力新材: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8:58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强力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8: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9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013.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83,986.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 ...
强力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8:5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REPORT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强力新材(30042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8:58
营业收入 -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同比增长10% [1] - 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和服务收入 [2] 净利润 -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200万元,同比增长5% [3] - 净利润增长主要受益于成本控制和市场需求 [4]
强力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8:5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5000万元,净额83986.82万元[2]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49575.58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649.31万元[4] - 本期项目投入14116.93万元,利息收入净额910.38万元[5] - 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63692.5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3559.69万元[5] - 应结余和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均为23854万元[5] - 募集资金总额为83986.82万元[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4116.93万元[2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3692.51万元[20] 账户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8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账户[7] - 招商银行2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分别为20062620.76元和8477423.40元[8] - 各银行大额存单及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账户合计余额为238540044.16元[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行大额存单160000000元,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50000000元,银行活期存款28540044.16元[21] 项目进度 - 年产12000吨环保型光引发剂等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72.57%[2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20] 资金使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8123397.51元[21] - 2023年4月28日起,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1]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8540044.16元[21] 合规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无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及变更项目情况[11][12][13]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法规,无违规情形[16]
强力新材: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4-04-26 18:58
为了规范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以下统称"选聘"),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和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强力电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最后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何业务。 第三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 ...
强力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8: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行业 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 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 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强力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8:58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 2024 年度预计和关联方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感光") 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销售,劳务,房屋租赁及水电费关联交易,预计合同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540 万元;和关联方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 力捷时雅")发生采购销售,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00 万元;向关联方 湖北联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昌")发生采购,预计合同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